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快穿]改变原来那个我 作者:清凰 文案 每个人在小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围着自己一个人展开的,我也并不例外,不同的是,我的中二期似乎特别的长…… 在你成年以后,许久未见你的人对你说:你可一点都没变呀!这并不是夸赞,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成熟的你已经落后别人一大截了……而我始终认为这是夸赞,因为我本就与众不同不是么。 事实也正是如此,我穿越了。对,相对于投胎转世和重生,我更倾向于我是穿越,因为现在的我并不像是刚刚出生的样子,而穿越这个词,似乎更加具有主角的气息不是么。 不断的穿越,不受剧情的影响,一切只靠你自己的本事来改变,过你想要的生活,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 女主快穿,在每个世界里可能穿男穿女,可能英年早逝,可能无CP,就酱~ 雷点:第一人称。 作者文笔不好,作者是个神经病,作者很龟毛喜欢乱修文,所以对不起[鞠躬]。以上~ 作死说话不算话的作者君冒泡了~ 在此感谢还没有抛弃我的小天使们(特别是在收藏夹有上限后,伦家深能体会收藏夹名额的珍贵!),么么哒~ 然后呢,在此宣布这个就算结束了,继续写的话我会开个2或者续,原因有两个,一是很久没写了,有些续不上来了,二是被小天使提醒了才发现我写的居然是第一人称的文,自我打击蛮大的,因为本人是看到第一人称就会点叉叉的读者,发现了这点就写不下去了,对不起,以后再见喽~ 内容标签:女强 励志人生 甜文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莫轻狂(清凰) ┃ 配角:无 ┃ 其它:快穿 ================== ☆、Part.1 《网球王子》   每个人在小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围着自己一个人展开的,我也并不例外,不同的是,我的中二期似乎特别的长……   在你成年以后,许久未见你的人对你说:你可一点都没变呀!这并不是夸赞,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成熟的你已经落后别人一大截了……而我始终认为这是夸赞,因为我本就与众不同不是么。   事实也正是如此,我穿越了。对,相对于投胎转世和重生,我更倾向于我是穿越,因为现在的我并不像是刚刚出生的样子,而穿越这个词,似乎更加具有主角的气息不是么。   我成了一只猫,被一个可爱的正太收养。开始的时候,我是一只流浪猫,每天生存在破旧的小巷,睡着垃圾桶,在垃圾堆里面翻找食物。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遭遇,现在我开始感激我的父母了,似乎也懂得了他们对我的期待,可惜了……   我开始坚信以往玩笑似的“我生而为王”的说法,实话说如果不是如此,最初很是柔弱的我估计活不到现在。   终于,某天下大雨,我借着雨水冲刷着身上的污垢,趁机勾搭上了一只我瞄了很久的软萌正太——后来我发现我眼瘸了,这岂是软萌呀,明明是“口嫌身正直”~   我和正太相处十分融洽,在正太还很幼稚[划掉]的扮家家[划掉]要我和他一起看书的同时,我get到新物种——英语……话说,果然学习外语的最佳方式就是把他扔到国外么,我那上辈子苦学十几年而一无所获的英语现在居然进化出了伦敦腔[并不是],太可怕了……   上辈子的我是个金牛座会计,虽然这辈子星座对我已经并没有什么影响,然而我坚守我的操守,将默默储粮的习惯进行到底。毕竟那啥地主有粮心不慌是吧哈哈……于是我默默地把平时玩的毛球、逗猫棒啦,吃的小鱼干甚至果冻藏在了我的秘密小仓库——沙发底下,哈哈,机智如我[dog脸]……   结果某一天,饲主大人一家貌似要搬家,而且还是直接从美国搬去日本,走之前把家具神马的都处理掉,于是……发现了我的小仓库,呵呵……看着饲主正太一脸茫然的看着小仓库,又瞧了瞧我,我怒了:尼玛扒了我的小仓库还这么看着我,虽然我目前性别公但是劳资也是会尴尬害羞的啊!少年你这样绝逼是找不到对象的!不过正太小盆友反应挺快,看到我炸毛了快速娴熟的撸了撸我的毛发,顺便找出一个大盒子,把我的珍藏细细叠放小心储藏→_→不错,少年你挺懂得看朕的眼色,不愧是朕的御用铲耙耙人!   于是,朕的珍藏和朕一起被打包到了日本,住在了一间、寺庙[震惊脸] ?!   我真傻,真的……虽然我早早知道正太君一家是美籍日本人,虽然我早知道正太君的爸爸是个不正经的色大叔,虽然我知道我叫卡陆彬(?)正太君叫如玛(?),虽然我知道正太君超超级喜欢网球,而家周围的网球场和打网球的人特别的多,但我哪里会想到这是个二次元的世界,呵呵……原来,正太君的日文名应该叫做、越前龙马?天惹噜,我真是傻缺……   不过我呆傻了几天,把龙马小盆友急得想把我抱去最讨厌的宠物店之前,我回过来神——不就是个日漫么,这有什么?!在经历了流浪痛苦的我,早就把这看做一个真实的世界,那么身处哪里的话不是无所谓么,还是惜取眼前人好了。   龙马君如同走剧情一般度过了初一一年,在初二那年冬天华丽丽的进入了青春期→_→他遗精了……那天早上,床上一阵翻腾,把我震醒。哦,对了,我是一直居住在龙马君的枕头上面的,在冬天时我会钻到被窝里面,而龙马君就会成为我的暖床官~   话说龙马把我震醒了,我一下子就炸毛了,跳出被窝观察周围敌情,结果发现龙马没有第一时间给我撸毛,而是呆愣愣的坐在床上,单手掀起被子,看着某个不能明说的部位上的那一滩……痕迹。   我也吓到了,喵喵咪呀,龙马他长大了。不过看着龙马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作为姐姐[并不是]的责任感油然而生!用头顶了顶龙马的胳膊,看到他慌忙的拉着被单就逃下床,奔向厕所,然后就是“哗啦啦”的声音,连每天的早安吻都忘记给我了[不开森]……   说起每天的早安吻,最开始的时候我是拒绝的[并没有],毕竟我不能把我的恋童癖暴露出来嘛,而且现在我的性别可是…公…但是四脚难敌双手,面对小正太琥珀似的眼珠那么恳切[并没有]看着我,我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所以,哈哈哈,那位一直觊觎着我家小正太的龙崎樱乃妹纸,龙马的初吻初抱初*夜[划掉]都早已经是我的啦!   自那天过后,龙马在和我上床[划掉]的时候都是扭扭捏捏的,一点都没有平时那旁人眼中淡漠傲慢的小样,我也富有包容心的体谅了这个情况。而我自从某天早晨在被窝里蹭到了挺立的某处,就再也没有钻到被窝里睡了,即使龙马老是哀怨的[并没有]在背后望着我的背影,我也丝毫没有动摇:姐姐[划掉]哥哥每天让你搂搂抱抱亲亲也就够了,非诱惑哥哥干出什么不和谐的事情么!   很快龙马长成了一个青葱少年,而我已经老去。   龙马这些年一直没有交女朋友,空暇时间一直耗费在我和网球上面,不知道被南次郎大叔抱怨了多少次“青春呀青春,青春跑哪去了?”,也不知道被桃城武吐槽了多少次“没情趣,还是陪着卡鲁宾过一辈子吧!”   实话说,他也真真称得上陪我过了一辈子,只不过我的一辈子和他的并不等长。我蛮难过的,我自认为是拥有了一颗少女心,可是我还拥有了一只公猫身,即使龙马对我再好,即使他对我做着我认为暧昧的动作,对他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陪他长大的宠物罢了。他会难过,也顶多是不会再养宠物,也许还会后悔给我节孕没有让我剩下一窝小喜马拉雅猫仔陪伴他哈哈,其实这样也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越前龙马是动漫作品《网球王子》的男主角。曾经在美国夺得青少年网球四连霸的网球天才,被誉为天才少年。跟家人回国后,加入以网球闻名的“青春学园”国中部。越前龙马加入不久后便顺利成为“青春学园”的首位1年级正选球员,与前辈们一起参加地区预赛。 他有着一头墨绿色的头发和一对琥珀似的猫眼。自尊心强,也可以说是一种倔强,从来不甘心认输,即使对方的实力胜过自己,也仍不放弃想要战胜对方的心。打球时喜欢先用非正手——右手打球,往往是用右手打就可以获得6:0。直到他意识到对手的实力不仅仅限于用右手就能面对时才会换成左手,嘴角微微上扬,自信的说:“还差的远呢。” 越前龙马倾向于讨厌麻烦的事物,在人际关系上也不愿意与人过度深交而常常表现出冷漠的态度。在网王全国大赛中失忆后的越前龙马,在那种毫无防备下表现出和昔日又酷又狂妄的自己截然不同的天真和坦率。 体力、精神力强,是凡事坚持到成功为止的类型。但往往因为过于强烈的执著心而导致在成功前绕了远路的现象。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事过于冷漠。 拥有极佳的观察能力,善于从一次次的失败中找寻突破点,勇于挑战一切的精神天下无敌,行动总是令旁观者备受冲击。驱动娇小的身躯,对‘变强’永不满足的渴望,化不可能为可能。蕴藏体内的挑战心支持他向前迈进。大胆行径源自高超技术与不畏风险的挑战心相辅相成。从他狂妄嚣张的语气中隐藏着对实现野心的强烈意志。亦可窥见他乐于挑战逆境的精神。 越前龙马从不会轻易表现自己的情感,卡鲁宾失踪之前,奈奈子问越前龙马:“它(卡鲁宾)这么喜欢这支逗猫棒,一定是越前龙马买给它的关系吧。”越前龙马回答:“才不是!” 卡鲁宾是《网球王子》中越前龙马的爱猫。是一只棕白相间的猫,蓝色的眼睛,有点胖,经常和龙马一起睡,而且睡姿和龙马很像,而卡鲁宾最大的爱好:和龙马一起玩逗猫棒。 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卡鲁宾对龙马是很重要的: 首先,龙马回家后经常要先抱抱卡鲁宾; 其次,龙马的包包里一直放着卡鲁宾的照片; 还有,有一次卡鲁宾失踪,龙马急得到处找,上课和打球都不专心; 龙马两次把卡鲁宾塞进了旅行包里; 合宿的时候睡觉说梦话也是“卡鲁宾……”; 龙马在睡觉时也总是梦到卡鲁宾; 而且,和卡鲁宾一起洗澡一起睡觉是常有的事; 龙马对卡鲁宾来说,同样是很重要的; 龙马送给卡鲁宾的东西卡鲁宾都非常地珍惜; 龙马不开心时卡鲁宾总能察觉到并安慰他; 甚至龙马的手机响了它都知道叫龙马接电话; 最重要的是:大部分时候龙马赖床都是卡鲁宾叫起来的,卡鲁宾一跳上去,龙马整个人弹了起来,比闹钟还管用。 ☆、Part.2.1 《原来是美男啊》   扭、甩、抖,每天的训练。   莫名醒来就是一个韩国的练习生,名叫刘爱仁,大概十四五岁,肉肉的包子脸却有着丰满的身姿,每天累死累活练舞想要在娱乐圈拼出一条路。   这种充实紧张的生活其实过起来感觉也不错,热情撒汗也是我很久没有过的经历。在偶尔拥有的闲暇时候,也会思维发散的想想这是个怎样的世界,毕竟上辈子是生存在一个日本动漫,这辈子应该也不例外,是一个二次元的世界,毕竟,穿越这种事情,不是正史的话才会比较容易不是么。   继续培训了大概两年的时候,自己正式出道,而现在我出道也有两年的时间,恍如隔世。出道时的艺名Uhey让我大概明白了我身处于一部韩剧之中,是一名女配。   当然,这也没什么,相信剧情对我也没什么影响,因为现在的我虽然还是果不其然的被大家称为“国民妖精”,但是却不再贴有善良的标签,也在亚洲演艺界享有盛名。只是让我比较在意的是,当初那个我,可是特别喜欢饰演黄泰京的张根硕的,我怕自己会对他发花痴,然后误中剧情的圈套。   我开始有意地观察那个刚刚出道的组合A.N.Jell成员的动向,不知不觉竟有了一丝路人粉的感觉。毕竟电视剧是片面的,而我眼前看到的才是真实的。这个组合不愧是未来的最具人气偶像组合,不论是外表还是内部成员的实力,在如今的韩国都是顶尖的,这即使在如今眼光提升不少的我的眼中也是不例外的。而我最喜欢的是Jeremy,总觉得和我上辈子的性格比较像←_←,而黄泰京,呵呵,朕表示那么龟毛不是朕的菜,至于姜新禹么,不可否认温柔的性格是比较吸引我的,但是他老是让我想起上辈子老是试图喂我吃不明物体的腹黑不二君,所以我还是避而远之好了。   当然,原本的那个我也是有自己的偶像的,即使穿越了两个世界,偶像本命在我心中的位置也是崇高而唯一的,其他的那些喜欢的明星都是路人粉的,我对我本命才是真爱!   话扯远了,虽然我是A.N.Jell的路人粉,但是我从来没有去像如同粉丝一样去追星,一是我要维持住我的高逼格,而是臣妾实在业务繁忙呀 [重点!] 。   物以类聚,所以高人气的明星总是会被各种节目电视聚在一起的,于是一个特有眼光的洗发水投资商找到我和A.N.Jell成员拍广告~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但是想到Jeremy那一头璀璨软绒的淡金色毛发(?),我就忍不住手痒,如果让我给Jeremy洗头,我一定义(迫)不(不)容(及)辞(待)的将Jeremy的毛发(?)洗(侍弄)得光洁柔亮!像龙马给我洗澡[ 和谐] 一样!   结果一到拍摄现场,我惊呆了,尼玛,是姜新禹那个如同腹黑熊不二一样的家伙→_→我现在转身逃走行不行 [并不] ?   而拍摄场景也和我所设想的截然不(相)同(反)——让姜新禹给我洗头,整体拍出温馨享受的氛围,呵呵……   在正式拍摄过程中,姜新禹把我的头发打湿,手将将碰到我的头发,我就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艾玛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于是这一次NG了。   看到导演将谴责的目光对准姜新禹,我不好意思了,连声向导演和工作人员道歉承认错误,端正心态,准备认真的遵循自己的职业道德——人家姜新禹好好的没惹我,人家温柔绅士的性格也是出了名的,我可别一叶障目以偏概全了,看看人家险些被冤枉的多可怜呀是吧……   助理帮我补了补妆,吹干头发,准备重新拍摄。还是先前那一幕,我俩身穿浴袍,他盘膝而坐在玉池旁,我依偎在姜新禹的右侧,斜躺在他的腿上。   他温柔的将我的头发放在左手边的玉池里,一手扶着我的脖颈,另一只手不断的掬水将我的头发仔细打湿。他的脸离我很近,他的目光专注认真。   他微微支起左腿,将我的头轻轻的放在腿上,把洗发水倒在手心,轻微揉搓,洗发水散发清香。   他慢慢的凑近了我,与我对视,纤长细白的手指温柔的插、进我的发间,揉搓按压头皮上的穴道。我不禁思维发散:听说,他是学医的呢……   气氛渐渐旖旎,似乎搔到痒处,我不禁“嗯呢”一声,身子像猫一样蜷缩,还娴熟的往他身上拱了拱,然后,我、惊、呆、了!他双手固定住我的头部,低下头,嘴角和眼神带着温暖的微笑,亲、亲了我的额头……这、这不科学!剧本里面根本没有这一段好么!   “卡!”导演暂停了拍摄,脸上带着兴奋的微笑夸赞姜新禹这段发挥的很不错,顺手揽着他的肩把他拉到旁边挤眉弄眼的说着些什么。我的助理团们给我披上衣服冲洗头发化着下个场景的妆容,工作人员也纷纷上前收拾工具器材,准备下一个场景的拍摄。   呵呵,只有我自己不知所措么,注意,我要注、意、我的职业素养!   拍摄结束后姜新禹来到我的身边,我弯腰鞠躬,他英俊帅气的面孔让我不忍也不能拒绝他索要号码的请求——哈哈,我肯定自恋了,这是这是正常的行为不是么毕竟是广告搭档以后还有很多事情需要联系沟通←_←。   广告大火,我被观众称作“猫一样的女人”,我和A.N.Jell的粉丝团里也出现了不少自称“酱油(姜U)”的cp粉。真是的,我是只公猫好么!我逃避似的忽略了cp粉的存在,也试图忽略姜新禹那每天不容忽视的带有温馨问候的短信的目的。   姜新禹约我吃饭,我答应了。   华丽的西餐厅,他穿着西装,打着正式的领结,设计了完美的告白。我有些漫不经心的看着他的一系列动作,直到他帅气的脸上闪过一丝忧伤。   实话说,我总觉得这是假的,不真实。我总是给自己自信的暗示,但不可否认我是自卑的。即使我现在无限风光,我心底依旧会认为这是剧情光环给我的加成,即使我拥有实力,但是我固执的认为我的实力和天赋不属于我本人,真实的我还是那个平凡的清凰。所以我不觉得姜新禹会喜欢上我,又或许后来高美女出现以后他会移情别恋呢?   但是看到他难过我有些慌了,我知道他是个拥有着细腻心思的男人,我也知道对他假装或者移情别恋的揣测只是我找的借口,他并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是……有点惶惶不安罢了……   “Uhey?”姜新禹紧张的看着我,唤了我一声。   我挺直身子,认真的看着他。一头栗色的短发,刘海凌乱将将到眉毛处,露出好看的双眼,眉宇中中透露出担忧。右耳白皙的耳垂上一只耀眼的钻石耳钉,却丝毫没有盖过他温润如玉的气质,左耳被头发遮挡住了,所以看不见是否戴着相同另一只。   这么优秀的人又有谁会不喜欢呢?当初大学时怕舍友嘲笑,偷偷躲在被窝拉起床帘看《原来是美男》,其实时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被煞到了,至今还记得那引人发笑的“抓狗(亲近)”关系,那水汽缭绕中手持一杯清茶低头淡笑的清雅男子……   可是,任凭心里真实想法的我还是“十动然拒”了。女人呐,总是矫情的,虽然心中暗自窃喜,但还是有一些不爽,毕竟,这次计划的完美约会告白可是剧情中姜新禹曾对高美男用过的。   拒绝了新禹送我回家的请求,看到他倾身帮我打开车门时强做淡定,脸上难掩失望,我终归是不好意思了,轻轻的在他脸颊落下一个吻,认真的对他说:“新禹,很抱歉我暂时无法接受你的心意,因为我觉得我们对彼此的了解还不够深刻。如果你在未来一段时间,能够明白此时的我有着怎样的担忧,那么我愿意给你给我一次机会,能让我把我这一生交付给你。”   车子临行前,看到他满眼的惊喜和咧开的唇角带着不再温润的笑意,我也笑眯了眼睛:似乎这辈子终于可以拥有陪伴一生的人了。   不出意外的话,我的生命将会是无比的漫长,可是我想我绝对不会忘记此时的姜新禹,我的初恋。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姜新禹是2009年10月7日 韩国SBS首播水木剧《原来是美男啊》中的男配,人气组合A.N.JELL的成员。成员还有张根硕饰演的男主“黄泰京”和李弘基饰演的“Jeremy”以及新加入的女主“高美男”朴信惠。而朴信惠则是将一人饰演两个双胞胎兄妹,与张根硕上演浪漫爱情戏。 该剧讲述了一位淳朴少女偶然代替双胞胎哥哥女扮男装成为偶像组合的一员,围绕韩国音乐圈展开的故事,展现了偶像组合的成长过程、感情经历以及他们的困惑和烦恼。 新禹人如其名,拥有美丽的脸庞和细腻的心思,是温柔天使的化身。剧情中很早就知道美男其实是美女假扮,但是善良的新禹不但没有揭穿她,还一直保护美男。不同于泰京的霸气和Jeremy的可爱,新禹是一个温柔智慧,懂得替别人着想的男生。很喜欢美男,虽然每次告白都无疾而终,却一直都以大哥哥的身份默默地守护着美男,不让她受伤,可是自己才是受伤最多的。剧中一段和美男电话逛街约会的戏让人看到了他的浪漫,可是美男接到电话后的离去却让人悲伤。温柔的让人心疼,帅气的让人心碎。 姜新禹这个人物具备了所有男2号该具备的温柔体贴浪漫,这种男人一般是最受女生欢迎的。 为什么高美男就是对姜新禹不开窍呢?原因自然出在姜新禹身上。 最开始知道美男的真实身份的人是姜新禹,他抱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保持了沉默,就因为他的沉默直接导致了他和美男的不可能。 当黄泰京知道高美男是女生后拿着证据要挟高美女离开,俗话说距离产生美嘛,姜新禹却一心想要和别人更“抓狗"(亲近),话说你不告诉高美男你知道她是女的,人家怎么会让你亲近嘛。所以你越是想靠近迟钝的高美男只会茫然点头或惊恐退后。 在高美男的坚持下黄泰京妥协,因为高美男以为自己是女生的秘密只有黄泰京知道,所以碰上问题当然是找黄泰京帮忙而不是姜新禹,不知不觉中高美男和黄泰京越走越近,姜新禹自然就只能默默地挡风遮雨当男配了。 而在姜新禹确定自己喜欢高美男过后几次想跟高美男表白,而姜新禹对于表白剧情的设定间接导致了他和高美男的不可能。 甜蜜的高跟鞋游乐园之旅、明洞的浪漫“邂逅”、华丽的西餐厅,姜新禹把告白的每个细节都设计得近乎完美,可是他没想到每次都被黄泰京搅局,就如同他自己说的“只差一步就好了”。 因为他设计了华丽的剧情,所以在没有浪漫的气氛下他始终没有直接说出口,他无数次地暗示高美男的秘密已经被他知道,而高美男的小白将暗示一次次华丽丽的无视,或许只有黄泰京的幼稚、强势、龟毛才能让高美男直接感受和理解。所以姜新禹注定只能站在高美男的背后当肩膀或者是当隐形的墙帮高美男挡风雨,永远不可能牵着她的手陪她看星星。 男配注定是炮灰,却又是华丽的独一无二的炮灰。 金毛Jeremy ☆、Part.2.2 《原来是美男啊》   在新禹不强硬的靠近和贴心细腻的关心下,我和他的关系越来越靠近。在我解开了心结以后,我们的感情逐渐的明朗化。   或许在别人的世界里,像新禹这样一直在背后默默付出守候的人都是被忽视的,一般只有历尽千帆渴望停驻的人才会看到他的好。那是因为大家年轻的时候都太急切,总会错过身旁那些以后再难获得的人和事,然后在日后的时光中后悔莫及。   还好我不会如此,虽然我在感情上是个初手,但是我在经历了死亡的绝望、做卡鲁宾时无人沟通的寂寞、娱乐圈的声色犬马尔虞我诈以后,我希望能有一个让我安心的人,我会珍惜我所拥有的。   我们在一起了。我们默契的没有张扬我们突破的关系,也没有可以隐瞒在一起的事实。在一次访谈节目上主持人的问话里,我坦然的曝光了我们的恋情。这并没有隐瞒的必要不是么,无论新禹和我都不是见异思迁之人。其实在我们一起拍摄广告,虽相顾无言但气氛和谐彼此不觉尴尬的时候,我就觉得他是那个能陪伴我拂去我长久的孤独的人。   粉丝们接受的很快,爸爸得知了这个消息。爸爸是个严肃的人,他没有反对这件事,只是向我确认我是否认定了这个人,确认他所调查的新禹的个人资料上的品行性格是否如一。在我确认了以后,他向我提出了和新禹以及他的父母见面并讨论订婚事项的要求,我也答应了。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我们即将订婚。我和新禹用我们的积蓄合力买了一套房子,并且亲手装饰它的每个角落。   温居的那天我见到了A.N.Jell的其他成员。   Jeremy很可爱,他不停地围着我问着一个个问题:“Uhey呀,你的新剧《荒岛上的神秘人》接下来会有怎样的转折莫?”“哎一古,Wuli Uhey在专辑里的舞蹈跳的太好了,我都模仿了好几次!还有那颤音*#@……”新禹无奈的给Jeremy端了杯清茶想要打断他的话,Jeremy看都没看一眼随手抓了起来一口闷干继续他的问题“Uhey呀*#@……”我没有理会新禹突如其来的小心眼,认真的回答Jeremy的问题,只不过忍不住在心里窃笑。   结束的时候我和Jeremy互相交换了号码,答应他经常联系。而过程中一直被忽视的队长黄泰京面带不爽的撅起了嘴,我在感慨我对他因剧情持有的小小敌意的同时向他表达了歉意,并且赠与他几副中药药方。这些药方是我找中医开的,近几年我一直在用中药保养我的嗓子。   看着他表情不屑一顾手里却小心翼翼的将药方折叠放进口袋,我面带微笑:这样的话,高美男应该就不会再出现在A.N.Jell中了。并不是我怀疑新禹日后遇到高美男会怎样,而是,高美男和小燕子一样,是个浑身带着麻烦的大杀器呀……   他们走后,新禹从背后环抱住我将下颌抵在我的肩头,在我耳边轻吻:“Uhey何必要留下Jeremy那小子的号码呢,我吃醋了莫~”将我轻轻的推到沙发前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坐下,对我说:“我去厨房收拾一下,你在这边歇一下,一会我就来陪你。”看着他熟悉的走进厨房的背影,幸福感油然而生:有人说女人的安全感是要让男人没有安全感,我想这种做法我不需要了。因为在这个大男子主义的国家,新禹的一举一动都证明了他对我的爱。   后续:   黄泰京在尝到了中药的好处以后。特意赶赴中国寻医。在中药的调养下,他的嗓子完全康复,过敏的症状也有了显著的缓解。   Jeremy谈了恋爱,是他的小粉丝,长的清纯可爱笑起来萌萌哒。他们最爱两个人一起骑着小摩托活跃在首尔的大街小巷。   新禹开始在演艺项目上进行一些小的投资。他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人,只不过他的理智和细腻的心思要求他在最恰当的条件下发展自己的事业。   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女儿。新禹在退伍以后开始渐渐卸下手上的担子,做我的专职经纪人,空闲时间安心的在家里相妻教女。   他说他很幸福,梦想和事业都有所成就,娶到了爱的女人,拥有贴心的小棉袄。他说他要做我身前背后的男人,他要把女儿培养成像我一样优秀的人,他会在我们退休以后陪我一起逛遍世界,在旅游中度过晚年。   他做到了他承诺的这些,我这辈子过得很幸福。晚安,我的初恋。我吻了吻已经逝去的爱人头上的银发,在他的身侧躺下,进入甜美的梦乡。   番外:   玉溪洗发水的广告邀请其实是给泰京的,不过他的洁癖让他直接拒绝了这份邀请。而我在看到了合作对象以后,对这份广告有了兴趣。   Uhey,目前大势的影视歌三栖艺人,短短两年就火遍了亚洲,而她的高学历也成了明星的标杆,她也被国民亲切的称作“国民妖精”。   Jeremy很喜欢她,明明身为前辈却像是一个脑残粉一样收集她的各种应援物品。每次把Jeremy试图穿出门的Uhey同款饰品摘下来,面对Jeremy充满怨念恨不得立马哭出来的和朱莉形似的眼神我都哭笑不得:我并没有看出Uhey那张包子脸的魅力,即使她的才华让人称道,我依旧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为她疯狂,这让我产生了好奇。   不过,真正见到Uhey的时候我真的为她的美丽所惊艳,明明拥有妖艳的身材,却不及那张带着婴儿肥得精致脸庞上点缀着的那对圆溜溜的杏瞳引人夺目!不过也仅仅是这样罢了,娱乐圈的天然美女虽然不是太多,但我也见过不少。   真正让我的心悸动的是Uhey在他腿上躺下时那专注的眼神,明亮动人,猫一样的慵懒。两人之中仿佛有了旁人无法插足的默契,旖旎的气氛,怀中的绵柔,丝滑的发丝在掌心划过,我不禁温柔再温柔,手劲也愈来愈轻,仿若在抚摸一只猫咪的毛发。   只听怀中之人“嗯呢”一声,软若无骨的身子像猫一样蜷缩,娴熟的往我身上拱了拱,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被软化了。忍不住用双手固定住她的头部,低下头,嘴角和眼神带着温暖的微笑,亲上了Uhey的额头。   拍摄暂停了,导演和我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他揽着我的肩:“呀,新禹你小子眼光不错嘛?哎一古,Wuli Uhey xi可是国民妖精呐~人家的演技可是顶呱呱的,之前那次NG也许就是被你小子吸引了。哎一古,有一张俊俏的脸就是有优势!”不等我辩解什么,他就把我拉到一旁:“来来,我给你讲讲怎么才能追到女人*#@……”   结束后,我主动上前要求和Uhey互换号码,导演大哥说的也是,男人就应该主动一些。   我给Uhey发着我每天斟酌很久的短信,每一次她的回复都让我波澜平静的心荡起涟漪,即使那只是客气的回话。   日渐一日,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思念,终于忍不住向她告白。告白的场面我策划了很久,唯恐哪一丝细节会让她心生抵触,终于那紧张的日子来了。   我告白,她却没有任何的反应,如同一只高贵的猫,坐在王座,俯视着脚下的臣民。我努力的掩饰着心中的凉意和悲伤,担忧的看着眼神飘忽不定的她:“Uhey?”   她拒绝了我,虽然我坚定自己绝不放弃,但还是忍不住的失落,直到那一个吻,即使只是脸颊,也让我欣喜若狂——无论是这个吻还是她话语中的含义。   我努力的靠近她,天冷了想为她加衣,她累了能为她放洗澡水,天知道我是怎么克制住这急切的愿望,还好,我如愿了。   这辈子我很幸福,只可惜我比她早走一步,又留她一个人了,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现在才更…… 本来我就有拖延症,打字也慢,手机内存还不足,导致手机反应慢而且自动把我写的两千字清空了( ?????_????? )然后我当时想死的心都有→_→我以后再也不嫌弃其他作者一天“才”更新一章了嘤嘤嘤…… 重新打这一章的前半部分时其实我情节都有一些忘了,不可否认重新打出来言语会变得流畅一些,但是用词肯定会很粗糙→_→虽然我本身就是个糙汉子 [ 并不是 ] …… 明天我要睡一早上,中午吃饭收快递,下午应我姨的要求去她家吃好吃的~所以,嘿嘿,看我下一章的灵感怎么样,有就更,没有就对不起啦 [ 鞠躬 ] …… ☆、Part.3.1 《哈利波特》 [ BL ]   89年伦敦的冬季,早晨往往都是氤氲着浓白的雾色。这样的天气再正常不过,却是我曾经从未见过的,因为在后世,伦敦因空气污染的治理逐渐摘掉了“雾都”的帽子——虽然雾气缭绕真的很美丽。   很久没有出来,看到熟悉的景色,忍不住想起这辈子的母亲。   和我的本名一样,这辈子我叫做莫轻狂,母亲是一个颇有才华的英籍华裔,叫做莫钰。   她随父母来到英国学习先进科技,却因父母突如其来的疾病过世而一度精神低迷整天混迹酒吧,做了一个已婚男人的情人并生下一子。   也许是经历了生产的切肤之痛,她明白了父母对她的良苦用心和殷切希望,于是她“抛弃”了那个男人带着孩子离开,为了记住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她给孩子起名叫莫轻狂——年少轻狂。   她带着孩子考进伦敦大学学习物理学,对物理的潜心研究和对科学实验的热迷让她无暇顾及她的孩子。幼小的孩子在五岁时因她在家里布置的复杂电路不小心触电,而她在送往医院以后匆忙离去,丝毫没有发现她的儿子身体里面换了一个人。   78年,十年.动乱结束,改革开放。她得知了这个消息以后给我留下因频繁实验仅剩的不多的资金便急切办理回国手续准备投身报国,甚至没有心情去质疑我所收到的魔法学校通知书的真假,直接将我这个会影响她回国的“可疑人士”抛下。   而今,已有十一年,又是一个循环。我在毕业以后拒绝了留在霍格沃斯任教的邀请,而在对角巷开了家名叫“书店”的书店,凭丽痕书店友好提供的正常性书籍列表,在新生开学期间专卖霍格沃斯学校指定购买书籍,其余时间则跟着斯内普教授学习魔药的熬制——作为他的助手,平常很少离开魔法界。   关于这个世界,我没有多大的印象,只记得这大概是一个幸运的男孩和一个大魔王相爱相杀的故事?   嗯,搞基的事情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毕竟我不做腐女好些年。而且,虽然我现在是个男人,我也不准备搞基——我不会允许自己作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人压在身下,至于压别人?我想无论是男是女我都没可能会“硬”的起来,只因为没“性”趣。   我是个拉文克劳,这一点我并没有什么惊讶,因为曾几何时,我也是个文艺大龄[划掉] 女青年,喜欢自顾自的弹着吉他,看几部青春言情再流流眼泪。   也许是受这辈子母亲的影响,我文科生的印记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我对魔药学狂热的兴趣,当然,魔药很赚钱倒也是我的兴趣点之一。所以当四年级魔药学教授换成年纪轻轻便改良了多种魔药制备方法的魔药大师西弗勒斯·斯内普先生以后,我就黏上了教授并且用自身才华换去了助手的身份——毕竟没有人能拒绝一个作为助手的“人形百科宝典”拉文克劳级长。   我在伦敦没有驻留多久便回到了对角巷,毕竟没几天霍格沃斯就要开学了,所以,我的生意来了。   “亲爱的小龙,来这家店看一看。”卢修斯作为一个纯血贵族一般不会出入这种无名小店,奈何这家书店拥有超出丽痕书店售卖范围的霍格沃斯课程需要书籍,看在这里的装修勉强符合他的品味的情况下,他并不介意在这落脚。   铂金贵族迈着优雅自持的步伐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店铺四周的装潢,直到他漫不经心的眼神扫视到这个听一向冷漠严肃的好友夸赞过几次的店主。不似西方人的精致柔和的轮廓,沉静的气质恬淡客气的笑容,即使是见惯俊男美女的卢修斯都在那一瞬间被吸引了,让人,忍不住的想把这个男人压在身下据为己有,直到他臣服求饶!   巨大的魔压从卢修斯的身上爆发出来,这位马尔福家的掌舵者的身体迅速的有了变化,他漂亮的铂金色发丝飞快的生长,俊美的脸庞被一种若有若无的气质包围起来。整个书店里的人群,甚至包括德拉科全部开始精神恍惚,有的甚至开始向他身上扑去。而此时的铂金贵族却只是满眼痴迷的看着面前这个面对突然事故依旧安然的男人——他的媚娃血统觉醒了!   “德拉科,你先出去!”他被提升了的灵敏感官感受到身旁人的动静,利落的抽出魔杖,向扑向他的两个新生家长发射魔咒,优秀的身手技巧的将德拉科以及店里其他的两个孩子扔到门外,然后毫不犹豫的关上了店门!   卢修斯·马尔福,被英国巫师贵族界称赞为铂金贵族,不仅仅是因为他闻名于巫师界的俊美容貌,更是因为他不论什么时候都完美无缺的贵族作风。而现在,这位因一见钟情而觉醒了媚娃血统的男人完全忘记在脸上挂上贵族特有矜持疏远,对着爱恋的对象露出痴迷的神情。   “迷情药剂?”我挑了挑眉,面对失控的场面懒散的不想做任何的应对,不过面对眼前这个优秀的男人身上的变化,我产生了浓厚的好奇:新品种的迷情药剂还能不定时的产生药效?   不能怪我反应迟钝的产生了误会,毕竟马尔福家族隐藏的媚娃血统我无法得知,我也从未见过媚娃遇到灵魂伴侣的场面,而一般人看到什么的第一反应应当也是自己最熟悉的东西吧?所以我第一反应是他中了什么魔药→_→而且我认为这种我没见过的改良药剂会是斯内普老师研发的,他只是拿仅存的好友做了一下实验……不过我有些手痒:好想尝试破解一下斯内普老师的新药呢~   于是我在胡思乱想的情况下被抱住了……强大的魔压和身体的束缚让我无法脱身,我只能用了无杖魔咒:“昏昏入睡!”还好卢修斯没有任何的防备,就这么被我击中昏倒在地。看着昏迷的卢修斯还在不断地试图缠绕我的身体,我也懒得再去研究什么解药,直接联系斯内普老师让他过来帮忙。   “该死的,你的大脑是被鼻涕虫填满了么!连是否中了药剂都分不清!”斯内普老师的咆哮让我有点心虚,还好多年练就的脸皮让我面对他恶狠狠的眼神仍能保持微笑。   我遵循着拉文克劳固有的探索未知事物的好奇心,试探性的询问:“哦,斯内普,我想你应该在这份新的配方中添加了水仙花根和双角兽角粉?”   果不其然的引来了他的毒液:“菲尔德先生,虽然你的这份建议有可取之处,但假如你的大脑没有被巨怪踏过,那么你应该知道这种反应是怎样引起的,而不是用你那比蛇怪的神经还要复杂的心思妄加猜测!”   我皱了皱鼻子,眼神游离:其实在等待斯内普老师到来的时候我就已经隐约猜测出事情的真相,果不其然是血统觉醒么?没想到一向自诩血统纯正的马尔福家族居然拥有媚娃血统,也没想到一见钟情这种狗血之事会出现在我的身上,命中注定的灵魂伴侣这种名头听起来意外的不爽呢!   看来,马尔福家族的掌舵者就要换人了呢~不过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淡薄的想。   把卢修斯先生和德拉科交给斯内普老师以后,我继续打开店门做生意。   这辈子的我性情似乎寡淡了许多,上辈子新禹充足的感情陪伴让我此时对伴侣的并没有渴望,毕竟现在的我还做不到看开一切。   此后,卢修斯先生经常出现在我的店面痴汉般的看着我,我没有理会这个发情期的男人,斜斜的倚靠在软榻上看些书籍做着笔记。   事情在新一轮新生入学以后发生改变。   书店每年的盈利期结束就意味着我的大半部分时间都会在斯内普老师的地窖中度过,那也是我为数不多会感到兴奋的事情,结果我被斯内普老师拒绝了:“该死的!你和这只浑身散发着迷情气息的大脑已经被欲望占领的男人一起离开我的领域!”   果然,我是被迁怒了么……我斜眼看向这个一直跟在我身后的男人。   卢修斯果然是个马尔福,他在这段时间迅速的解决了与纳西莎·布莱克的婚姻,将手上琐事移交手下处理,留出“充足”的空闲时间围着我打转。   不可否认,当这个铂金贵族认真的讨好一个人,没有人能够拒绝他。他赠送了许多我无法获取的珍惜书籍,并且邀请我到马尔福庄园做客。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卢修斯·马尔福,《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人物。 卢修斯是一名纯血统巫师,加入伏地魔麾下,是一名食死徒,对黑魔法非常擅长。按照伏地魔的命令,在攻击麻瓜时通常都是卢修斯带头。 卢修斯在操纵利用别人这方面也是能手。他把自己的财富和家世作为武器,灵巧地来利用威胁其他巫师顺从他的命令。 他拥有着淡金色的头发、冰冷的灰蓝色双眼、苍白的尖脸。他傲慢自大、有心计,善于主导一切。他骄傲自大的性格或许来源于家族的遗传,他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也跟他一样。 马尔福家族是个古老、富裕且有影响力的纯血巫师家族,他们住在位于英格兰威尔特郡的马尔福庄园,非常鄙视混血和麻瓜出身的巫师。马尔福家族在霍格沃兹上学的大部分人都被分到了斯莱特林学院。 所有的纯血巫师家族间都互相有联系,马尔福家族也不例外。卢修斯·马尔福娶了纳西莎·布莱克,同样一个纯血统女巫,并有一子德拉科·马尔福。 大家歪歪的话不要借鉴电影形象哈,请参考以下: 话说我果不其然的又拖延了……今天遇到了一个奇葩的淘宝客服,一个劲的骚扰我,而我又是有留言不回复会死星人,愣是跟她纠缠了几个小时,醉了…… 其实媚娃血统觉醒这个老梗很多人都在用,但是我真的很萌这个梗哈哈~还有我设定的是L爹先一见钟情再觉醒的媚娃血统哈,这是为了弥补一下我掉落的节操( ???????? ) 呐,接下来就是L爹不断勾引像雄孔雀一样释放魅力渴望吸引伴侣的桥段了,不知道我能写出感觉不?加油?(???‵‵)? ☆、Part.3.2 《哈利波特》 [ BL ]   《马尔福家规——铂金荣耀》第三条:“认清自己,忠于自己。”在服用了抑制性药剂和进行了媚娃本能抵抗训练以后,卢修斯觉得自己的理智可以战胜来自血统的本能,接着,他便开始思考对菲尔德的情感。   初听闻这个人就是难得的从斯内普口中听到的称赞,出于家族利益的考虑,他试图将这个人招揽为己所用。在发给菲尔德的邀请函被拒绝以后,得知这个人居然开了家书店就这么安于现状,在可笑了这个人的胸无大志并确定了他并不会对马尔福家族造成威胁,便对他没了兴趣。   稍稍冷静下来,发现自己对菲尔德的痴迷并不是出于媚娃的本能,而是来源于对这个人的一见钟情,卢修斯决定忠于自己的心。   来自媚娃对心上人神奇的探知,他了解到对方是一个拥有着细腻心思吃软不吃硬只接受细水长流并有轻微感情洁癖的人以后,他和纳西莎和平分手——本就是利益的结合,并且媚娃对灵魂伴侣的需求是任何外力都无法阻挡的!   适当纠缠加上投其所好的策略有了显著的成效,频繁出入马尔福庄园和对书籍的渴望使得我不好意思冷下心肠拒绝卢修斯,这样的态度就给了卢修斯趁虚而入的机会!   “亲爱的菲尔德,请你不要顾及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马尔福庄园十分欢迎你留宿。”卢修斯?马尔福,巫师界大贵族快步迎接出现在壁炉绿色火焰中的我,试图将我搀扶到柔软的沙发被我拒绝,我只要求他在我看书的时候不要轻易说话。   他丝毫不介意的抽出一只细长的魔杖对着壁炉随意的一指,熊熊的火焰瞬间在壁炉里跳动着。转过身来轻轻拍了拍手,一个肮脏丑陋的家养小精灵快速的出现在他地面前:“去拿些点心和红茶。”待茶点奉上,他吩咐庄园中的仆人没有他的命令禁止走动以后,才转身直接坐到了我的身侧,试图离我更近一些。   家族血脉的传承是贵族们的天性,但事实上卢修斯已经确定自己无法再碰除了伴侣之外的任何人了,当然也就没办法为马尔福家族增添成员。媚娃对于伴侣的忠诚与守护和独占都是出了名的,这也就是麻烦的所在,他的独占欲会让他对于伴侣亲近的人产生一种于理智之外的毁灭感!然而媚娃作为一种魔法生物,他们对于伴侣的气息敏感到了令人发质的状态,伴侣的气息沾染到别人是他们几乎不能忍受的事情,这也就意味着他不可能忍受有任何人与伴侣发生什么关系。幸好马尔福家族已经有了德拉科,不然家族的传承很有可能就此断绝,当然男男生子不是不可能,但……哦,暂时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   梅林的胡子!怎么在步入中年后会突然出现个男人成了自己的伴侣?!话说,菲尔德看书的样子真是太迷人了!这精致秀丽的脸庞,连女性都称羡的白皙肤色和优美轮廓,不说话时简直像古典画作里的贵族,就连那抿了茶水的红唇也像蒙上一层丰盈水光,在壁炉的火光下闪闪发亮,让人不住嫉妒他碰过的杯子……哦,等等,我在想什么?!铂金贵族挫败的捂住自己的脸,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型的“清泉如水”,没救了,简直是没救了!   “你在看什么?”察觉到身边人过分专注的视线,我有些疑惑的开口。   菲尔德疑惑的语气中止了卢修斯内心猥琐的小会议,想要开口解释又有些心虚,又记起对方警告他“别轻易开口”而犹豫了。   察觉他的迟疑,我似笑非笑的将书放在茶几上坐起身来,“我我需要休息一会,而且你才是房间的主人,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没什么……我觉得你真的很有魅力,我深深的爱上了你。”   “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会因为你的赞美而接受你的示爱,我已经过了会被甜言蜜语迷惑的年龄。”我觉得可笑,端起茶杯,不想继续在这个说了很多遍的话题上继续浪费功夫:“你这样已经不像身为铂金贵族的你了,你冷静一下吧。”   “欣然接受改变,但不要摒弃你的个人信念。”《马尔福家规——铂金荣耀》第十九条。卢修斯觉得自己确实因不理智而变得蠢笨,现在,是时候恢复自己原本的性格,勇于求爱——作为一个马尔福怎么可能征服不了自己看中的人!   “菲尔德。”卢修斯的嘴角泛起浅笑。   他异常艳丽的笑容,看得我有些反应迟钝,而最让我感到错愕的事实,是我正被这浑身散发魔性的男人骑在下面。   “马尔福先生?您这是……”   “哦,请你不要老是用这么拘谨的称呼,也别再“您”的喊,我想,我们的关系已经足够的亲近。”困扰已久的情感因菲尔德并没有拒绝的行为出现了一丝曙光,卢修斯突然起了个念头。   “亲爱的菲尔德,我开始难以忍受因你频繁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却什么也不能做,作为灵魂伴侣的你,理应接受我,接受我的身体,接受我的爱意。”   说完话的男人俯了俯身碰洒了我端着的红茶,茶水洒湿了衣衫他却无暇顾及,按了按我的唇,仿佛在提醒我他的存在一般,再将修长的指头放上自己娇艳的红唇。   从洁白齿列间探出的舌舔舐着刚触碰过我的指尖,再沿着唇线滑动,微启的唇瓣顿时染上艳丽光泽,流泄着诱人的气息……   不对!这样哪里诱人了?分明只是普通的润唇动作而已,我实在没什么胡思乱想的必要。   尽管我这样告诫自己,视线仍不由自主的乱飘,失了以往的平静,不敢直视身上那人的双唇,却不巧看见刚刚因对方的动作而湿透的衬衫紧贴在卢修斯单薄的身躯上,半透明的布料隐约透出淡淡象牙白。   “呜!”一股热气直冲鼻腔,年轻的男子的身体充满着热血,无处发泄的热气现实的往下腹那我这辈子从未碰触过的地方涌去:“卢修斯、拜托你……先下来好吗?”   “不行。”卢修斯以异常认真的表情,否定了我的要求,“菲尔德,不是这个姿势的话就没有意义了。”只见他伏在我的身上,之前给人柔顺印象的发梢湿答答的黏在面颊上垂落在我的锁骨,但无损那无瑕美貌,或者应该说,变得更加的迷人。   “等等,我还没答应要配合吧!”   “你要拒绝我么?”被卢修斯狠狠地瞥了一眼,那完全是工作狂热者的眼神,很久没有见过相似的异样光芒了呢。   其实我只要稍微一使力,就能推开对方纤细的腰身,但我却彻底被对方的异常强大的气势压倒,无法反抗,那是媚娃因对伴侣的极度渴望所产生的巨大能量。   咳,那次并没有做到底,我不习惯作为一个男人去做一些这样那样的事情,不过,我会承担起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对卢修斯负责:想必,作为一个马尔福,即使是身经百战的他也从未做过居于人下的事情。   卢修斯没办法卸任暂时没有继承者的马尔福家族,我们此后的相处方式便是他在书桌前不断的处理马尔福家族事务,而我继续攻略马尔福庄园丰富的藏书。   我们并没有掺和黑魔王的事情,但是我无比肯定像这种少女漫(?)最后的结局一定会是正义战胜了邪恶,为了马尔福家族长久的荣耀,在我的暗示下卢修斯通过斯内普老师站在了凤凰社的背后,果然因此保住了马尔福家族一样崇高的地位。   至于其他的,恩,我至今忘不了斯内普老师看到我们在一起时一样板着的脸上对卢修斯露出的那个不怀好意的笑容,果然,后来他为我俩研发出了男男生子药水送给了我。不过我们并没有用,因为,马尔福家族有德拉科一个人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哒注意注意!我明天白天要回学校体检,所以要坐两个晚上(11.18-11.19)的火车~如果我在火车上睡不着的话我就会努力的写文,如果能睡着我就要再断更一天啦,对不起…… 还有我经常会特别强迫症的把前面几章的错别字啦、和谐的词啦或者排版问题修改一下,可能会造成伪更情况……所以我会努力的把这些行为挪到我新更的时候一起解决,谢谢。 ☆、Part.4 《雪花女神龙》   听着身后那由远及近不紧不慢的脚步声,欧阳明日的嘴角带着清雅的微笑。   “公子,你该喝药了。”面前的男子,一袭白衣,外貌清秀俊美,肤色白净,眉心一点朱砂闪烁流华,端坐于轮椅中,捏着一枚白玉棋子,观察面前的棋盘。静若处子,点尘不惊,自有翩翩公子之风度。   此人就是欧阳明日,赛华佗。我依稀记得这是一部电视剧里的人物,惊才绝艳,身世悲惨。   我记得我是没有看过这部电视剧的,只是依稀扫过剧中的桥段,他手持一缕金线给那时年幼的我留下惊鸿一瞥,而赛华佗的称号给我带来无限的憧憬。   几年前幼弟出生,我娘因年长体弱,产后瘫痪在床,屋漏偏逢连夜雨,因边疆土地产出过少,爹爹不得不上山采药谋取生计,结果摔断了腿。偏偏家中贫困,村里也没有好的大夫,爹娘的病痛、幼弟的哭闹让我无力分、身思考赚钱之事,东西方物种差异以及魔法的奇异现象的限制让我有能力却不敢使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爹娘逐渐病重我却无可奈何。   直到欧阳大夫下了山,他不顾身边易山大叔的劝阻,直到把我爹娘的病治好才继续赶路,没有收取分文。爹娘十分感激他,把他当做救命恩人,并且叮嘱我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他。   几年间我若有若无的打听他,得知了他生死不明的消息,我开始整日整日的上山,毫无目的的想要寻找些什么,直到我遇到了边疆老人。   我辞别爹娘和哭泣的幼弟准备上山,爹娘没有劝我,他们知道我几年的心神不定,我也知道他们常常叹息不该将我像儿子一样教养导致我如今的性子。   我从来没想到我也会如此的疯狂与果断。曾经的我面对事情犹豫不决,软软喏喏,有时却没脑子一样的冲动,现在却变得爽快很多。   我主动留在山上想要照顾伤重的欧阳大夫,甘愿充当婢女照顾他。   我明白我并没有想得到什么,只是作为一个经历了许多的人,不想在这样的年代被所谓的世俗所束缚着,也不想孜孜不断的在这古代奋斗着如何摆脱束缚——无论怎样优秀的女子,想在俗世中生活,总归还是要嫁人的。   所以说到底,我就是想借边疆老人之力,过一段澹泊宁静的生活罢了,唔,还可以关心我所在意的人,这样很好。   欧阳大夫醒来以后,得知四方城欧阳飞鹰的下场和易山之死,沉默许久,然后自废双腿。面对边疆老人的训斥,他只说了那不是属于他的东西,仿佛看透了许多,不再询问外界之事,每天过着闲云野鹤般的日子,或下棋,或看书。   他也劝过我作为一个正值芳华的女子,不应该在这荒僻之地浪费光阴,我只是笑笑不做声,凝视着他,他也就明白了我的决心,此后不再提此事。   他放下棋子,端过汤药:“云清,你是我的师妹,你可以称呼我的名字,不必再喊我公子。”   “那叫你欧阳大夫?”我开玩笑似的说,谁能想到一大把年纪的我老黄瓜刷绿漆一样的,居然会对叫明日一句名字而感到羞涩,竟坚持生疏地称他公子。   “呵呵,算了,随你罢了。”他微微摇头轻笑,眼睛挑起的弧度勾住了我的心神。我掩饰内心的波动,辞过恍然不觉的他狼狈的逃离,留下他一人思考着棋盘。   在山上留下,山上的书籍是随便我翻阅的,曾经对书法的喜爱让我勉强能够阅读这些繁体字的书籍,骨子里对中国古老文化的崇敬让我主动的请教边疆老人各类知识。   也许是边疆老人有感于我对医术的钻研,竟收下我做徒弟,教导我。不过后来明日病情稳定,他下山游历江湖我才明白这个老人的良苦用心:他是希望有个人能够代替他陪伴着明日,毕竟他已经老去。至于我的学习,他说:“练!多练练就行了,有问题去找你师兄!”   时光飞逝,我们不觉寂寞。我在岁月的流逝中开始享受孤独,而他也从不是个恐惧孤独的人,我们的相处方式从来都是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情,偶尔视线交错带起的涟漪终归平静,似乎并没有留下什么。   琴棋书画,天文地理,君子六艺,占卦星卜,这些都是明日亲自教导我的。他是一个很完美的人,腿部的残缺也正升华了他的美,这种美,让我无法承受他的光芒想要逃避,却始终不舍。如此矛盾的我,都是因为这个人。   我和明日在上山过得很充实,我们一起研究药物,甚至在我的要求下他会帮我尝试着药物入菜的可能性。他会指导我如何用金针防身,闲暇时候我们会一起布置五行八卦。在我抚琴的时候他会在一旁用玉萧低声想和。   偶尔,我会下山看望我的爹娘和我一手养大的幼弟。在我的帮衬下家里的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幼弟也已经入了私塾,爹娘也很开心,但是每次见到我他们还是很忧愁——他们担心我的婚嫁,担心我老无所依。到后来,他们也死了心,只是不断教导弟弟,以后一定要为我养老送终。   哎,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虽然没什么见识,却懂得很多道理,对我也很好。要知道这是一个封建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不是一般人能轻易抗衡的,基本上结婚这种事都是家长包办了,连对方是人是鬼都不知道,就直接拜堂成亲了 。虽然因为武侠属性的存在,让这个世界多了一些自由性,却也终究不是主流。而我的爹娘却能够体谅我的想法意见,包容我的一举一动。   时隔个一年半载的,明日也会带我出门找一个不远的村子行医。我会站在他的身后,帮他掌握着轮椅,他会时不时地扭头回望我,替我讲解病人所患疾病的病理。   因为我们彼此形影不离动作默契,有些村民产生误会,以为我是明日的夫人。当然也有一些小女孩在我离开明日采购药材的路边说我是个不知廉耻的婢女,试图勾搭冰清玉洁的欧阳公子,我都没有在意。   直到这些话语传到爹娘耳中,他们丢下弟弟不辞奔波的找到了我:“孩子,你和欧阳大夫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不愿意成亲也就算了,这么无名无分的跟着一个男人后面孤男寡女的让你怎么做人呦!”“你让我们两个死了算了!早知道治个病就能把你赔进去我和你爹不如死了算了呀……”   面对爹娘的担忧我有些沉默,自家村子里竟然从早几年我离开家以后就传出流言说我被爹娘卖到那个镇里老爷的府中做了小妾,搞得爹娘出门就被指指点点的,弟弟去私塾上学也是因为在家待不下去,村里没有小孩子和他一起玩。爹娘这次找我是让我要么回家他们养我一辈子,要么我赶快逃,不要再回家,据说村里有些人想要把我浸猪笼!爹娘给他们的解释他们不听——他们是搞不懂江湖上的事情的。   我在两种选择中选择了和爹娘回家,我做不到把爹娘抛开然后终生再难相见——一个人再大的力量终归是无力的,无法抵御世俗的眼光。   我把明日送回山上,路上想给他买个侍人照顾他被他拒绝,他神色如古井无波,看不出在想些什么。   我把山上的事情给明日安排妥当,给师父飞鸽传书告诉此事,便来与明日告别——我不知要多久才能上山。虽然距离很近但也要一两天的行程,我不忍爹娘再受到流言蜚语的骚扰,虽然我可以死窜离开但我还是舍不得爹娘。   清晨,我来到明日的门外。“公子,我要下山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师傅很快就会回来。”听出房内毫无动静,我在门外留下一封信转身就要走了。   “你就这么就走了?”明日驶着轮椅从旁侧的竹林深处滑出。   “是呀,公子若是不舍我的照顾我可以多停留两天。”我开玩笑似的说不清是否在渴望什么。   明日停留在我的面前,认真地打量着我,像是在试探什么,突然就绽放了一抹微笑:“云清,我们成亲吧!”接着又略带急切的说:“我不知云清你如何想我,我是想要和你共结连理的,我以为我们已经有这样的默契了不是吗?”   我面对被这突如其来的话震得有些不知所措,也许我还是和古代的女子思维方式不同,互相陪伴竟完全没有察觉明日对我的用心。   “我以为你愿意就在山上陪伴我,与我琴瑟相合,与我共看云淡风轻,与我一起看病采药,会陪伴我一生。你怎么能说走便走!”欧阳明日看着面前这个就要离去的女人内心的波动越大越大:难道,真的没有一直陪伴我的人么!真是,恨不得就把她囚禁在身边,不得远离!   看着被明日紧紧攥在掌心的右手,我笑了。对呀,如果真的没有那种心思,天下这么大我喜爱的古老的技术这么多,我为何要停留在这里数年:“明日,你还没有向我的爹娘提亲。”   那日对话后,我继续下山,陪伴爹娘。在震慑了几个多嘴泼妇以后,村里没人再敢胡说八道。而明日他当时听到“提亲”二字,难得呆愣的表情让我笑了很久:明日果然还是江湖中人,这些繁文礼节居然是他没有想到的,他不会都以为我和他互许终生很久了,看到我要走才那么生气吧?   不得不承认,云清猜对了他一直以为的事情。自小在山上长大,没有和女性相处过,难得曾经爱上了上官燕,其实也没有怎样的了解。看着上官和司徒的相处之道还有归隐山林的陪伴,他就那么以为这就是正常夫妻的样子了!好不容易想到也许是没有和云清成亲的缘故,哪想到还需要提亲?看来,是要等师父回来才能向他请教了。   欧阳明日忽略了师父这辈子都没有成亲的事实,幸好边疆老人有先见的带了一位和他共游江湖的长者回来,在他们的帮助下他通知了玉竹夫人,准备好了庚贴和其他物品,便浩浩荡荡的下山提亲。   爹娘很开心也很惊讶,不过他们还是同意了,在村民震惊的议论中交换了庚帖。后来成亲了以后我们便回到山上,他的母亲玉竹夫人也来此定居。玉竹夫人不是个难相处的人,我也很受年长之人的喜欢。   我和明日还是过着以往的日子,不同的是我们有了一对性情开朗活泼的儿女,让我们的生活也变得多姿多彩了许多,这一世,我们相伴白头。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欧阳明日,电视剧《雪花女神龙》中由乔振宇所饰演的重要角色之一。 男,20多岁,外貌清秀俊美,肤色白净,眉心一点朱砂闪烁流华,一身华贵金衣端坐于轮椅中,静若处子,点尘不惊,自有翩翩公子之风度。 神医,绰号不死不救赛华佗,性格孤傲,行事诡谲难测,武器天机金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占星卦卜,医术精湛,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实乃当今杀义弟篡位之四方城城主欧阳飞鹰之子。 出生时即患软骨奇症,欧阳飞鹰认为有子如此大损他的威严,命人弃之;欧阳明日之母不舍,得知边疆有一神医,暗中托忠仆带着欧阳明日前往寻医。 在这二十几年中,欧阳明日尽得边疆老人真传,成为更厉害的神医;边疆老人对未能治愈欧阳明日恶病耿耿于怀,充满愧疚的对欧阳明日言明:当年其父欧阳飞鹰将他遗弃之事,且其母为了救他托忠仆冒死乞衣之往事。欧阳明日便决定下山看看这个无情的父亲,也因此造成他的性格孤傲,行事诡谲难测,江湖上称他“不死不救赛华佗”。 欧阳飞鹰当年为了夺取四方城,不惜杀害他的结拜兄弟。明日下山后,对其父凡固权势、不择手段之各项行为感到痛心,对百姓之受苦尤感于心,凡是欧阳飞鹰欲作恶时,欧阳明日总暗中将它化解。欧阳明日为了化解他们的仇恨,想尽了很多办法,弥补父亲的行为。 他没有享受过天伦之乐,尽管父亲曾抛弃过他,但他对父亲很孝顺,相信父亲会改过自新。在他的心里欧阳飞鹰虽然丢弃了自己,但他仍是自己生父,骨肉至亲,不希望欧阳飞鹰因恶行受到谴责报应,带着替父赎罪、减少怨怼的心理,处处与欧阳飞鹰作对。在这当中,他又爱上了上官燕,可惜上官燕心里已有了司马长风,只能与她作为朋友,暗自守护。 PS: 作者菌的家乡就是“华佗故里,药都之乡”,虽然一家没有从事药材行业,但是对中医、对药材都拥有着那种自豪而朦胧的情感,而对华佗也有着无比的崇敬。 《雪花女神龙》播出的时候作者菌还小,看过也没啥印象,何况作者菌的父母是限制作者菌看电视的,所以当作者菌长大以后偶然想起那个眉心一点朱砂,手持金线的男人是非常惊讶的,经过不断的拼凑心里有了这个人的概念,然后不断的百度搜索,唔,终于找到了这个人,欧阳明日,赛华佗。 我写不出那种感觉,但是请让我意淫一下好了…… ☆、Part.5.1 《继承者们》   又来到韩国,想必这会是一个韩国偶像剧,像我这么英俊的男人一定会是个炫傲叼酷帅的男主吧!再不是也应该是个温柔帅气的男二。   看着镜中的自己,左挑眉,右挑眉。哎一古,好想把这眉毛给修理一下!可是这眉毛是天生的诶,都成了我的个人特色,修了以后大家不都知道我一个大男人修眉了么,不行,忍住!   拉了拉衣领,理了理领结,感觉自己无比帅气。手拎着西服将它向后一甩摔到肩上,迈着我以往从未拥有过的超级大长腿走进自家酒店。呀,这与众不同的高度,从未有过的视野,很少有人呼吸到的高处清新的空气,真真的让我淡定不起来。   “兔崽子,还不赶快跟上!”啧啧,崔东旭这个打不过我的韩国封建式老男人在打光棍数年以后脾气越发的暴躁了。   年轻的男人身躯带了无尽的活力,聪明的大脑运转速度极快给人的感觉像是焕发了新生。话说我一直没注意这个所谓150的IQ到底是怎么测出来的?难道是心态越成熟智商越高[并不是] ?   我这才发现我极其欣赏男人身躯里迸发的能量,那种硬气。我在用“养成”的心态培养我自己,曾经几世中陪伴我的人都是那么的优秀,我作为男人怎么会输给他们。   小时候妈妈被这个老男人家暴,我就去练了跆拳道,加上内功心法的辅助加成,很快这个男人就打不过我也打不到妈妈了。不过妈妈还是和他离婚了,反正她本来就有抛弃我离开的想法,我也觉得女人在不爱了的婚姻里面是很痛苦的,所以就支持了她这个行为。   不过离婚财产分割这种事情,我觉得妈妈得到老头子财产的一小部分还可以,多了她这种性格也掌控不住,想要钱的话等我长大一点挣给她花就行了,要一个你拼命想逃离的男人的钱有什么意思,女人还是自强一点好——显然曾经也是这种小市民性格的我充分理解她那对丈夫的恐惧和对财产有些不舍的矛盾心理。   我急跨了几步跟上老头子,哎一古,不就是相亲么,至于这么急切?果然开了荤的男人在这方面的克制力都挺差的嘛~   “理事好。”“珠美姐,今天的装扮挺精神的嘛~”从酒店门口进来一路上不断有人向我问好,这家分店是由我来管理发展起来的,作为我的事业根据地,里面的员工我都很熟悉。   “老头子,眼光不错嘛,听说RS国际的Esther李可是个大美女,而且手腕高超,能生会养的呦~”我看着老头子略微紧张的样子,忍不住调侃。   “臭小子,一会礼貌的叫阿姨听到了没有!”我斜靠在椅子上,长腿交叉,低着头摆弄着手指,没有理会他的叫嚷。   “呦,Wuli 英道长得可真帅气!”我站起身绅士的帮Esther李和“妹妹”刘Rachel拉开座椅,嘴甜地说道:“刘Rachel可是我们帝国高中的校花(之一),可现在看来和Esther李你完全是一对姐妹花呀~”   我和对面那母女二人谈笑风生,哄得Esther李眉开眼笑,刘Rachel原本冷凝的脸也时不时地低头轻笑,留着老头子在旁边礼貌似的不断点头应和。   看着时机刚好,我便提出带“妹妹”出来逛逛,留下这对未婚夫妻。   “崔英道,你知道我已经和金叹订婚了吧?”   我一马当先的走出酒店走到我花大价钱特意组装的价格旁边,刘Rachel在我身边停下:“这样的话你和阿叹就是大舅子和妹夫的关系了,我想你应该想要阻止这场婚姻才对,而我也害怕这场婚事。”   看着面前这个微微咬着下唇,骄傲中带着些倔强的天真女孩:“妹妹,这你可想错了,我可不介意他们的婚姻,毕竟你和你的母亲可都是个大美人呢~”   身体前倾眼睛对着刘Rachel认真的说道:“你要知道,在我们这种阶层中,结婚,就意味着兼并收购。”   看着她有些错乱的眼神,我在她揉了揉她的额头:“乖女孩,可别指望你的那位未婚夫,有事联系我,我会为‘妹妹’你设置一个特别关注的。”说罢转身甩腿跨上机车,飞驰而去。   哎一古,赵明秀这小子真是经不住诱惑,怎么成天嫌弃我却又轻易放李宝娜这小丫头进来了,一直唉声叹气打电话,难道这就是韩国年轻小情侣恩爱的特有方式?   我记得当初我和新禹也不是这样呀?疑惑的眼神看向赵明秀,又鄙视的移开眼神:嘁,这小子也是个单身狗,成天抱着美女照片喊女神的死宅男,真搞不懂我怎么会和他混在一起的?   最近一直在忙着制作一个账务核对软件,虽然被死党调侃大材小用,但是为了以后酒店管理的方便还是要加班加点的搞出来。正巧做完了软件听说赵明秀这家伙要把最近新拍的珍藏洗出来,决定去凑个热闹。   “呀,决定性的那一瞬间,都怪你开了门,搞得一团糟!你瞧瞧这光线照进来的地方,哎,好可惜,这张照片洗出来”   “洗出来就可以诞生第二个布勒松?”   “嘿嘿,你了解就行了嘛~”赵明秀挤眉弄眼卖了个萌,我没有理会他,故作低吟的装比:“我这一生都在致力于拍下决定性的瞬间,却不知道人生的每个瞬间都是决定性的。”   “呀,你在说什么啊?”我白了他一眼:“这可是你的精神支柱,亨利·卡蒂埃·布勒松所说的话!笨蛋!”   “叮铃~”我看了下屏幕,竟然是“妹妹”的电话?我给赵明秀做了个安静的手势然后走远一些按下接听:“嗨,漂亮的妹妹,听说你去美国游玩,玩的开心吗?”   “喂,崔英道。”带着茫然的声音传来,我不禁严肃了些,“金叹,他告诉我不要太投入……还说,就是不想和我结婚所以才先要和我订婚……”   哎,金叹那个没眼光的男人又在搞什么幺蛾子了……说起来,我这辈子是怎么来的呢,是在金叹告诉崔英道他是个私生子以后,崔英道被这消息搞得不知所措,虽然按照利益至上的选择远离了金叹,但是还是因为强大的心理负担搞得人都发烧迷糊了,再加上崔英道的爸爸妈妈都不是什么省心的人,无人照看的情况下就被我替代了。对此,我只能说,贵族家的小孩子也这么傻白甜真是伤不起……   我试图劝解刘Rachel:“妹妹呀,作为财阀家的小姐,如果不能自立,那也只能作为联姻对象了。”话说至此,如果她还是不能明白我的用意,那就说明她已经陷入那本就没什么情感依撑的联姻中。   挂了电话,很快又一个电话打来:“臭小子,和谁一直在通话中!赶快给我过来!”老头子让我来哪里?当然是跆拳道馆。说起来真没意思,明明早就打不过我还一直找虐,我却不能尽全力,万一将他打伤了,宙斯那繁杂的事务不都要压在我身上了,不划算呀。   和老头子打了一场,末了他让我去机场接Rachel妹妹。那必须去,这可是作为被依赖的哥哥大人崇高的责任~   在机场我没有举什么手牌,像我这么闪亮的人,那么显眼的比常人高出大半头的身高,妹妹肯定一眼就能看到我不是么。   刘Rachel优雅又不失气愤的脚步狠狠地踏着地砖向我走来,一来到我面前就狠狠地咒骂:“该死的穷女人!该死的金叹!”哎,女人就是放不开。嗯,怎么说呢?我觉得很好笑,哈哈,大小姐骂人的词汇就是那么的贫乏呀。   右手掌拍了拍她的头,随意的结果她的行李箱:“走,我送你回家。”   送赵明秀回家那天拒绝了明秀让我去他家的邀请,他家老爸看到我就不愿意放人了我也不好拒绝,还不如在旁边的便利店吃完泡面。   看到一个女孩子迷迷糊糊的,看起来像个棉花糖一样软萌萌的,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啧啧,我坐在她对面看着她好玩的睡相香喷喷的吃着泡面。   结果来自两个小学生在那吵架声音真心好大,呀,我只不过是让他们小点声他们居然哭起来了还一个劲地喊妈妈!哎一古,欺负我没妈妈真是的,还有男孩子说两句哭什么哭呀,搞得像是我现在一点女人味都没有了(╬??д??╬)嘁,真是的都那么大了,没我家孩子可爱!我扭头一看这两个臭小子把人家妹子都吵醒走掉了,没意思。   快开学了,忙碌得到停歇。我在用宙斯酒店的财务数据测试我做的软件,笔记本摆在桌子上自动运算,我抬眼看到金元哥和一个女孩?那好像是他喜欢的人呢,不过看他给那个女孩子戴上项链而那个女孩子不情愿却不能拒绝的样子,看来是单相思呦。   咦我最近好像看了听了不少八卦,例如昨天赵明秀那家伙专门给我打电话说什么尹灿荣和金叹看上眼结果把李宝娜给甩了,不过当时我在忙听了这一句就给挂了。哎一古,总是八卦的男人会打一辈子光棍,我可不想和赵明秀做一辈子的好基友……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崔英道,韩国水木电视剧《继承者们》男二号,由韩国演员金宇彬饰演。 宙斯酒店继承者,IQ150的崔英道爱把那好头脑用在欺负同学上。 手握金叹是私生子这张王牌的他,洞悉到转学生车恩尚是金叹的弱点后,欺负恩尚来激怒金叹,却在这过程中不知不觉喜欢上地喜欢上车恩尚。他与金叹那本就势如水火的关系又加上了开战的新理由——情敌。 身高 187 职业 高中生 就读院校 帝国高中 年龄 18 人物设定 高冷,桀骜不驯,幼稚,坏 朋友 赵明秀,金叹 摘选的关于崔英道和金叹之间关系分析: 可以说金叹对英道来说是一个伤痛,曾经最好的朋友,最亲密无间的兄弟,竟然是自己最痛恨的小三的儿子,当15岁的英道知道这个事实之后无法接受,所以唯一能做的就是和他绝交。 的确如此,因为还在成长中的孩子都是单纯的,喜欢就会说喜欢,讨厌就会说讨厌,既然无法接受那就要和他断绝一切往来,这就是一个孩子能做的也是会做的唯一的反抗和宣泄自己不满的方式。 但是即便如此,在他心里金叹却有着无可替代的位置,因为无论是15岁时还是18岁时,英道在目睹父亲和别的女人搞暧昧的时候,都是金叹在自己身边陪着自己,15岁的他们躲在衣橱里,18岁虽然是他一个人打开了那扇门,但是在坐上电梯的时候无论这时他和金叹是否还是朋友,陪在他身边的依然是金叹。 可以说对英道来说,金叹是特别的存在,是朋友也是敌人。 看!拉了很久页面才看完整的大长腿! 咳咳,据说这样叫做丑帅,虽然作者也没觉得他帅,但是作者是性格粉,颜值并不重要[呵呵]!呐,因为莫名其妙的前面有一章锁上了,然后我好纠结……话说今夜做了一个小说版的梦,略苏,有空当番外写写。 ☆、Part.5.2 《继承者们》   听说金叹已经回来了,不得不说,这是他做过的最不正确的决定之一。   他的大哥金元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掌管帝国集团多年,势力虽不说根深蒂固,却也比他强的太多。而他回国,不过他的真实用意与否,作为一个庶子他就注定是帝国集团新旧势力比拼的炮灰。   嘁,这家伙这么多年都没有长进,他还是太天真了,争或不争能是他说的算的么?而且这个时候还没什么能耐的他居然还试图反抗联姻,他的智商是这几年在美国洋妞身上发泄光了么?不得不说,虽然我表面上对他嗤之以鼻,我对他还是挺在意的。   不过我也无暇顾及他的事,毕竟我连家里的臭小子都来不及亲自喂养了呢。拒绝了在我面前晃荡不断搔首弄姿的女人,准备难得主动的去找老头子详谈。   横冲直入老头子的办公室,啧啧,这女人身材可真不错。   老头子黑着脸挥手让女秘书离开,我亲自锁上了门,吊儿郎当的在他对面坐下,翘个二郎腿还坐在沙发椅上转了一圈,看着老头子按耐不住的青筋快要爆了出来,这才认真的和他讨论正事。   前一段时间做的那个软件测试成功,同时也测试出来酒店的财务出了问题,唔,如果再不处理的话估计检察院马上就要来人调查了,估计到时候老头子的新婚就结不上了,所以老头子可要好好的感激我。   搁下这一爆炸性的事情,我愉快的通知老头子我即将开学需要好好学习所以移交了理事职位就欢脱的离去了。哎呦喂,我可要好好的给自己放一假,果然在学校混日子是最美好的时光。   没想到老头子这种紧要关头还有兴致给我们“一家人”聚一聚。Rachel的态度软化很多,我正在思考这妹子是城府变深了还是真心准备跟着哥哥我姓“崔”,只见她趾高气扬的拉我出门。   “哥哥呀,恐怕再过一段时间你就听不到我这么喊你了!”   “那我还真是万幸,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听你这么喊我的吧?来,多叫两声~”   “呀!你这个人的关注点怎么老是歪的!”这一向傲娇的妹子炸毛了的小样真是意外的可爱呢。   “如果妹妹你想要告诉我你开始参与RS国际设计组的事情,那么哥哥我就不得不先告辞了,哥哥可是要去度过一个华丽而火热的夜晚呢~”没事逗弄一下小孩子也是不错的。   “呀,不行!你可是答应了我妈要照顾我的!现在,你要负责送我去订做校服,我的发育可是与众不同的!”说罢直接拿起挂在机车后面的安全帽,戴上以后长腿一跨坐在后位。   “得令!”呦,发育还真是不错,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享受到软玉在背的感觉[挑眉]?   送她到了地方,不过Rachel好像,看到了什么?   “居然没有躲?”Rachel和一个看起来很眼熟的女孩子争执,我倚靠在机车上看热闹:这个,应该就是金叹的“出轨对象”了吧。   Rachel貌似很弱势的被摘了吊牌?哈哈,不得了,这个女生还挺有意思的嘛,不过这时候就需要我这个做哥哥的出场了。   我拦住了这个女生,“莫呀?你是她的支援军吗?”我从她的手中取走吊牌:“作为一个大美女怎能没有护花使者呢?你说是吧。”   “你!”   “回去吧,告诉金叹我在帝国等着他!”   “神经病!”蹭了蹭鼻子,哎一古,被个软妹子赠送了一对白眼怎么办呢?   “给!”我随手把吊牌扔给Rachel。   “要你多管闲事!”又被赠送一对白眼……   我忍不住挠头,怎么才没做女人几年就搞不懂女孩子的心了?   “哎我说妹妹,你不是要放下金叹吗?怎么又和人家女孩子针锋相对的?”真是搞不懂。   “嘁,我是看不上那个女人,和金叹有什么关系。”她没理会我直接就往成衣店走去,完全不顾我刚刚为她残忍的对待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 ̄? )真不愧是商界传名黑寡妇Esther李的女儿[耸肩]。   金叹回校的第一天引起了巨大的波动,让我想到小时候看过的F4出场画面,令人汗颜。   在我走进的时候,学生们纷纷让开了一条道。我的威慑力在他出现的时候会增大么[挑眉]?   这家伙,看样子是成熟了不少,不过脑袋……哼哼,这让我怎么可能对他产生母爱?   “崔英道,崔英道!”赵明秀这家伙的出现一下子把我的气势打破,真是没办法。   金叹看着崔英道因为赵明秀的出现而缓和下来的气势,有些难过,曾经,他俩也是这样。   “我很想你,朋友。”   “欢迎。”当年伤心的可不止他一个人,那个孩子已经因此意外的离去了。   “放松点,我不会马上把你怎么样。”   “打个招呼就算了,会吓到他们的。”这家伙大脑还是一样的不好使。   气氛逐渐凝重,那个金叹喜欢的女孩子居然出现了。看她傻愣愣的玩着手机就这么从我俩中间穿过,停驻,就那么反应迟钝了,而金叹的视线也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我吹了个口哨,不过好像没人理我,金叹冲动草率像是对自家媳妇一样的责问,尹灿荣也出头将那个女孩子拉走,上演了一出两男争一女的场面,把学校的两个校花都惹毛了,这威力真是不容小觑。   没有再理会他,我顺手把Rachel妹妹也领走了,省的她再和这个没前途的人产生争执。   尹灿荣,学年代表,李宝娜的男友,帝国秘书长的儿子,笑眼,温文尔雅,能力很强,和车恩尚是青梅竹马。   车恩尚,金叹家帮佣的女儿,一个自尊心很强外表软萌的中二少女,金叹的,女友?   呵呵,就凭他那脑子,能不能追上这么个“不屈于权势”的女孩真是个问题。   看着金叹在车恩尚自我介绍的尴尬中解围,我觉得他的情商是比智商高出不少,不过临了还不忘记对我挑衅,还真真是对我念念不忘呢。   校园里水上走廊辟出一隅安静的空间,供我望着早晨的阳光,明媚忧伤。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如过客纷纷,我的内心,充满了深深的感慨,深深的,深深的文艺青年情怀。   迅速的伸脚一拌,将车恩尚揽入怀中,360°大旋转,充满了浪漫的气息。   机智如我,在这个不会轻易爱上我的女孩身上练就把妹技术,没办法,我觉得我是不会拥有男人对女人那天生敏锐的行动力的,所以只能靠后天弥补。   哎,总觉得我的坏心眼增加了许多,真是时势造英雄!   还没和她多“聊”几句,金叹就护短的出现了,哎一古,我是什么坏人莫?   “抛弃”?这话怎么说!当初那孩子和你绝交那叫做抛弃?面对两人之间的纠葛,两个人并没有谁对谁错,那又何来抛弃!罢了,我也不想掺和这破事,反正无论是什么反抗都会被镇压的。   不过还是不忍心,最后一次告诫他。   把社团教室的人都清出去,将金叹按在他身后的墙壁上:“记住,你作为金会长的儿子,对他来说你和你哥哥没有区别,你享受着帝国集团的待遇,你就没有逃避的资格。”   我一如既往的逃课,插科打诨,是不是干着感兴趣的事情。赛车,研究医药,凯撒内部的活动,甚至死皮赖脸的磨着跟着李宝娜到她家娱乐公司看美人。   令我感慨的是我果真是个好人,在偶尔几次点了外卖都是车恩尚来送的情况下,我居然仅仅吓了吓她,这是我出于好意,毕竟女孩子送外卖可不太安全。   我是很欣赏自强的女孩子的,自怨自艾的就算了,不过看在金叹份上,我找人把她安排在我投资的一家培训机构做家教,在韩国老师这行业特别受人尊敬,收入也会高很多。   老头子最后还是没有和Eather李结婚,刘Rachel和金叹订婚虽然解除了,车恩尚也没有和金叹在一起。   金会长暴毙,争权夺势了大半辈子,最后还是算不过天。   权利交换导致金叹私生子的身份被揭穿,金元上位倒没有怎么为难他,股份没他的份,但是就给他几套房产一笔资金和一个公司。   车恩尚成功逆袭,到美国留学,留在那里工作成了一个白领并且把她妈妈接了过去。   金元和他喜欢的那个女人结了婚,不过后来又离婚了,那个女人净身出户出了国,金元没有再娶。   尹灿荣和李宝娜恩恩爱爱的一毕业就结了婚。   赵明秀还在打光棍,唔,还有我。   我接任了宙斯酒店,老头子卸职在家帮我照看我的儿子和狗。   我觉得我暂时还是转变不来心里的别扭,妹子泡到手以后就有力无心。无论以后我准备掰弯一个男人或者打一辈子的光棍,为了家业着想都要留下子息,干脆一步错二不休直接找了个代孕生了个儿子。   本来我觉得我是能自己照顾孩子的,毕竟我是有了几辈子丰富当妈经验的男人,没想到业务繁忙,直到飞机失事我都没有亲自照顾过我的儿子。   金叹番外:   果然和崔英道说的一样,我太幼稚了。   幼稚的以为他只是看不起我是个小三的孩子,以为只要我不争就行,我为我不主动就不会妨碍到哥哥的事业,以为我对车恩尚,是爱……   车恩尚,我觉得她和我一样都是个被家人流放的人,忍不住的对她怜惜,想要好好的照顾她,不让她受委屈。她就像我的投影,一样的表面强硬内心却充满了自卑。只不过两个相似的人一起总会不长久,她很优秀,而我太懦弱。   而崔英道,我牟足了劲想让崔英道看看我的能耐,他却直接把我抛下,直到我再也追不上他,直到他去世。   他那么年轻,怎么就轻易去世了呢?为什么等他死后,我才像是突然开了窍,成熟了起来,明白他对我的在意呢?我们,还是好朋友对吧? 作者有话要说:  困困困,困成狗……我才发现我的文数据貌似很多的,开森~ 咳咳,昨晚一边用耳机看剧一边写的,写好时半夜了我都不记得我是怎么发上来还整理好的哈哈。 我是个看东西不太认真的孩子,所以要写的话只能重新去看几遍防止出啥差错,搞得我写文的时间还没有看剧的时间多。 一直没怎么写过东西,基友说,你写的这是吐槽吧?不像是小说。其实我很赞同这个观点,文笔差啦,不过我觉得继续写下去会越来越好的。 我想努力写的好一点,写的充实一些,人物丰满一些,可是快穿,之前的都是一两章,如果突然写的增多了,剧情里面的什么或者无关的什么都介绍就觉得琐碎了,我又是个描述渣…… 之前看挖坑不填那位作者的文,觉得她的创意都很好,我也有过许多,但是和我看到的她其中一篇文下的评论说的一样,说什么“你们一直夸她写得多好我倒没看粗来,其实这样的人我见多了,所谓挖坑很多只不过就是没文采没那个笔力能继续写下去罢了!”,我深刻觉得我也是这样的,心里的感觉超级棒,但是就是没办法写出来,哎…… 所以只能继续努力啦,我也想做一个说起话字字珠玑的作家呢! ☆、番外 无关的那些   梦的刚开始我又回到了当年上学的时候,依稀是初中。   同桌是一个有些调皮捣蛋,有点小聪明,作业总是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才完成的家伙,叫作岳奇瑞。   虽然他长得阳光帅气成绩也还不错,有种雅痞的感觉,但当时还是乖乖女的我对这种桀骜不驯的人总是试图避而远之。   即使在我上课出神被老师提问问题十分尴尬无措时是他小声的告诉我答案,即使他每天上学放学总会和我打招呼,就冲他每天早上强行拿去我的作业抄的行为,我平时就没有和他多说过一句话。   隔壁班级有着一个校草级的男生,叫作石丙辰。   当然在我们这种小城市是没什么班草校草之称的,之所以这么说他,是因为他的成绩总是年纪第一,而且长得十分俊俏。所以纵使他戴了副眼镜而且总是沉默寡言,也有很多女生崇拜他喜欢他,我就是其中一个。   岳奇瑞的父母和我父母是同学,他们很喜欢这种命运的巧合,经常一起吃饭。   我的爸爸总是嫌弃我不吭不叽不机灵,很欣赏岳奇瑞那种性格,总是夸他“必成大器”,而那小子也总是笑呵呵的给我爸爸说我在学校发生的事,说我很受老师欢迎什么的。即使他帮我说好话,我也绝对不感激他。   每当他笑呵呵的叫我“轻狂”,我就会义正言辞的纠正让他叫我“姐姐”,我觉得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   而石丙辰,他总是在下课的时候在我们两班交叉处,也就是我们班后门的地方认真的念书或者看书。   我搞不懂他这种行为,也许这就是学霸特有的放松自己的方式?反正我是蛮开心这种一扭头就能看到他的感觉的,即使我们没说过几句话,但是我心里总是熟络地称他为“石头呆子”。   后来证明,他一点都不呆。在我有一次早上忘记带作业急着借新本子却借不到,手足无措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他直接到我们班里把一个新的作业本递给了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这回事的,反正当时我真是感激死他了!   岳奇瑞和石丙辰就这么陪伴了我好久好久,久到他们彼此有过针锋相对,久到石丙辰转进了我们班坐在我的斜前座,久到我和他们之间都有了割舍不下的暧昧的青涩的情感,然而我们都没有说破这种奇怪的三角关系。   不知因为什么,也许是叛逆期?我渴望着到操场看一看,却始终找不到他们。   我谨慎的下了楼梯,偷偷摸摸的到了操场,空旷阔达的操场上很多我感兴趣的设施,这是我从没玩过的那些。   我兴奋的靠近离我最近的那个,想要坐上去,却发现我被一只毒蜂王盯上了。   实话说现实中是没有这些的,但是好像梦中的世界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充满着危险,而梦中的我如同真实的我一样,是没有被爸妈带出去玩过的孩子,听话却从没得到过夸奖,无比的渴望接触到外界。   我惊慌失措,躲避毒蜂王的攻击,却渐渐无力,我祈祷他们的出现,但是他们一直都没有来。   然后,我被救了。一个英姿飒爽个头不高的女孩子出现在我的面前,一抽鞭子就将毒蜂王甩卷在地,然后扶起我。这就是我的闺蜜,不似我软弱无能,一个不依靠别人自立自强的女孩子,她的性格和我恰恰相反,我们却成了闺蜜。   好吧,其实我的闺蜜就是这样彪悍的女孩子,但是武力可没那么高强,所以我平时是称她作基友大人。   也许是,死亡关头殷切的期待他们却没有出现伤了我的心,当时的我矫情的避开他们。正值假期,在闺蜜的帮助下把学校空闲的教室租下来卖一些自制的手工艺品和机关武器。   听说他们学校各个地方不断地找我,就快要寻找到这里。我悄悄的隐藏在教室的角落,有闺蜜给我打掩护,但是他们还是一下子就发现了我,看到他们一脸疲惫与急切,我有些于心不忍。   就这样我们又度过了数年,度过了高中,度过了大学,畸形的感情还是没有分开,他们像是空气无孔不入的蔓延在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大学毕业,闺蜜邀请我去她老家玩,我带着他们去了。闺蜜家住着她跟我说的那个极品亲戚,长相妖娆行事不正经却又甩不开的绿茶婊表妹,她无奈的说本来想带我出去玩的,可是这表妹来了,不好把她抛开。我说没事,只是看不上那个女人,有种相看两厌的滋味。   我的性子冷淡自持,平时有什么情绪不愿意表露出来,我不待见那个女人,他们两个可不见得不。   岳奇瑞现在长得越发的帅气,近年来看书颇多因而有了几分文人气息。石丙辰却因为勤于练武,身材壮硕,配上他那精致的面孔,竟有些金刚芭比的味道。这样的他们自然是非常受女人欢迎的,那个表妹都快贴上去了。   我看着他们与她谈笑风生,我没有什么表现,我还是对这复杂的关系累了。   看着岳奇瑞不自然的想要转移我的注意力,带我去到海边游玩,我瞟了一下被那个女人挽着胳膊大步走出去没有回头的石丙辰,没什么异议的和他出去了。   我可以轻易地看出他们情绪上的不对,他们却未必能发现我的掩饰,这就是情感投入上的区别吗?他们也对守着我一个人感到不平衡了吧?   我玩得很开心,追海是一件我期待很久的美妙的事情,而我没有问岳奇瑞石丙辰的去向,也没有关心他的恍惚不定。   回到闺蜜家中,闺蜜告诉我这件事情,很愧疚。   石丙辰和那个女人也回来了,他抛下那个女人守在我的旁边只是沉默,像是当初刚认识的那个他。   而岳奇瑞也在担忧的看着我,怕我出什么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呢?本就不是个大问题,只是一直存在罢了。   我没和他们说什么分手,毕竟这段感情见不得人,从没有正式的开始,也不需要正式的分手,只是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我把闺蜜叫到身边问她要了,验孕棒。最近有一些身体不适,一些症状,我害怕,没说出来,他们也没发现。   我到厕所用了一下,发现确实怀孕了。可笑不?我知道是石丙辰,我的初恋的孩子。   我面无表情的出门,其实内心很绝望,但没有人能看出来。告诉石丙辰这件事,通知他孩子我会打掉。   没有在乎他们的表现,我和闺蜜道别,翩翩离去,他们也追不上我。   他们不知道我会有如此的实力,我也不知道我有这样的天赋。武功是闺蜜偷偷教我的,她的家传绝学,我却比她更适合练就。从那个闺蜜救我的时候,我就决定我不要再听我爸女孩子不该练武的命令,必须要自己拥有武力,不再受人保护离了人却任人宰割,然后现在有了用处。   其实我也很难过,会想当初累了往左边一倚就是岳奇瑞的肩膀,想到那时候幼稚的在桌子底下和石丙辰勾着彼此的小拇指那内心的甜蜜……   时隔多年,我出关了。宝宝耐不住寂寞,偷偷跑了出去,我虽然相信他的机关实力,但是却担心他不懂得人情世故。   我没有关注他们的行踪。听说百年一场的机关大会已经在临阳开始,时间是一年,看来宝宝是去参加大会了。   宝宝我没给他取大名,不知道该让他姓什么。当初被他们背叛,本来决定打掉孩子,还是不忍心。孩子是我自己的,何必要为了无关的人迁怒于他。   大会是这样的,闯关而进,可留下自己设定的机关考验下一个人,所以越早进入会场自然越容易,但一些人自持武力高强或者被名声所束缚,会选择在后期进入。   我入了大会范围,找到了宝宝设下的机关,确定他是来了这里,我就安心了。   外围一片喧哗,我抬眼望去,是他们。   多年未见,出来了才知道他们现在是有名的青年才俊。岳奇瑞笑容阳光,身材似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手下却不留情。石丙辰性子冷硬,长相俊美面无表情却拥有壮汉身材,除了岳奇瑞不允许别人靠近。   听周围的人说他们两个一直形影不离不近女色,被别人揣测是一对。   我迅速的离开,梦里独特的视角看到他们似乎发现了什么四处追寻。   后来就是他们遇到了宝宝,宝宝和一个老人在一起,不断的给老人炫耀他的妈妈有多么厉害,他们很喜欢宝宝这个天资聪颖的孩子。   然后梦就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那天的梦就这么多。 草稿版是这样的: 年少,青梅竹马,恍然回首,学校女生的梦中情人(石)总在教室后门守候,帮你讲解题目。你的同桌(岳)平时总是笑嘻嘻,在遇到事情时会严肃起来,拥有男人的责任感,帮你应付老师,帮你生理痛请假。三个人那么纠纠缠缠,难舍难分,到了毕业,其中有欢笑,有伤感,有温馨,你也纠结过试探过,始终抵抗不了他们的痴情,他们成了朋友,互相监督对方的一举一动,而你和他们成了恋人。 时光荏苒,你带着他们去探望好友,不知发生什么发现他们的心好像变了,他们计划好分头行动,岳负责拖着你着你去欣赏美景,而石去找了寄宿在朋友家的其他女人给别人惊喜,你发现了这个事实。你疲惫了,倦了,不容于世的情感终归是不稳定的,你决定放弃,朋友很愧疚很伤心你安慰她没事不怪她,岳急切的在你身旁劝说却改变不了你的心意,石则一直在你身边难过的看着你,你把他们拒之门外,看着自己似乎有些臃肿的肚子,看着那个妖娆的女人,突然想到什么,要了验孕棒,果然是怀孕了,这隐瞒不了一直待在门外的他们,不想再逃避,推开门,告诉他们你要打掉这个孩子,打掉这个父不清且不再有关系的孩子,然后就此离去,据说他们还在苦苦寻觅。 入世,为了寻找逃掉的孩子,你也很惊讶为什么没有选择打掉这个孩子而是把他生了下来。听说这个孩子搅乱不少风波且和已经成了大人物的他们相识,你便不急切了,去参加百年一场的大会,闯关…… 插:身体不好,外出时生命危险,他们并未出现,闺蜜救了你,你们成为好友,她教你练武,陪你逃课采集东西赚钱,你在学校废弃教室开了个小店躲避他们却被他们找到。 注:作者和闺蜜不是这样的 作者腰不好 作者打耳洞辗转反侧,抱歉思密达 另另另外的话: 醒过来的时候心里面好难过,也特想宝宝,冷静了以后才发现自己也挺玛丽苏的哈哈。 我每天晚上都会做梦,各种光怪陆离的梦,有一些很有意思,比我白天的脑洞还要大哈哈。 一下子打下来的,因为我怕忘记了,所以应该还会修一修。 作者君这两天人生第一次 [ 并不是 ] 打耳洞~在我和爸妈抗争了两三年以后~开森,但是打过的晚上天就降温了,还下了大雪,所以貌似有点发炎,坐立不安,睡得也不踏实(????????? ? ??????????)所以作者君很难过的拿这个来充当更新,不好意思…… ☆、Part.6.1 《你为我着迷》   盘腿坐在地上,捡起洁白的毛巾擦汗,揉了揉脚腕。   这一处伤口,毁了一个人。   对我来说因为梦想的破灭就放弃生命是完全不值得的,对郑允秀却不一样。我不知道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有没有后悔……   郑允秀这个小姑娘,年轻貌美肤白大长腿,有着优越的家世、耀眼的学历和一个才气逼人的帅哥男友金锡贤。   多么好的开始,按理说她应该会有一个美满的人生,可是她太执着于自己的梦想。   当纽约爵士芭蕾舞蹈团选拔团员的机会到来,她不顾一切的选择抛弃金锡贤去了纽约。   命途多舛,几年后,当她在公演途中因为意外交通事故折断脚腕而无法继续舞蹈,不得已离开演绎生活,在父母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首尔艺术大学做了舞蹈教授。   这也是个很好的安排,毕竟芳华易逝。而用心的经营自己的事业也会有很好的发展,可是她却放弃了自己的生命,选择了自杀。她深爱她的男友,但是为了梦想她可以承受分手的后果,可梦想也没了,她就承受不住这双重的打击……   不再多想,我运转着内力揉捏着脚腕。她的脚伤确实很严重,但经过我一年间不断用药物和按摩的双重修复下,几近痊愈。现在就剩下我进行复健,恢复脚腕的灵活度。   站起身继续练舞,练她最为喜爱的芭蕾。记忆中的舞蹈即使因为脚伤很久没有练习,有些生涩,但身体的记忆却没有褪色,不需要刻意地在意动作,自然地行如流水一般掠过。   作为Uhey时的我是离不开舞蹈的,我喜爱的是充满着热情而富有感染力的爵士。那时的我似乎要把所有的精力都发泄在舞蹈的节奏上,不在乎它带来的疼痛和枯燥。虽然不可否认当时的我对舞蹈的热爱,但我到底是没有把它当做是生命的支柱。而现在,似乎被那个孩子的梦想感染了呢?   “嘭!”摔倒,滑了很远。   这样的过程在复健中是必不可少的,独属于我的舞蹈复健。   “你没事吧!”迅速地被抱起来,我的胳膊熟悉的环上他的脖颈,靠在他身上。   “没事,别那么大惊小怪。”我责怪的瞋了他一眼,“你怎么还没回家?”   “我怕你受伤。”李绅强势的把我抱坐在他腿上,低头检查我的伤势。   “没事的。”我无奈的笑了笑,到底没有拒绝他的关心。   明明初见时他还是个那么冷漠寡言的孩子,怎么现在却成了恋人的关系?我不禁想到。   最初也是这样,明明很多次发觉周围有人在注视,对舞蹈的专注和寡淡的好奇心却让我从未出去寻找那个人,直到我也是这么摔倒在地。   他冲进来扶我,把我扶在座椅上才特别忐忑的喊我“老师”,明明看多了的那充满爱恋的眼神却意外的我无法忽视,因为,他长得很像新禹。   在韩国这个事实告诉我这应该还是个韩剧,因为在我的印象中,我应该不会离主角太远,而日漫韩剧大陆武侠剧台湾偶像剧这个应该是固定的框架。所以,演新禹和李绅的应该是同一个韩国明星,而且很火。   当然这不是我同意李绅追求的原因,毕竟新禹和他是不同的两个人,反而因为他们相同的长相,我更应该对李绅避而远之。   每个人对于帅哥总是于心不忍的。   在舞蹈室外面长久的注视,嘘寒问暖的关心照顾,这对一个年纪还不大一直是被女生追捧的李绅有多么不容易我也明白。   开始我总是严肃地拒绝,拒绝这个和新禹拥有相同面孔的孩子,毕竟我很年长,他的年轻让我实在无法负荷,但是拒绝多了我也就不好意思了。后来他又一次的邀请我去看他们The Stupid乐队的演出,我便同意了。   那天他很开心的到舞蹈室接我,骑着白色的自行车,清爽的蓝色西装和白色的裤子,脖子上挂着他的白色耳机,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为了方便载我,他把白色书包反背在了前面。我侧坐在后座上,双手紧攥他的西装两侧,感受着这久远的独属于年轻人校园里的蓬勃朝气,忍不住的会心微笑。   而晚上的表演也真是惊艳了我,彻底让我分清他和新禹两个人。   他是强势霸道的,不用言语去表达什么,高傲的不顾你的抵触直接占据你的心。而新禹总是温柔的,不管是为人处世还是他的音乐。我不得不承认,李绅他很耀眼。   在从不断扑上来却被他阻止的他的队友俊熙不停歇的话语中,我意外又有些欣喜的得知李绅他除了吉他,几乎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除了音乐,其他东西他都都不关心。   那么,我是他的那一个例外吗?   李绅唯一的例外,舞蹈系的教授郑允秀。暗恋那个女人。   为什么喜欢她,李绅自己也不知道。像对待吉他一样喜欢她,无论多么困难的情况到来时都想守护着那个女人。上课时间倒下睡觉在想她,在图书馆倒下睡觉在想她,醒着的时候——还是在想她。   想那个内心冷淡的女人会不会搭理别的人,想那个执着的女人今天有没有摔倒?即使知道她的医术,医者不自医,恐怕她又忽略了休息。   所以总是忍不住的去舞蹈室外面,就那么专注的看着她,沉迷在她的舞蹈,不在乎她的冷言冷语。   但自从她看了表演以后,似乎宽容了许多,不再刻意的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那就足够了。   感觉到李绅不断地在举手投足中对我释放着他的魅力,虽然我只是微笑,也不知不觉地动心了。   坚硬的栅栏被他那些甜蜜的做法里融化,而他专注的眼神直直的和我对视,让我总会不自然略微羞涩的躲闪,像是又回到了青春。   他载我到南山塔,在旷阔无垠的蓝天白云的背景下,认真地拿出一个盒子,里面一条精致昂贵的项链——这是他自己打工买的。承认吧,还是被煞到了,可是……   “允秀,你承认吧,你已经为我着迷。”他绽放着大大的笑容,像一道彩虹。哎一古,什么着迷,明明还没到那个程度……   我戴着优雅的面具:“请叫我郑老师,或者允秀姐也行,我喜欢年上男。”虽然比我年上的人已经找不到了吧?   他没有再和我多说,直接把我揽入怀中,然后亲吻了我。我不忍心对他动用武力,也不再矫情,就半推半就的承认了我们的恋情。   从那以后,他名正言顺的入驻了我的舞蹈室,可以随意进出。我对他的要求就是别打扰到我练舞,可以在一旁休息睡觉,可是他那么爱睡却始终没有在我练舞的时候休息。   他会经常在闲暇的课余时光带我到首尔的一些地点看风景。不得不说,我自以为非常熟悉的首尔居然还有那么多未知的美丽景色。   他买了一台DV,说是要专门记录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等老了我们在一起追忆。   明明还是个大孩子,想法却那么成熟贴心想的那么长远。我虽然觉得好笑,但是还是一起和他珍惜我们的恋情。   我们没有在意周围人。本来我作为一个年长的人应当为他的以后做出一些遮掩,但是他强势果断的一手拉着我,一手推车在校园大方的行走,不在乎任何异样的眼光。   他告诉我,他已经和妈妈妹妹做了恋爱声明并且得到了赞同,其他的人就无关紧要了,我只需要在意他一个人,看他一个人。他愿意为我成长,让我陪他度过成长的历程。   这种霸道的宣言和他超乎年龄的成熟可靠让我相信他爱我的决心,也对我们未来携手同行拥有信心。   每天的复健有他的陪伴,而从那天以后他有表演的时候我也会和他一起出现,不在意身上优雅的装扮在台下为他加油鼓劲。   他兴奋的时候会放下吉他跳到台下,在旁人的欢呼声口哨声还有一些女生伤心的尖叫声中把我托举得高高的,然后给我一个吻——他在听说练芭蕾舞的女生的梦想就是有一个能够随时随地把她托举起来的男朋友以后,就特别喜欢给我这么一个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李绅(又译李信) 李信是个除了对音乐以外,对任何人和东西都没有兴趣的冷漠高傲男。 实用音乐系实力男,主修吉他。在乐队The stupid中担任主唱和吉他。 有着漫画美男的面孔,让人心跳漏拍。冷漠寡言的性格,除了吉他,几乎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 除了音乐,其他东西他都不关心。但是却有一个人例外,舞蹈系的教授郑允秀。喜欢那个女人。 为什么喜欢她,自己也不知道。像对待吉他一样喜欢她,无论多么困难的情况到来时都想守护着那个女人。 特长:上课时间倒下睡觉!在图书馆倒下睡觉!醒着的时候——懵。 郑允秀(又译郑尹秀) 她是舞蹈系教授,年轻漂亮,过去的时候和锡贤是情侣。这样的两个帅哥美女成为情侣自然得到了大家的嫉妒。 对于允秀来说,机会来了。被纽约爵士舞蹈团选拔为团员。当然,选择抛弃锡贤去纽约。 但是几年后,在公演途中因为意外地出了交通事故而无法再继续跳舞伤到脚腕,不得已放弃演绎生活,重新回到了学校。折断脚腕子的瞬间,允秀的人生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对于允秀来说没有了梦想,身体让她无法做梦了。没有了梦想,却意外因为忧伤气质吸引到了信。但他的年轻让她无法负荷,于是总会无心说出一些伤人的话语…… 要开始考驾照学练车了,更新估计两天一章……对不起…… 还有总感觉这一章有个大BUG,可是我自己看不出来,估计是心情烦躁的原因吧…… 话说我好喜欢这样的美人呀美人~ ☆、Part.6.2 《你为我着迷》   我看了看时间,准备去给学生上课。   这人是……   “好久不见,你居然会回到这个学校。”金锡贤面带嘲讽的看着我。   我有些头疼,前男友这种东西真是麻烦,重点是明显的这个男人对郑允秀还是有着憎恨与爱恋的。   “怎么?想要装作不认识么?”他嗤笑一声。   “好久不见,你这次回来是有什么事吗?”我略显平淡的问候他。   “我这次从百老汇回来是负责学校的百年校庆,我是导演。”厌恶的眼神,“我希望你最好放弃这次公演的编舞,你不适合这项工作!”   “这是学校安排下来的事情,我只是尽我的职责。如果你实在看不惯我,那么就让学校把我撤掉吧。”我微微鞠躬,然后绕过他。“米亚内,我还有工作要做,那么告辞了。”   我没有把他放在心上,时间没必要花在过去的人和事上面。有这心思还不如早点把工作做完,回工作室练舞,毕竟每天让绅等我等到深夜很影响他的休息。   听说国乐学的黄教授病危住院,无论作为曾经的学生还是作为同事我都理应去探望她。   绅为了陪我也把别人约下的表演推掉了,毕竟在韩国教师是一份让人尊敬的行业,无论是他对我的在意还是给老师探病,这两样事情足以排在很多事情上面。   刚从医院出来绅就接到妹妹贞贤的电话,急切的就想往马路冲,我拉住他,怕他出什么事,主动要求陪他一起开车去他妹妹的学校。   绅的妹妹因为阑尾炎被送往医院手术,绅的妈妈也急忙赶过来,和我来了个照面。   我尴尬的叫了一声“阿姨”。绅的妈妈才不到四十,风韵犹存,而我虽然因内功肤质紧实白皙,但年龄在这摆着实在不好意思。   还好绅的妈妈很亲切。也许是绅早已给她说过,再加上她是音乐杂志编辑,而音乐和舞蹈是分不开的,我的安慰她能听的下去,我们也很有话题可聊。以至于聊到后来,她脸上的担忧也有所缓和。   我看看站在一旁认真倾听我们聊天的绅,和他对视让他不用担心。   贞贤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我婉拒了留宿绅家里的邀请和绅送我回家的行为,他因为太过紧张搞得有些心力憔悴,我让他好好的休息。   第二天回到学校就听说黄教授已经去世了,就在昨天晚上。   世事无常,昨天还和我说过话,慈祥的教导我和绅应当怎么更好相处的人就这么去世了?虽然我也习惯身边的人离开,但也难免会难过……   最近准备编舞都忙到很晚,我开车来到工作室,发现绅居然在这里?他低着头倚在自行车上,听到动静才抬头看我。   “莫?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没事,就是想来看看你。”他有些沉默,还是靠近我,把我揽在怀里。“我,今天去见了父亲。”   “那很好呀,恭喜你。”我抬头专注的盯着他的眼睛,他的眼中弥漫着璀璨的星光:“是呀,我很开心,所以想来看看你。”   绅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和他的妈妈离婚了。阿姨和我聊过,说她没照顾好绅,没有给他和妹妹一个美满的家庭,她很愧疚。她说绅是一个死心眼的孩子,和他爸爸一样,除了吉他以外很少那么在意一个人,她拜托我不要轻易放弃绅。   “我们不要分开!”绅不知不觉地用了撒娇的语气。   “当然。”我的脸贴靠在绅的胸膛,平静安宁。   公演的剧本确定下来,这充满了讽刺性的以郑允秀的经历编写的剧本让我觉得金锡贤真心的幼稚。   一日茶馆,李绅拨弄着吉他,金锡贤在他身边不停的啰啰嗦嗦,想要邀请他参加公演,显然被李绅忽视并以沉默拒绝。   我来到的时候发觉绅已经明显的不耐烦,而金锡贤说什么“即使再不关心,长辈说的话也要用心的听呀”。   我走下台阶:“绅,我们走吧。”   绅点头站起身,把调好音的吉他摆在架子上,走到我身旁。我和绅都没有理会在一旁目瞪口呆的金锡贤,并肩离去,我们说好了去艺术博览会。   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下脚步。六年过去,郑允秀已经逝去,而金锡贤还停留在他们当初的时光,只是不会再起任何波澜。   公演前的面试,玄奇英的舞台恐惧症还是没有缓解,而金锡贤只会强硬的逼迫他来面对舞台。   “阿尼阿塞呦,我们是国乐系的风之花。”在伽倻琴的演奏中,玄奇英克服了恐惧,展现了他那天籁的歌喉。   那是让人感动的音乐,如同海上的白鹭,在没有和那几个女生配合过的条件下就能好听准确的唱了出来。   玄奇英是个人才没错,金锡贤还是挺有眼光的,只是不太会为人处世。看着看着其中一个短卷发长裙的女生李葵媛眼神木木的追随着玄奇英的背影,我低头打分,心里感慨着年轻人的爱情来的真快。   实用音乐系的教授私自推荐The Stupid参加公演,而绅居然没有再反对,我问他原因,他深情的目光仿佛带有胶质凝视着我对我说想要一直见到我,这家伙!   绅瞒着我和金锡贤打了一架,这怎么能瞒得住!我敏锐的发现了他的动作有些僵硬,再掐指一算就明白的清清楚楚:他肯定得知了金锡贤在剧本上的暗指,就去找他直接干了一架。   我早就看金锡贤不顺眼了,绅这么贴心的举动真是甚得我意,毕竟作为“前女友”的我是不好直接出手的,只是看他受伤了有些心疼,他又偷偷摸摸地不想告诉我。   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既然和女朋友互相相爱就没必要在意她是不是抛下你这种小事,反而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主动的追过去和她一起奋斗,更犯不上因爱生恨,拿女朋友的经历创作剧本来侮辱她,把她当做全校的笑柄!   既然这样,我和金锡贤就彻底没什么情面可言了,我不认为在一方冷淡的情况下双方还会有什么交集。   公演排练,我发现了一个活力十足的女孩,就是那个李葵媛。她那股不服输的劲头让她主动请求我帮助她练习舞蹈的基础动作,很快的就赶上了同批次的话剧系的学生。   这个女孩体质很好,相貌清秀,会古典音乐嗓音也很美妙,关键是她被别人排挤仍有韧性,是一个拥有舞蹈天赋的好苗子。   我很欣赏她是因为我以前很羡慕这样的女孩子,像一个小太阳,没有任何阴暗,遇到事情不气馁不退缩,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害怕陌生事物,做事畏手畏脚的普通女孩子,只期待别人主动靠近,不敢往外踏出一步。   在百年公演,她是女主角,表演很精彩。我把她推荐到了我曾经所在的那个团队学习舞蹈,让我欣慰的是这个纯真的女孩子真正的把我当做了老师,而且她的男友玄奇英也接受了邀请,愿意陪她一起去国外拼搏。   期间,绅的父亲去世了,他在我的怀中承受不住打击般的哭泣。   他说他的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他和妹妹,妈妈以为他不记得,其实他记得很清楚。他说这段时间和他相处的很好,爸爸也教会了他很多,他以为能继续这样下去。他说他和爸爸说他喜欢舞蹈系的教授,爸爸鼓励他加油,让他要对我好。他说爸爸让他好好照顾妈妈和妹妹……   他说了很多,我只是把手盖在他紧攥的双手上面,抚平他暴起的青筋。   “噔噔噔”   “请进。”   李绅背着手走进来。   我忍不住绽放笑容:“你怎么来这找我?”   他嘴角含笑,纤长的手指从背后拿出一个信封:“今晚一日茶馆我的演出。”   “怎么这么郑重呀?”我低头拆开信封,是一张邀请函。   “你来了就知道了~”他笑得神秘帅气,径自在我的脸颊给我一个吻,然后挥手转身就离开了。   “阿拉嗖!”这是独属于青春的小惊喜。   晚上我独自来到了茶馆,刚刚进来就看到了绅的妹妹贞贤。   “允秀嫂嫂!”贞贤飞快的跑过来挽上我的胳膊,“哥哥他准备了好久呢~”   之前不明白为什么贞贤每次见到我都特别的羞涩,还是后来才听绅说我一直是贞贤的偶像。贞贤也是从小学习芭蕾,绅说以前贞贤以前参加比赛总是夸耀自己会成为“像郑云秀一样优雅的女人”,当初知道我受伤退役回国还哭了很久。   所以我和贞贤的感情也很好,这么活泼机灵的女孩子很讨人喜欢,她也特别黏我让绅屡屡吃醋,我觉得和他们兄妹在一起我都变得开朗了很多。   “咚咚咚咚!”音乐的前奏响起,贞贤把我推到了台前,绅一身休闲帅气的打扮,在闪动的舞台前弹着吉他。   “我是这么的想念你这么的想念你每天就像是习惯了一样不停的呼唤着你的名字……我这迟来的告白你是否听见了我爱你”   他弹着唱着为我创作的《因为想念》,靠近我,在唱完最后一句以后放下吉他,然后单膝跪下,拿出一个装着钻戒的盒子。   这家伙,他才刚满了法定结婚年龄!   “允秀,请你嫁给我!”整个茶馆的人都在欢呼,舞台上乐队其他成员们快节奏的演奏着《你为我着迷》的伴奏,聚焦灯打在我们两个的身上。   我心底涌现出一种幸福的感觉,在贞贤的催促起哄下,慢慢的伸出了右手…… 作者有话要说:  就这样啦~这章是凑出来的,感觉写得好不连贯哈哈,随便看看算了…… ☆、Part.7 《天龙八部》   逃出了星宿派,逃脱了丁春秋的掌控,这一刻我已经期待了很多年。   上辈子寿终正寝,居然成了一个婴儿。原以为我这么小是因为从穿越变为了投胎转世,却发现我还是附在别人身上,而这个婴儿是被折腾死的!   很多婴儿被星宿人收养,行事毒辣的星宿派竟然试图把这些婴儿炼成毒人,然后进攻逍遥派,好为丁春秋谋取逍遥派掌门之位。   为了保命我不断的运转明日交给我的有养生之效的内功抵御毒性的侵蚀,在有了行动能力以后更是寻找草药自己解毒。这样的逼迫下我的内力居然有了隐蔽之效,而且进展飞快。   有利有弊,我的抗毒性也引起了丁春秋的重视。他将我放置身边收做徒弟不说,所下药物毒性也愈加增强,我逃脱的可能性也变得微弱。   待年岁稍长,丁春秋这个恶人看我的眼神竟有些异样,且总是伸手摸摸我的脸或者想要触碰我的胸。   这个恋童癖!怕引起他的疑心,我每次躲避的幅度不敢太大,这也使得我的计划需要提前了!   在丁春秋闭关修炼“星宿大法”的时候,我利用早已设定好的五行八卦之术和一些易于身体只不过具有昏睡之效的药物(这些不易被发现,星宿派大多只知毒而不懂药),盗走了神木王鼎,并且为了增加安全逃离的可能,我直接吞了丁春秋珍藏的莽牯朱蛤,逃出了星宿派。   天下之大,要想逃脱丁春秋的掌控却不容易。稍加斟酌以后,我选择逃向与星宿派为敌且让丁春秋觉得棘手的逍遥派。   我身无分文,还好懂得一些奇门异术,拥有一些武力,才在茫茫江湖中找到了思辨先生苏星河的住处。   “小姑娘,你是来找谁呀?”我站在竹楼面前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旁边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   我转身望去,不远处一位在竹林中乘凉的白发老人正挥手让我前去。我走上前去,这位老先生身着袍服,头戴文巾,一副儒士打扮,发丝银白面上却很年轻,看不出年纪。   我没有疑惑他怎么看出了我的易容,毕竟在江湖里,老人、小孩、女人都是不容轻视的,只是惊讶他用的是腹语。   我面带笑容向老先生作辑:“长者,小女子莫云清是来寻找思辨先生苏星河。”自从离开了星宿派,我就抛弃了星宿人给我起的名字阿紫。   见我如此懂得礼节,老先生欣慰的点了点头:“不急不急,小姑娘,先陪我下盘棋。”   我思考着他的身份,与老先生开始下起围棋来。   对围棋,我并不陌生,明日挚爱弈棋,在他的熏陶下,我也爱上了这门让人绞尽脑汁的艺术。经过长时间的对弈,我的棋艺虽没有明日那般厉害,但水平也是丝毫不差。   下围棋时,不仅考验人的智慧,更考验人的耐心以及思维反应能力。   我自觉我的心境在漫长的岁月中已经变得十分平和,耐心更是比常人更强,而每次的新生,年轻身体带来的活力使得思维反应能力也不弱于常人。   本来这老先生只是闲来无事,觉得这小姑娘顺眼,所以让她陪自己下棋,解解闷顺便考验一下,并不以为她能抵挡住他的攻势。没想到在下棋的过程中,他却是发现,自己低估了这小姑娘的棋艺,有些棋子的布局十分刁钻,甚至连他都不好破解。   在一个时辰以后,我以二目半的优势获得胜利。   “哈哈,痛快,痛快!小姑娘,老夫很久都未有下过如此畅快的棋了!”看着他对于输于一小辈没有丝毫芥忌的宽阔胸怀,我对他的身份有了确定。   “苏老前辈过奖了,小女子纯属侥幸。”我拱了拱手。   “过度的自谦就没必要了。哈哈,既然你猜到了我的身份,就随我进来吧!”苏星河前辈开怀大笑,径自往竹楼走去。   在交谈中,苏先生怜我年幼却命途辗转,欣赏我坦诚率真的言辞,觉得我的长相、心性以及天赋符合逍遥派收徒的条件,便把我收入逍遥派做他的弟子,免我继续在江湖中颠簸流离。   我虽然没有做欣喜若狂的表现,但我心底总是开怀的。   虽然自从修习了内功,思维记忆变得清晰了许多,但是苏星河先生在我前世(此后最初现世就称为前世)的记忆中并没有什么印象,可是这并不代表逍遥派没有名气。   就像人始终记得李白是唐朝人,被称为“诗仙”一样,这些潜意识中认可的常识性东西是你经过多少岁月的冲刷绝对不会忘记的。而在我的认知中,武侠大家金庸先生的小说里面,逍遥派是最为神秘也是最为厉害的门派,这一点从丁春秋作为逍遥派弃徒却掌控了势力不弱的星宿派,而且费尽心思想要得到逍遥派典籍就可得到验证。   逍遥派武功飘逸若仙,出神入化,但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   本门武功讲究轻灵飘逸、闲雅清隽,威力无穷,得一则能所向披靡。但其内功运行自少商穴至云门穴,与一般相反,故练逍遥派内功必先散尽原来真气,且均对内力有颇高要求,更称「功在人在,功消人亡」。其练功姿势与其他道教武功相同——五心朝天。   在我开始练就门派内功北冥神功之时,师父要求我先要散尽原有的真气,出于一种奇妙的感知,我并没有废去原有的内力。结果也出人意料,不知什么原因,姿势相同而运行路线相反,我那无名内功居然与北冥神功融合?   我将此事禀告师父,他在研究了我原本的内功心法以后也对此无解,两者并没有什么关联。他告诉我可能是我的内功发生了异变,这应该是件好事,但让我不要再轻举妄动。   在千篇一律的跟随师父学习本门绝学的同时,在门内包容万象的典籍里,我主动的向师父要求重点学习医术中的解毒之法。   师父是知道我的心结的,他只告诉我逍遥派内功绝学源自道家庄子的《逍遥游》,整体思想是包容万象,无为清净,便不再多说,其余的就需要自己觉悟。   我本就是一个道教气氛浓郁也是道家最初的地方的城市出生的孩子,在那里度过了我前世那二十来年。那里的道韵说不清道不明,是外地人从来都不了解却能感受到的,我虽然不信宗教却被道家文化熏陶了最初最为纯白也最容易染色的幼年。   就像我在英国和韩国呆的时间未必比在中国的时间短,却始终记着我是个华夏人。我无论经历再多,前世那二十来年所烙下的记号深入骨髓,影响着我几辈子为人处世的方式。   我是不会忘记道家的思想的,不然我怎么能看透这似乎没有尽头的循环穿越?保持心性的唯一方法无非是道家讲究的无为清净罢了。所以我又怎么可能被丁春秋那个小人所束缚我的心境,只不过是一时看不开罢了。   本门入门本就要求医卜星相,琴棋书画,机械杂工,贸迁种植,斗酒唱曲,行令猜谜,无所不通,无所不精。还要面目俊朗,聪慧异常。   在这个基础上,仅仅数年,我看遍了门中典籍,并且根据典籍利用神木王鼎达到了医毒双绝,不得不说丁春秋只把这药鼎用来炼毒是一种浪费。我把门内绝学一一练就,除了需要日积月累的内功以外,师父已再无其他可教。   听说师祖无崖子寿元将近,便藉师父之手布下了一个「珍珑棋局」,希望有人能破解而成为掌门。   难道是老糊涂了?尊师重教的念头抵不住我在这个年代略显得叛经离道的思想。我逍遥派入门如此苛刻,怎么可以由这么轻而易举的方式选取掌门?   我有些抵触,主动要求面对这“玲珑棋局”。师傅没有拒绝,逍遥派门人本就随心所欲,江湖人士的那些忌讳是丝毫不介意的。   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师祖是在这个情况下。师父带我来到石洞,禀告师祖破解了“玲珑棋局”的是他的徒弟。   经过几轮幻境和师祖一番考验般的问话,他叹息自己浪费了这么多年,错将珍珠当鱼目,没有在意自家门徒。   师祖将七十年的功力及逍遥派掌门之位传于我,并授以七宝指环。他给了我一幅画轴,命我杀了逆徒丁春秋为其报仇,告诉我可以向画中女子求教后便与世长辞。   我在主持了无崖子的丧事并且消化了内力以后,准备出行为丁春秋报仇。因星宿派门下人多势众,我安排逍遥派门下弟子和我一同前去。   好在逍遥派自古人少,且逍遥派上下皆没有对我是个女流之辈的成见,大家齐心协力面对强敌。在九死一生之下,我杀死了丁春秋,并且和其余人消灭了星宿派大部分势力。树倒猢狲散,想来星宿派很快也就消失怡尽了。   逍遥派本门本就隐寄于钟灵蕴秀之地,鲜为人知,且门下弟子寥寥,修行的是无为清净的绝学,即使我身为掌门也没有什么实务。   在安排了大体方向以后,消灭强敌一解宿怨的我便在师父的建议下游历山水。   我结交了众多的名士,也和友人游览风景赋诗作画,曾做过一方游医和钱乙探讨医术。   我也曾按师祖所说寻找过师叔祖天山童姥和李秋水请教门派绝学,他们三人之间的恩怨以及她们得知师祖死讯的反应暂且不说,作为门中前辈,她们不仅认真地指导我一些师父不知道的武功技巧,还很慷慨的的把自己自创的绝学也都传授与我,我受益匪浅。   后来战火频起,友人们有的战死,有的纷纷归隐山林,而我也带领逍遥派门下避世,除了偶尔出门收收徒弟,闲时再没出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阿紫,金庸武侠小说《天龙八部》中的女主角,是段正淳与情妇阮星竹所生之次女,脸目姣好,为阿朱的妹妹。 阿紫美貌俏丽,雪白的容颜,全身紫衫,一双大眼乌溜溜地,满脸精灵之气,娇小玲珑,双目灵动有神,秀眉星目,肤色白净,五官精致,相貌绝美。声音娇嫩,清脆动听。颜若朝霞,双眸灿烂,眼神总有狡黠之色,眉宇之间似笑非笑。 她敢爱敢恨,俏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天生乐观,从不悲天悯人,率性而为,无拘无束,别人要伤害她,她总能想出各种狠毒的法子让人家倒霉。一个乐观而聪颖的女孩是十分讨人喜欢的,但却在阿紫的险恶世界里,只要为了活着,做什么阴险狠毒、不择手段的事都是为了能够生存活下去所无法避免的。 阿紫在丁春秋门下长大,自小被星宿人养大,性格行事十分毒辣。曾惩罚康敏,毁康敏容貌,挑断筋脉,使康敏生不如死,其毒辣心狠在金庸女主角中属罕见。 丁春秋对阿紫产生了非分之想,于是她立即逃离了星宿派,来到中原结识了萧峰,之后萧峰误杀挚爱阿朱,因为阿朱死时嘱咐照顾阿紫并对她保护周到,而阿紫也爱上萧峰。曾为了让萧峰永远爱着自己,娶自己为妻而给他喝圣水。 结局阿紫为萧峰殉情,自己挖出双目。最终是得偿所愿,阿紫抱住萧峰一起跳下悬崖而离世。 作者君是安徽亳州人,从小对家乡的印象就是什么“华佗故里,药都之乡”、老庄故里、商朝古都,还有个曹操…… 实话说这地方没啥好玩的,就一个小城市罢了,我小时候也很嫌弃这破地方,但是我上大学出去以后明显感觉我的家乡不一样。 浓厚的道教氛围,每到特殊日期大街小巷都是烧香的,有道德中宫啊,还有什么白衣庵(我一直不知道那个道馆叫什么,朋友问我我百度了一下才发现那就是白衣庵……)? 下乡随处可见的田地种植的是药材,城里随处可以闻到的药香,人家院子里很多都晒着药材,随便找个人都对什么药什么药性能说出来一二,公园里老人们练的不是太极拳,是五禽戏。 破旧的城门楼,石板都几乎是裂的,那两边的旧建筑从中间拉的都是电线,抬头看天看到的都是电线网。偶尔有些小巷路面凸出,本地人都知道那是封起来的曹操运兵道…… 这种氛围是我在大城市没看到过的,这也是一种文化吧。 关于老子和庄子是不是亳州的我没啥可说的,河南商丘、鹿邑和我们亳州的涡阳县、蒙城县争了很久,到底属于哪里没个定论,几千年的历史,左右不过是几十里的地方,道教的香火盛行是对的。 ☆、Part.8.1 《旋风少女》   “脱掉上衣,躺上去。”嗯,这个小伙子是我喜欢的风格。   若白微皱眉头,有些犹豫。不是他不相信莫医生的医术,虽然她年纪不算很大,但他相信馆长的推荐。只是……在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面前脱掉衣服,然后大大咧咧的躺在床上,这真的很考验他的脸皮。   “需要我帮你脱?”挑眉,看着面前的少年原本清爽的气质被这扭扭捏捏的模样破坏贻净,忍不住调戏。被爸妈催促着找对象的小烦躁也没了,反而催生了我少有的恶趣味。   “咳,不用麻烦了。”若白稍微受到点惊吓,手指不是很灵活的开始一粒一粒的解开上衣扣子,只不过在我火热的目光中动作越来越慢,脊背有些僵硬。   我微微凑近,推开他的手替他解开剩下的扣子,把手足无措的他推到在床上。   若白从未如此接近过成熟的女性,面对她的接近不知道手该放在哪里。本以为会被莫医生做些什么,正想用力坐起来,胸口却被莫医生右手白皙纤长的食指抵住,力道不大却气势十足,不容反抗。   “乖,好好躺好,姐姐暂时还没想对你做些什么。”我转身拿来我的针灸包,取出银针和酒精灯,脑子里还在想着现在的孩子身材都这么好么?   这是个崇尚跆拳道的世界。   开始时我真是不可思议,我不懂我泱泱大国的中国武功都跑哪去了,其他国家的什么泰拳空手道也都没了么?怎么武术界就这样被一个小国武术给统一了?   所以我推测这肯定是一个韩国作家写的少女漫,然后主角会是什么大师兄小师妹的。主线剧情应该和我无关,省心,国籍是中国,我很满意。   这一世的生活挺好的。原身也叫莫轻狂,天真烂漫,爸爸妈妈是一对活宝,一家人生活什么的都开开心心。初中时全班一起郊游,她的好朋友脚滑落水,她跳下去想要把好友拉上来,结果两人双双毙命,活下来的只有我。   性情发生的改变爸妈以为我是受到了惊吓造成的,而拜师学医爸妈也以为我是因好友去世而立下的志愿。他们一切都依着我来,唯恐他们的意见和举动会伤害到我。我也领了这份情谊,把他们当做亲生父母看待。   所拜的师父和我是忘年交。高手出自民间,虽然我的医术已达臻境,但很多民间游医留下的土方治病却无比的方便快捷,这些土方我在明日的藏书和逍遥派典籍里都是没有看到过的,而师父正懂得很多民间土方。   师父老顽童一个,开了一家小诊所,门书“有病治病,没病保健”。坐诊几十年,屋内被病人赠送的牌匾旗帜都挂不下。小毛病跌打损伤不用药揉揉捏捏就给你治好,大毛病给你几个偏方十天半个月就能根治,就算是那些白血病癌症一样的绝症,不能根治也能让你多活个一年半载,医术可见高明。   自从我们成(勾)了(搭)师(成)徒(奸),我们便组成了双人团队,在研究医术和征服美食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师父的建议下我考到北大医学部学西医,对西医也要有所了解,方便我们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手段。   轻易就考取了前世梦寐以求的大学,现在想来还有些恍惚。曾经的清凰因为叛逆而放弃学业,又在后来父母无尽的鄙夷指责下痛苦不已。这也算是了了我的一丝执念,看来如今的我确实不一样了。   毕业了就和师父一起窝在他的小诊所里,偶尔和他到别处旅游享受美景美食,偶尔到各个知名医院坐诊看病,渐渐也就打出了名声。搞得爸妈的朋友同事不断的和他们沟通想要给我介绍男友,时间长了爸妈也开始骚扰我想让我早点结婚抱孙子。   不过老牛吃嫩草真心不太好,吧?我在若白的胸口不断下针,手指若有若无的触碰到他那光洁如玉纹理分明的腹肌。   之间我是见过这个少年的。   每年一次的岸阳挑战赛前一个多月都会有个开展大会,而开展大会上层出不穷的各色小吃摊位让我把它当做了庙会,每年都会过来胡吃海喝一顿,今年也不例外。   今年我是同师父他老人家一起来的,看他迅速的行动在各个小吃摊位,逼得我都要用凌波微步去跟着他怕他走丢。吃饱喝足以后,师父想到前两年他新收的我的小师弟喻初原,便领着我松柏道馆的展示台去看一看。   就在那里,我看到了一个身若青松的少年,英姿勃发,眉目清朗。只见他踩着一个绑着小辫子的少年的右手,纵身一跃,弹腿踢破掉落下来的彩球,爆破的彩球中迸散出无数彩色纸片,他在热烈的掌声和身后飘散的彩色纸片中笔直的伫立,身姿修长挺拔,只不过……   师父看我关注那个少年,便和我介绍他叫若白,是初原的师弟。“你也看出来了吧?”   “嗯,他患有心脏病还能把跆拳道练的如此之好着实不错。”我忽略师父挤眉弄眼的动作,转身就离开了,没想到师父竟然这么“体贴”的帮我“拉客”把他给拉过来了……   “真是的,我老了么?一个二个都急着给我介绍对象?”虽然不拒绝找个人陪伴,但是一直被催促真的会有些不耐烦。   “当然了,你都二十来岁了,女大三抱金砖你看多好。想想呀,二十岁,谈恋爱谈个两三年,万一发现不适合换人了耗费的时间更多,然后结了婚过个一两年生个孩子不是刚刚好……”   哎,师父又开始啰嗦了,果然老光棍到年纪大了会有“慈母心”么。   不去继续想那么多,运转内力,轻捻银针,挨个弹动银针,银针顶端便微微震动起来,这是三阳玄针的手法。   “嗯……”若白只觉得心口处开始一阵阵暖暖的酥麻了起来。这种酥麻并不强烈,但是却是刺激着他总是觉得胸口痒,压抑不住,便开始轻轻呻、吟了起来。   “没事,别紧张,这是治疗的自然反应。”我没有停下手中动作,“这是针灸开始起效,正在疏通延展你的心脉,一点刺激性的反应而已。”   我收手侧坐在床榻边缘,欣赏着美人娇喘面带红晕的场面。而那银针被我轻弹了一下,针尾这般颤动,持续了分余钟之久才停下。   我倾身上前轻轻地用食中二指,夹住那心尖处的银针针尾,快速地将内力投射了进去,对若白心脉的情况进行检查。   这一检查,我倒是端正了脸色:心脉的疾结已经在这些内力的刺激下消散了一些,但是似乎却是又在以极慢的速度在缓缓地回复凝聚。   “怎么样?”看着若白看起来淡然,但眼中却是露出一丝紧张的神色,我笑了笑道:“有效果,但是时间会很长。”   “有效果,那就好。”到底年纪还不算大,若白轻吁了口气,虽然心里还是有些急切,但脸上露出了一丝轻松之色,然后露出淡然的笑容:“不急。”   “想要时间更短一些?”我目光流转,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那就……”   我住进了松柏道馆。虽然若白坚持拒绝,觉得他可以每日到诊所来进行医治,但他有一个关心疼爱他的师父。喻馆长主动邀请我住进松柏道馆,并把房间安排在若白隔壁,许诺只要对若白的病情有限,任何举动都可以不用问他直接行动。   这可是引狼入室呢!不矫情的说我很欣赏这个少年,虽然因为身体的原因天赋有限,但还是练就了一身在同龄人里堪称佼佼者的身手。我觉得我们可以发展一下,然后就主动出击。即使最后做不成伴侣也罢,就当是日行一善了。   普通的治疗时间确实很长,但是在各种药物和我特有的外挂辅助之下可以将时间缩短在一个月内,也就是恰好可以赶在岸阳挑战赛前。   我限制若白每天练武的时间,也就是松柏道馆因挑战赛到来而增加训练的那一个小时。其余的时间就是陪我买药——配药——泡药澡——按摩——针灸——陪我买菜——药膳——打坐。虽然若白不明白打坐的含义而想要偷偷的练习跆拳道,但在我发现了就点睡穴的镇压下还是陪我按照以上作息坚持了一个月。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若白,电视剧《旋风少女》中的男主角,元武道(小说中跆拳道),松柏道馆大师兄(喻初原退出后成为了大师兄是三人中(若白方廷皓和喻初原)中资质最差的一个),被松柏道馆的喻馆长所收留。也是松柏道馆其他弟子实际意义上的师父。总是淡漠疏远却面冷心热。若白的身体不是很好,有家族心脏病遗传病(小说中肺病)。 若白——一个让人猜不透的男生 英姿勃发 眉清目朗 跆拳道一流 是每一个松柏道馆弟子的梦想 带领道馆弟子参加各种比赛 对戚百草,虽然表面上毫不在意 但是却了解百草每一个步法 在她身边默默的帮助她。 有的人他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他淡然,他坚持,他懂事,他勇敢。他为了百草付出了许多,他的心中,藏着谁都无法触及的梦想。所以他让我们深深迷恋。 咳咳,作者君附赠一张出浴图…… 话说我最初看《旋风少女》的时候明晓溪才写了几章,第一部都没写完,好不容易我把第一部磨完了等了好久都没有以后……然后我以为她坑了这个文,此后就没看过了…… 这件事情告诉我,拖延症要不得…… ☆、Part.8.2 《旋风少女》   形影不离的同进同出,维持了一个月,我自觉已经用行动表达了我对若白的追求。   那个叫范晓萤的小姑娘可一直在用防贼的眼光瞪我,试图阻止我和若白的亲近。而自称若白好基友的胡亦枫的八卦视线也在我和若白身上不断游走,时不时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可偏偏若白那家伙就是不开窍,满脑子都是跆拳道、挑战赛。   得,他既然没那份心思,我也不会强求,省得搞得大家都尴尬。   这段时间我也看出来了,以若白这么高的人气,他应该就是大师兄男主或者男配?而女主就应该是那个身世浮沉,极具女主气息的倔强独立的戚百草了吧?毕竟若白的天赋虽然比之初原以及那个没见过的方廷皓差了些,但也是个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岂是随便来个女生天赋都比他好。   看来,我也该确定下来,放弃若白,再去找一个可靠的人,相处合适了就嫁了吧。毕竟我这辈子可没打算抛下父母不管坚持单身主义。   当然,事情承诺了还是要坚持做完的。   此前,若白的身体看起来和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他的心脏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在他每天自虐般的剧烈训练下一触即发,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   心脏病无非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循环系统疾病,也称为心血管病。在我的治疗下,若白心血管内的梗塞基本清除,同时心血管也得到了扩张,他的心脏散发着源源不断的生机,只需要最后的调养他的心脏就能恢复到常人的状态。   调养是个慢节奏的过程,我在给若白留下药方就收拾行李,准备离开。本来嘛,打着若白的主意才会在这儿驻足,现在既然被“拒绝”了,就该另觅他处离开这个“伤心地”不是?   道馆的妹子们以范晓萤为首八卦着我离开的原因,同样以异样的眼光看着她们大师兄。虽然抵御了外敌成就感满满,但是若白师兄真的太不开窍了吧?好歹莫医生也是才高体正声甜的大美女一枚。   若白听到我离开的决定,一向淡然疏远的脸上浮现一抹让我觉得是自己看错了的转瞬即逝的惊慌。但他到底没有表露什么,只是淡淡的提出帮我把行李送回去。   好呀,这是急着赶我走是吧!即使我明白若白并没有这个意思,还是忍不住有些忿忿不平。后来想起此刻我幼稚的在意,才发觉我并没有想象中的不在乎。   时间的冲刷会使我刻意的避开一些会使我受伤的东西,这是岁月赠予我的趋利避害的能力,但这往往会让我错过一些美好。   我偶尔也会想起若白练武时浑身的凌然肃杀之气,却仍然温润得像一副画。   也会想到初夏的下午,光影斑驳。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经过玻璃的折射照在少年的脸上,棱角分明的脸上带着几分稚气,但神色坚定,目光清澈。明明是坐在马扎上帮我碾药,却依旧脊背挺直。若白纤长的手指在滚石上翩跹,却像是碾压在我的心上,难以忘却。   在非洲志愿行医两年以后,我回到了岸阳。   岸阳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松柏道馆也是。我一直觉得,松柏道馆就像是废弃的石柱高台,颓势破败,汉白玉石的栏杆和脚底的青砖都已破碎,而若白就像高台砖壁上长出的一棵青松,磨砺而出,坚韧挺拔,不骄不躁。在松柏道馆里,若白还是那个若白。   本来非洲援医过后我准备先在国内去看一看大漠再回岸阳,可师父的召唤却让我拒绝不了:若白的父亲过来岸阳看病。   我匆忙赶回来,不知是为了我的医德还是因为过于想念若白。   “去呀!”胡亦枫站在若白左侧用手肘戳了戳若白却没有得到回应,只能舔着脸凑进来替若白说些好话:“这两年若白可是茶不思饭不想的就苦巴巴的等着你回来,经常去你的房间发呆、哎!”   若白只是抿着嘴站在那里死盯着我,只在胡亦枫话语太过浮夸时踹了一脚。   他没在意若白的一记踹,继续啰嗦:“你可是知道这小子闷声不吭的脾气的,要我说这妥妥找不到媳妇!看我和晓萤成了一对,戚百草也和喻初原好上了,若白只知道对着你的字看有个什么劲,电话都不敢打给你!”   “我……”若白上前两步,胡亦枫有眼见的走开。“你,还好?”   我翻了个白眼,果然等他主动不太现实。我揽上他的胳膊,决定他如果甩开我我转身就走!“先带我去看看伯父的情况。”   若白身子僵了一下,随后手腕翻转,把我的手攥入他的掌心:“我以为,我守着你就好。我没想到你会要走。”   听出他的声音中夹杂着委屈,我不禁思考我一直以为干脆利落的做法是不是过于果断?   若白本就是个性情淡泊、不善表达的人。我以为没有回应就大概得出了结果,怕日渐情深以后再遭拒绝会更加伤心,才想要逃离。我以为直截了当不拖泥带水的行为是我个性洒脱的表现,没想到自以为的潇洒才是让他误以为感情错投而不敢挽留。   这两年自顾自的困扰和遗憾都是我咎由自取,但是接下来,我一定会好好陪着你。   “若白,我可是新东方厨师。”   若白番外:   莫医生,莫轻狂。若白在心底这么叫她。   莫医生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中考高考状元,考入北大,年纪轻轻医术却十分精湛,在岸阳家喻户晓。   她长相甜美,拥有一双极为动人的笑眼,弯弯的很迷人。她转动的灵气逼人的眼眸经常带着狡黠,见到任何人都带着令人心旷神怡的笑容。   也许她不记得,在她高中时,她的爸妈带她来到过松柏道馆,想要让她在闲暇课余放松心神。而她轻而易举的打败当时留在馆里的方延皓,理直气壮的向爸妈撒娇说跆拳道没意思,要他们带她去迪斯尼乐园。   从那时开始她便是我的执念。   从接触到她,到每天在一起的治疗,她的靠近,她的一举一动总是让人心动。   只是,她的话语让人分不清她说的是事实,还是仅仅在开玩笑。   她会从身后突然趴在你背上,看你把药处理的怎么样;她会带你出去闲逛,耽误了训练,你却不忍心指责她;她会把你的心口似有似无地摩擦得火热,然后一脸无辜;她会在你泡澡时闯进来,却在你惊吓的时候只是静静地在你的身上按摩……   享受着她的追逐,思虑着她的真心,配合着她的动作,却没想到她那么轻易的抽身离去。   即使再在她的房中徘徊,怀念着旧时,又怎么抵得了真实的触碰和心口的余温,又怎抵她的欢声笑颜。   如若你还会为我归来,我不会再放开你。 作者有话要说:  好差劲的感觉,就挤出那么点…… 写到现在,意外的没有困意,只觉得好饿…… 下一章最早也要明天晚上了。 梗:“妹子,遇到新东方厨师就嫁了吧!” ☆、Part.9 《甄嬛传》 [ GL ]   金黄色的帷帐,明亮却显得压抑。我将剪春唤来,梳洗更衣。   选秀大典,看着皇上喜笑眉开的德性,就有些腻烦。   前世中二期的我是四爷党,可让我面对这张油腻腻的老脸还一脸崇拜就算了。看样子这也不是《汉武大帝》、《康熙王朝》这类历史型电视剧,所以如果这是一部奇葩的穿越剧里的四爷,那我岂不是感情错投?   自顾自的发呆,无视华妃言语中的机锋,我只要保持住表面雍容端庄的姿态即可,这就是身为正室的底气。   幼子也是独子的离世让乌拉那拉·宜修也跟着消逝了,留下的是一张憔悴的面庞,积累着多年的毒素破烂不堪的身躯。   我穿越以后经过调养,将身体积累的毒素清空,内力的作用使得新陈代谢速度增快,排除身体的陈垢,面容也恢复到了芳华时候。没想到这辈子我反倒拥有了一张从未有过的天然锥子脸,让我忍不住珍惜这张面孔,保养得水嫩。   至于无时无刻不在屋顶角落监视的那些皇帝派来的暗卫,我只能说几记生死符就能让他们纷纷叛变,而能坚持住不叛变的忠义之士,都被我搞得失忆了然后“流放”了。   爱新觉罗出情种,这个雍正皇帝倒也弄出来个正史中没有的纯元皇后,爱的死去活来。可在我看来这也是笑话,皇太极宠爱海兰珠是怎么宠的?顺治宠爱董鄂妃是怎么宠的?而这人呢?怎么搞得像他儿子一样,只是喜欢那种小白花的类型,口头上怀念着最初的那个人罢了?我忍不住怀疑这部剧的编剧是不是把雍正和乾隆搞错了?   如果是我崇拜的那个四爷也就算了,让我和这个渣渣同床共寝,臣妾做不到啊(ㄒoㄒ)所以每次见到皇上就是和他争执,把他的意见或者建议通通用一万个道理反驳个干净,纵使我的意见向来没用,但也足够恶心他了。   在后宫的妃子们嘲笑皇后虽然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恢复了容颜,但因为足够的耿直仍在皇上面前失宠之时,我尽情的享受着皇后应有的待遇,景仁宫上下奴才上百人,把我伺候得足够的奢华颓靡。   皇上又点中了一个秀女,安陵容。我无聊的瞟了一眼,呦,这般楚楚可怜的小姑娘,又要被这头猪拱了。   我并没有在意这个小姑娘,继续我每天的带领嫔妃请安、处理宫中事务、享受手下婢女的按摩保养。   有空就□□养子弘时,争取把他培养为一位“明君”,灌输一些西方科技理论、发展经济的思想,指导他如何取得皇上重视。培养一个继承人是有必要的,毕竟,我小小的动了个手脚,皇上,已经没办法生育了呢!不过我也不怎么信任弘时,到底不是亲生的孩子,发展自己的势力才是我的重心。毕竟作为一个无子的皇后,实力太过薄弱,若是被皇上意外发现纯元死亡的真相,恐怕谁也保不住我。   最近呢,我派了几艘大船带着茶叶织锦远洋航行,准备大赚一笔再用来发展势力。我心里有一个计划,虽然这不是正史,但前世作为一个每每想起近代屈辱史就愤恨流泪的软妹子,现在变成女汉子的我理应为自己曾经的意念奋斗一把。   在皇上宣安陵容侍寝的第二天,听说这孩子被完璧归赵了噗,我就说面对皇上那张老脸,几个姑娘心甘情愿养了十几年的冰清玉洁一夕被糟蹋呢?这姑娘有种!   “剪秋,去把安选侍给本宫唤过来。”瞧瞧,这分位也足够低的。若这个孩子足够的清醒,还有可□□的空间,就让她跟着我算了。   后宫佳丽三千人,虽身份远高于庶民,但也不过都是妾罢了,不然怎么宜修非要把纯元皇后拉下来?继妻也是妻,得到了皇后的分位,就不是皇上能够轻易贬谪废除的了,只要身无大错,妥妥的等着做皇太后吧。   “主子,奴婢把安选侍带到了。”剪秋欠了欠身,回禀道。   “带进来。”我在端砚上蹭了蹭笔尖,把紫金毫放在碧玉笔架上,侍奉在身后的剪冬和惜兰把笔墨纸砚拿下去处理掉。   安陵容进来时看到的就是如此场面,她不敢仔细端详,惶惶不安地低下头,显然是有些胆怯。“奴婢给皇后娘娘请安。”   “起吧,来,过来坐。”近看更加的面嫩呢,这么个小姑娘,亏皇上能下的去手。   安陵容怯生生的坐下,不明白皇后的用意。皇后娘娘把自己叫过来,以她高贵的身份应该不会像那些低分位的嫔妃一样是为了嘲笑她的吧?   我拉扯着她的手,和她稍稍聊了几句。从她的一些微表情就可以分析出来,她是一个温柔和婉又不失坚强,敏感自卑的孩子,揣摩人心,样子有几分真实,有几分却是感觉到我的喜爱而表露出来的。   是个聪明人,看来她还保持着清醒。那她为何要进入后宫这个不归地呢?我刻意的几番话说下来,虽说她极力的想要隐瞒着美容,她的情况还是被我套个一干二净。   都是苦命人,她的经历和宜修也有些相似。若是她足够的安分,那我是不介意罩着她,就当是养个宠物,我有足够的自信不会被反噬一口。   在她的投诚以后,我把安陵容的绿头牌撤掉了,避免她日后因为争风吃醋而惹出麻烦,作为回报,我把她的分位提为安常在——作为一宫之主,这点权利还是有的。   她就像我的影子,每日伺候我沐浴更衣、梳妆打扮,又陪伴我练习书法、处理公务,我无聊的时候她会给我唱上几支小曲助兴。不得不说,她的一举一动十分贴心,总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递上你所需要的事物。   她在得知我的计划后,主动请缨,接下我手下生意的事后工作,意外的是她具有惊人的理财能力,且一手独特的调香手艺,足以撑起我手下香料坊的门坊。   我在处理事物之时并不会避开她,例如我在安排手下结交朝中大臣并加以控制,又例如,我将华妃的设计反施于她。   华妃的设计很精妙。我宫中禁卫森严,极少会出现什么疏漏,而安陵容就不一样了。华妃利用安陵容每日定会出入景仁宫这一点,从内务府动手脚,另夏冬春出面私下安排内务府将安陵容的月例进行克扣。这样一来,本就在宫中毫无人脉又没有家势做依靠的安陵容手头物资紧缺,由于平日与嫔妃来往之间难免会有些应酬,手头紧这种尴尬的小事情她自然不会向我告急,她便将我按例分发的锦缎拿去送人,当然,我专门赏赐给她的东西她是不舍得动用的。谁料锦缎居然被人调换,夹杂琉璃胶毒,这种毒是一种化学毒,在现在这个时代鲜为人知,难以提取不说,无色无味难以发觉,孕者触碰即会流产引发大出血。   这是要往我身上泼脏水,我岂能坐视不理?很轻易地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希望这琉璃胶毒她能好好享用。宫苑深深,这种事情每天都会发生,只不过这次用的毒比较难得罢了。   此事安陵容知道以后在我的塌下长跪不起,自请责罚。我认为她应该会有的是恐惧害怕,担心我的惩罚,没想到看到她的眼中只有自责内疚,以及怕我中计的后怕担忧。   果然还是个小姑娘哈,明明只是一味地使唤她做事,把她当做宠物来看待闲时逗弄一下。明明在我身边已经长了不少眼见,应该明白这种小事对我来说只是无伤大雅,而我对她来说也无非是个依附的对象,她却好像认真的把我当作主子看待了,竟产生了依赖,还是太天真了。   “皇后娘娘,奴婢知错,奴婢恳请娘娘再给奴婢一次机会,长随于娘娘身边。”她跪在地下,一身鹅黄色宫装,面上从容淡定,神色却有些忐忑。   自从她主动要求我给她下了生死符,换取我的信任,她就成为我不会轻易舍弃的存在,虽然她的作用不是无人可以替代,但是如此贴心的人儿怎么会因为这种小事而放弃呢?不会的,说句不该说的话,“你若不离,我便不弃。”   安陵容番外:   恍恍多年过去……   弘时王爷朝中势大,文武大臣纷纷上书请求皇上退位。   大势之下,新帝即位,大赦天下,开放海禁,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工商业(噗,这段勿喷,我顺手就打出来这段套话了)。   我却已经跟随娘娘远洋航行,开疆拓土。   想想还在后宫勾心斗角的甄太妃和华太妃那些妃子们,争夺着一个心一直挂念着死去的纯元太后的太上皇,真是可笑。   我抬头凝望着站在甲板上眺望海平线的英姿飒爽的娘娘,她年过半百,岁月却似乎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的韶华正如天边流霞,明亮皎洁。   她本应母仪天下,出入被前拥后簇着,坐拥这天下,享受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崇高地位,她权势滔天,富可敌国,而如今她却抛弃了一切,不带任何侍奉之人,只带上我,去看遍日出日落,花开花残。   我是不是可以幻想,我对娘娘是特殊的?   初见皇后娘娘,是在选秀大典,皇上命令我抬头,我向上方看去,没有注意那睥睨天下,仿佛正俯视万生的皇上,没有注意年轻明艳、盛气凌人,敢在皇后面前如此明显地表示出不屑一顾的华妃,只是对那摆弄着指甲忽视华妃挑衅的皇后生出想要亲近的好感。只觉得她像一轮皓月,高高在上,不沾染凡尘。   皇后,那么端庄高贵,和娘亲一样,同为正妻,过的却不一样,过得肆意。我渴望成为这样的人,我想要靠近她,再靠近她一些,我想要成为她最贴近、最重要的人。   我已经得偿所愿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乌拉那拉·宜修,电视剧《甄嬛传》中的主要角色。 雍正继位所立的第二位皇后,纯元皇后的异母庶妹、太后乌雅氏的表侄女、乾隆娴妃的表姑母,颇通医术,爱书法。 曾经有过生育,但在雍正还未登基前便夭折了。表面母仪天下,内心阴险毒辣,私下控制并仇视任何怀有龙种的嫔妃。因膝下无子,故设计齐妃自尽,如愿成为三阿哥弘时养母。 在一次甄嬛和皇后的对话中,甄嬛故意演戏,使得孩子流产(甄嬛知道自己这个孩子保不住),然后甄嬛的女儿胧月作伪证,皇后百口莫辩,并且从甄嬛口中得知宜修皇后当年杀死纯元皇后的事情,雍正本欲废后,但碍于纯元皇后遗言和太后遗诏而不得废后,只得下旨禁足于景仁宫且立下“死生不复相见”的誓言。 新帝继位当日,甄嬛前去探视,并告知将谨遵先帝及先太后遗诏,宜修至死皆为“皇后”,没有晋封母后皇太后。又因先帝旨意(死生不复相见),故死后只能葬入妃陵,当时心悸暴毙,死不瞑目。 安陵容,《甄嬛传》中的妃嫔之一,作品将其设定为温婉善良,内心自卑的狠角色。是安比槐的女儿,曾是甄嬛、眉庄的好姐妹。 安陵容在选秀时,因一场误会而认识了甄嬛和沈眉庄。二人成功帮助她,并被入选。并和甄嬛,眉庄结交为好姐妹。那时她的本性善良。 安陵容因为第一次侍寝过于紧张,使得皇帝不喜而失败,让她没有被临幸。在余氏临死前,到冷宫说出了真相,并派人铲除了余氏。在避暑时依靠一首曲子获得了皇帝的青睐。 早在避暑时献曲得宠之前,安陵容逐渐地投靠了皇后。回宫后在在皇后举办的赏花宴上,悄悄地用香料和猫害得富察贵人流产。后把含有麝香的舒痕胶送给甄嬛,致使甄嬛流产,并成功嫁祸给华妃。也在宴会上献歌舞而让自己获得更多的宠爱,联合甄嬛铲除了华妃党。 华妃党覆灭后,加入皇后党,并联合皇后和瓜尔佳氏把甄嬛一家害惨,还派人把老鼠放进监狱使甄嬛的父亲得了鼠疫。甄嬛出宫,安陵容和祺贵人瓜尔佳氏进入了盛宠时期,从此与甄嬛、沈眉庄为敌。并且为了阻止甄嬛回宫,和祺贵人一起设计让皇后假装失足,还故意让太后宫里失火。 甄嬛回宫后事情再次发生变化,在甄嬛面前假意和好。谁知因祺贵人在药里下药,毁了嗓子而抱病失宠。之后安陵容在除夕跳冰嬉舞而复宠。之后瓜尔佳氏污蔑甄嬛与温实初一事,故意透露给即将生产的沈眉庄,从而间接害死了眉庄。不久瓜尔佳氏一族被灭,父亲安比槐却遭到了不幸。 父亲贪污一案被揭发后,为了救父,在皇后的“帮助”下怀了孕,但因为甄嬛在安陵容的宫里放了有催情效果的狐尾百合而流产,更主要原因是这一胎根本保不住。最终事情败露,父亲安比槐被诛杀,安陵容也被皇帝禁足在自己宫里。悔恨当年所做所为。临死前见到了甄嬛(小说是见到了甄珩),说出了“皇后,杀了皇后”的真相,最后吃苦杏仁自杀。 作者君昨天一口气看了《港囧》、《夏洛特烦恼》和《左耳》,然后莫名其妙的哭了很多次…… 不过我觉得我真的喜欢上杨洋了嘤嘤嘤,你们知道这有多打脸么?之前我舍友们大花痴的时候我还把她们鄙视了个遍…… ☆、Part.10 《射雕英雄传》   看脸,是一个如此面善的俊朗公子哥,怎么会是个头发凌乱不堪的中年汉子呢?   我揽镜自视,盯着镜中自己的面庞痴痴的看。如果这真的是一部电视剧,那么饰演的明星一定是我梦寐以求的那个人吧。   我拼命地想,快把自己想成一个疯子,终于想到了他的名字,张国荣,然后痴痴的在那儿哭,哥哥。   哭完了,也就把他封存。是的,封存了他的记忆,放在心底,不去想他。我出生时他正红火,他去世时我才刚刚知事,年龄差距那么大,却无法隔断我了解他这个人——绝代芳华,不外如是。如果我能够控制我的穿越,我一定会回到他的时代,亲自去接触他这个人,感受他的魅力,可惜,可惜。   人,要惜取眼前事。天下第一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好好教养自家儿子,抱子含孙可是人生极乐之事。   自家儿子也就是侄子欧阳克可不能像我这样邋里邋遢,颜值再高,也经不起折腾。他的母亲不在了,我身为叔父就应该承担教养他的重担,当然也负责树立他良好的审美观——关于如何把自己打理得人模狗样风度翩翩。   我没有教导克儿学习我逍遥派绝学,贪多不烂,白驼山庄的武功足以让他终生受用,况且他还没有练就逍遥派武功的资质。不过仅仅是我的点拨,就足以让他武功高于同龄人。   没有刻意的引导,也许是出于血缘的本能和感知,克儿对毒物的拿捏得心应手,对于毒物的号令更是远胜于我,我很欣慰。同样,他自小就显露出风流的性子,沾花捻草,有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姿态,真是让我为之叹服。   年轻人总要出去闯荡,但出门之前家长总会给他几张底牌以防不测。克儿大了,在家呆不住了,而作为白驼山庄的继承人,他确实需要出去长长见识。   关于防身,我没有舍弃白驼山庄饲养的大批毒物,只是稍作精简,用养蛊之法将蛇窟中的毒蛇消耗一空,得到神蛊王金丝蛇,命克儿将它绕置腕上不可离身。   克儿骑着骆驼带着众多白衣侍女浩浩荡荡的出发,驼铃悠远动听。在他走后不久,我也要出发了。   咳,中年男子特别是内力高深之人,火力旺盛。现在正是春暖花开时节,我该给克儿找个婶婶了。   自古江南出美女,江南乃鱼米之乡,水土肥饶,是这动乱之下仅存的净土,依旧繁华,我的第一站便是浙江嘉兴。   在嘉兴的大街小巷游蹿,没有傻傻的用鼻子去寻觅空气中的香味,而是用银子雇了醉仙楼的店小二,让他为我带路去寻找特色小吃,要知道只有当地人且是同行才会对这些小店了然于心。   吃了特色的船菜,我拎着乌镇三白酒,剥着南湖菱,在这极具风味的青石小路上漫步。石块路的缝隙很多,本身就会溅水,松动的石头踩上去,便是考验我轻功的时刻。道路不算平整,却称得上原汁原味,小胡同幽深曲折,青苔湿滑、拱桥磨的发亮,路过的女子打着油纸伞一身窄袖衫襦婀娜地走过。这便是风景。   远处传来一阵噪杂,大步踏去,区区几步就到了噪声中心。呦,一灯大师!   “哈哈,好久不见,一灯大师怎么开始欺负个小姑娘呢?”我一时技痒,蛇杖一挥,抵住一灯大师的一阳指。做皇后的时候,宫里言语处处机锋,宫廷体也矫情腻歪得不行,后遗症就是如今我的言语“直爽”了许多。   “阿弥陀佛,欧阳庄主,贫僧在劝慰女施主向善。”一灯大师收手合十,念了句佛号。   “秃驴,莫言多管闲事!”这小丫头真和我胃口,一语道出我的心声。   我好奇的仔细端详,小姑娘五官精致,明眸皓齿,肤色白腻,此刻神色倔强,一脸愤恨绝望的瞪着一灯大师身后躺着的一男一女,一看就是个负心汉与捉奸的故事。“陆展元,你为何负我!”   “女施主,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既然陆公子和何姑娘已经成亲,你又何必苦苦执着!”一灯大师一脸慈悲,显然已经忽视了我。   “我不管!当初陆展元欠我一命,又骗我在后,如今我要他如数奉还!”小姑娘拔剑纵身一跃,轻功剑法着实不凡,也不见她如何提足抬腿,已轻飘飘的绕向一灯大师身后,动作中隐隐有我逍遥派的影子。   看出了这一点,我上前阻拦:“慢着,小姑娘,你若告诉我为何如此绝望,我就会帮你拦住这个秃驴。”   她显然不是个笨人,明白自己此刻势不如人,坦然向我倾诉:“我叫李莫愁,来自终南山古墓派。陆展元骗我说会娶我,我为他下山背叛了古墓,再也回不去了,如今,他却弃我如敝履!”   “啧啧,这么个渣男,一灯大师你居然为他伤了个姑娘?你忘了瑛姑的遭遇了么?”我笑着看向一灯大师,一脸讽刺。   欧阳锋的父亲就是这种男人,欧阳锋本以为自家幸福美满,没想到竟会突然多出一个大哥!大哥的母亲被抛弃,孤身一身抚养孩子劳累而死,大哥基于母亲遗命迫不得已前来寻父。欧阳锋的母亲活活气死,欧阳锋所爱的女人被他的父亲作为补偿嫁给了他的哥哥,而大哥年轻早逝,活活上演一出悲剧。   “你!”陆展元一脸屈辱,“我欠你一命,我还你一臂!”说罢他挥剑砍掉自己左臂。   李莫愁看着陆展元掉落在地的胳膊,泪如雨下,一时竟不知做什么反应。   “哎,得饶人处且饶人,冤冤相报何时了。”一灯大师一声长叹,转身离去。   我看着呆愣愣的莫愁姑娘,有些怜惜,心中豪情大起,手指一动,一道黑丝射向陆展元的下半身。   我把莫愁姑娘拐了回来。这孩子太好骗了,无处可去的她看我帮了她就傻傻的跟着我走,我说要把她拐了当媳妇她也沉默不作声,问她什么逼急了她就回一句“无处可去了”。没办法,看她这不谙世事的样子我只能把她拘在身边,怕她走丢。   我去和克儿汇合,带着莫愁姑娘。我很喜欢莫愁这孩子,虽然不清楚市井生活,但也不是那种圣母,没有那种泛滥的同情心,不会给我添麻烦。我越看越喜欢,觉得把她带回去介绍给克儿做个儿媳应该不错,谁料……   “别碰我!”莫愁将克儿的手从肩膀打下去,“唰”的把剑从剑鞘中抽出来,指着我的脖子:“你说了把我当做媳妇!”   嘶,我那只是开个玩笑……怪不得一路上她这么乖巧听话,说话声音也足够的轻柔婉转,她充满怨恨的模样放下来神态就会无比的娇媚,不得不说她实是个出色的美人。   我尴尬的瞟了瞟站在旁边似笑非笑右手持折扇敲打着左手手心的克儿,只见克儿手腕翻转,折扇一收,对着莫愁叉手作揖:“侄儿欧阳克见过婶娘。”   看着克儿一句话把莫愁哄得眉开眼笑,我用手指蹭了蹭鼻子,乖乖,这就把我的终身大事给定了?   虽然娶妻我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但是女人的心态我自诩没人比我了解。婚礼对女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家人的认可也是必不可少。   把婚礼的事项全部交给克儿,我悠哉悠哉的带着莫愁回终南山古墓去了。   古墓门外,莫愁在那儿兴高采烈地呼喊师父,我就站在她身后含笑看她。“师父,我回来看你了!”   “莫愁,为师已将机关改动,你进不来了。”古墓里传来幽幽的女声。   莫愁一脸期盼地盯着墓门:“师父,弟子知道错了,不过弟子已经找到陪我共度一生之人,已经破誓了。如今,弟子只恳请师傅帮我主持我与峰哥的成亲仪式!”   “哦?是么?”墓门自动打开,一位身着白衣面色寡淡的中年美妇带着一个本性天真烂漫如今却神色淡漠的女童走了出来,她的视线略过莫愁锐利的看着我:“你愿意为她去死吗?”   “师父!”莫愁冲到我身前,一脸焦急的看着我,也许是受过情伤的缘故,显然是还不够自信,不,这怪我,还是不喜欢对女子说那甜言蜜语。   我攥住莫愁的手,笑得洒脱却足够认真的与莫愁对视,“生同衾死同穴,我不会为她而死,我愿意陪她死去。”其实留下来的那个人才是最难过的,我不会独留她一个人,也不会让她死于我前。   后记:   我和莫愁的成亲并没有在林朝英和王重阳的画像前进行,毕竟是同辈人,咳咳,而且王重阳也是因我而死。   后来听说黄药师给女儿招亲,我也没让了克儿去,毕竟咱不图他什么东西,而且就他女儿那性子,呵呵。   克儿风流了一辈子,终生未娶,不过生了不少孩子丢给我和莫愁抚养。   莫愁喜欢热闹,我就命人在西域经商,如今大漠也有了独具特色的小镇,热热闹闹,不受战乱影响。   我和莫愁老了就在小镇定居,像普通百姓一样,自己做事,不用奴仆,过上了最初期待的抱子含孙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主角的形象就按以下图片上的来,原著剧情是混杂版的,与图片无关。 欧阳锋,是香港武侠小说家金庸先生的代表作《射雕英雄传》中的头号反派人物。 绰号”西毒“,系”五绝“之一,因逆练郭靖乱改的九阴真经而疯,在《神雕侠侣》中收杨过为儿子,后来与洪七公在华山比武,后欧阳锋恢复记忆,两人大笑,互相拥抱而逝。 PS:欧阳锋年轻与嫂子私通生下欧阳克,但却只让其叫他叔叔。第一次华山论剑,欧阳锋败给了王重阳,但也得到五绝之一”西毒"的称号。 后来王重阳假装病死,引来欧阳锋前来抢夺“九阴真经”,王重阳突然从棺材跃出,以一阳指破掉了欧阳锋的□□功,使得欧阳锋退回西域,王重阳也在此之后逝去。 身材高大,身穿白衣,高鼻深目,脸须棕黄,英气勃勃,眼神如刀似剑,甚是锋锐,语声铿铿似金属之音。 武器是蛇杖,杖头雕着个咧嘴而笑的人头,面目狰狞,口中两排利齿,上喂剧毒,舞动时宛如个见人即噬的厉鬼,只要一按杖上机括,人头中便有歹毒暗器激射而出。更厉害的是缠杖盤著两条银鳞闪闪的小蛇,不住的蜿蜒上下,吞吐伸缩,令人难防。 李莫愁,金庸武侠小说《神雕侠侣》中主要反面人物之一。 为情所伤,很悲情的女性人物,绰号“赤练仙子”,是主人公杨过的师伯,小龙女的师姐。 本来是个好人。她倾心陆展元,曾不顾男女之嫌为其疗伤。因为不肯听师父的话立誓不离古墓而被师父逐出师门,本想与陆展元共浴爱河,却没想到被陆展元狠心抛弃。因为陆展元的无情,自此身心大受打击,性情大变,因爱成恨。 杀陆家满门,并折磨陆立鼎(古天乐版,陈晓版中改为陆展元)之女陆无双。为得□□,屡次威胁杨过小龙女性命。纵横江湖十几年,手执冰魄银针杀人无数,江湖中人无不对之闻风丧胆。但良心未泯,曾抚养刚出生的郭襄。在绝情谷中被万千情花刺中后,仍不忘陆展元,最后烧死于大火中。 ☆、现世的二三事   我是在重症监护室中醒过来的,护士告诉我我被车撞到了,如果48小时内醒不过来就会成为植物人,还好我醒来了。   闻讯赶来的妈妈在我身旁哭了很久:“你要是醒不过来我该怎么活呀!”没有我,你还有你的儿子……   我回到了最初的那个我。   毕业这年,学校安排我们自主实习。妈妈让我回家,减肥顺便考驾照。   我是痴迷小说的人,在练车的过程中还站在一旁一直在看小说,结果躲闪不及被驾校车给撞了。索性驾校练车用的是天然气,没有用汽油,所以没有当场毙命。   据说人脑每秒都要进行几百万次微小的化学反应,在一瞬间人类的思维能转动无数次,而我在昏迷的不到48个小时内,度过了数百年。   我没有怀疑那些过去的真实性,毕竟我所得到的、经历的那些都不是以我曾经贫乏的见识能够幻想出来的。   过了二三个月我出院了,医院医药费太贵,爸妈都是普通的上班族,若不是怕引起什么轰动所以我并没有用内功疗伤,我就不会等情况稳定以后才出院。   因为这场事故,困扰我二十年的肥胖就这么消失了,只不过因为车祸大出血导致我身体很虚。还好因为家乡是药都,我告诉爸妈好基友陪我看了老中医配了些补药,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给自己开药疗养了,再加上内功的作用,很快我就痊愈了。   我动用了从小存下的私房钱,不多也就两万来块,到证券公司开户投资股票。即使没有这些年的经历,纯靠专业素养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也足够我赚的盆满钵盈。而曾经的我之所以还窝在家里被爸妈鄙夷不屑,只是因为被管束得不够自信没有勇气罢了。   很快,我把我的医药费赚了回来,交给爸妈让他们偿还这阵子因为我住院而借的贷款。   他们在得知我的经济来源以后呵斥我并勒令我不要再做风险这么大的事情:“你个女孩子能不能不要这么是非!好好的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准备考公务员不行么?我们不需要你这赚这点钱!”   曾经的我就在这样的教育下长大,爸爸是高中老师,大男子主义是说一不二的脾气,妈妈是政府职员,爱操心碎皮琐事爱无理取闹,一家人在一起说不到三句话就会吵架,过年都不会轻易聚在一起。这样的他们认为教书育人又或者公务员这种铁饭碗才是女孩子最应当做的职业,做其他的全是不正经。   所以即使我很喜爱美术,我也不能去做那艺术生。所以即使我想要在外省上大学,顺便旅游,却因为他们不得不在本省上学。所以即使我在专业方面成绩优越,但却不能和同学一样从事本专业的行业,在金融界拼搏奋斗。   曾经的我过得很压抑,从小家教很严,爸妈工作很忙,我放学放假的闲暇时光都是被锁在家中,没有零花钱,不能随意出去玩,不让看电视。我不能和成绩不好、家庭“成份”不好的同学一起出去玩,甚至连表哥堂哥这种亲属爸妈都不让我亲近,我若是和他们说说笑笑,就会被骂不要脸。他们还总是嫌弃我没主见,老是闷声不吭,不成大器,总之,就是什么都没有弟弟好。   现在想来,我只是有些自卑胆小怕事,而没有变态也算是万幸。   我没有再顾及他们的“意见”,表面应诺,实际上还在靠投资股票赚一些原始资本。自在了这么多年,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管束,若不是他们是我人格塑造时期的爸妈,对我意义重大,我恐怕早就假死脱身了。   车祸后遗症,我妈不准备让我再考驾照,所以我就安心的准备毕业论文和公务员考试,成功被录用并在一年后的选拔中选调到了省财政厅工作,远离了他们。   过年回家,罕见的一家人聚在一起,我亲自下厨做了一桌的菜,给爸爸熬了一锅他最爱的也是最家常的紫菜蛋花汤。爸爸开心之余说准备给我买一辆车让我上班用,我妈一下子就怒了:“别听你爸瞎说,他就爱吹牛就他那工资能干个啥!他个孬孙成天就会许诺些做不到的!”   我笑的有些无奈,他们离得远不知道,我靠自己的各项投资早就在省城买车买房了,怎么还缺他们的钱。   我妈骂的不解气又用眼神死盯着我:“你听到了没!我可告诉你家里的房子东西都是你弟弟的,这些你想都别想!”   “大过年的你说这干啥!”我爸被这么一反驳,眼见着我妈说的越来越过分,忍不住打岔:“好了好了,来……”   “干嘛!要不是你个没本事的……(省略)”训斥过爸爸,我妈缓了口气对我说:“其实买辆车也行,不过这要等你结婚了,你结婚了给你买个十来万的车就当是陪嫁了。”   呵呵,家里房子几套还对我斤斤计较。“那我要是不嫁人呢?”   “不嫁人,不嫁人那就啥也不给,你啥都摸不到!”看到我妈说这话我爸在他身边只是沉默我有些心寒,从小到大,能伤到我的心的只有他们俩……   我并不是想要去争什么,也从不指望他们什么,早已习惯了他们的偏心。他们不是说不疼我,只不过这都是有条件的,不给他们丢人不给他们惹麻烦不让他们付出些什么不侵害弟弟的利益,罢了。   沧海桑田,经历了那么多年,我的心境感情态度都已改变,却还是会对他们抱有期待,只能骂自己活该、犯贱。   从这年以后,我再没有回家,只是会定期打一笔钱回去,反正团圆对我们一家向来没什么意义。等到以后每次的联系都是在责备我命令我,我就连电话也很少打回去了。   我辞去了工作,去了我中二期的时候觉得最为梦幻的一米阳光所在处——丽江古城,在那儿定居,开了一家茶叶铺子,养了一只猫来陪伴,日子过得清闲自在,我心安处,即是故乡。   每年我会开八个月的店,五月到八月,十月到一月,剩下的四个月会到各个地方游历——这是我自修习了逍遥派绝学以后拥有的癖好。   我会在景德镇亲手制瓷,并持笔作画,虽然多有失败,但寥寥的几件成品足以成为我的挚爱。我也会专门制作一些素胚,清净淡雅,用来盛放我铺子里的茶叶。   我会在每年的春季秋季亲自去各个茶叶的产地去采茶,也会攀越名山大川人迹罕至之地去寻觅野茶的踪迹,偶尔犯懒直接去大理寻些茶花了事,茶叶的品种和多少随意,由我的心情决定,这也是我茶叶铺子的货源。   我会在看店之时放着素雅的曲子,做些手工艺品,比如刺绣、编织,还有极具云南特色的插花,或者调香,研究机关。风格迥异的是,偶尔在我看小说、看我经历或者没经历过的电视剧的时候在店铺放我男神的歌曲,BIG棒的歌。   外面的人看到古老传统的建筑,踏过古朴的石板路,就发现这家低矮的店铺,门口挂着陶瓷的风铃,铺子里整体铺上了木质的地板,两侧高大的原木立柜上零落的陈列着素雅洁白的茶叶小罐,弥漫着清新的茶香。而角落里居然有个连接了后院的漂亮的似乎独立出来的阳光房,到处摆满了种植的花草,里面放着些造型别致的小椅子凳子,还有一张特别独特舒适的吊椅和凌乱而不失条理的工作台。白天也略微昏暗,店主拉开造型别致的路灯以及小桌上的台灯,猫咪在桌子上上漫步,店主坐在看起来就软趴趴容易摇晃的吊椅手指飞快的翩跹在绣布上,吊椅却纹丝不动,做着这么安静凝神的事情却放着特别有节奏的动感歌曲,让人为之凌乱。   丽江会有很多节目、电影会在这儿拍摄,我也碰到过,只不过从未参与其中。也有很多游客,我很喜欢他们路过我的铺子,或者会随手用手中的相机拍下那一瞬间,会和我微笑着对视、点头,这种陌生人的默契和善意总是让人喜爱。   我也会抱着猫到各个地方去品尝它们的特色美食,比如亲自去法国,尝试那《追忆似水年华》中所说的“舒爽的快感传遍全身”的色、情感受,把刚刚买来的那种叫做‘小玛德琳’的贝壳型的蛋糕掰碎,然后放在小勺子里,接着泡进咖啡里面,蛋糕的香甜配合着咖啡的醇香,味道令人感动的。去巴黎,看看那在图片中欣赏了无数次却从未真正见到过的埃菲尔铁塔,逛那些时尚服装店,参加巴黎时装节。去普罗旺斯,在葡萄酒庄园里学习酿酒的技艺,在酒窖里微醺,在透亮的星空下沉醉,在祈愿节上纵情歌舞,在无边无际的花田里邂逅一位英俊的绅士。当然,绅士是有的,One Night Stand也是有的,伴侣就算了。   我也去英国,看一看与旧时不同的伦敦,怀念卢修斯那诱惑的语调和老男人的魅力。在大本钟下拍照,去赫赫有名的学府牛津与剑桥大学游览,感受那些大学生们的意气风发。   接着是意大利,听几场歌剧,看那从初中物理就让我们牢记了的比萨斜塔,还有米兰,艺术之城,《最后的晚餐》彰显其光芒。从它的姿态中我试图揣测文艺复兴时期所宣扬的古希腊罗马的文化。古希腊的人民通过崇拜神明来肯定自我,所以那里有帕特名神庙。古罗马却更倾向于现世与世俗,所追求的□□裸的□□和狂热的感官刺激,角斗场、浴池还有以享乐闻名的庞贝古城。 不过我的主要目的还是去进修厨艺,还混了个星级证明,毕竟作为一个吃货来说,如何在未来未知的旅途中满足自己的胃才是最重要的。   我也去过印度,印度的香料是我必不可少的。陵容专门为我研制了一种氤氲香,香气淡雅到几乎不能清晰闻到。有陵容在我身边,调香这种事情自然不会让我插手,所以我的调香的手艺并不是特别娴熟,只不过我记住了一些方子,这一世有空刚好可以调制。   我也会去韩国,不过不是为了旅游,是为了去听演唱会。偶尔也会在大街小巷广告牌上看到熟悉的面孔,会想到过去美好的记忆。   这样的生活过的很舒心不是吗?   我在弟弟结婚的时候回家,送上了一份大礼。爸妈和别人的看法我已经不在乎了,只是这样的执拗到底对我的心境带来了缺陷,我想,处理这件事请最好的办法就是对他们最珍爱的孩子好一点,好到他们可以放弃再对我指手画脚的权利。   就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天惹噜,今天一个伙伴在寒风中在考试中心从早上七点等到五点半,才告知他可以回去了,等明天再过来考试……真是够了,阿弥陀佛,希望我不会这么倒霉…… ☆、Part.11.1 《左耳》   “嗯!”我感觉肚子上受了一记重击,两肩更是被人挟制着,下意识地抬腿狠踹了出去。随着自己的附身内力也带了过来,但是一时半会儿运转不了,所以也没怎么伤了面前这个男人。   张漾吃痛放开了黎吧啦,任她从墙上滑下蹲坐在地,他站直身子用手指着她:“我告诉你了,不准和我提我妈!”   “你要干嘛!”一个女孩子冲到我前面,背对着我帮我挡着张漾。   “滚!”我看张漾恶狠狠地瞪着我,明白这是怎么一种情况的我对这个人没什么好感,疼痛带来的烦躁让我更是想让他滚蛋。   “你没事吧?”张漾走了,听到询问,我没有理会,先用内力稍微缓解一些疼痛,然后不断的运转在腹部活血化瘀,这才抬头看向旁边这个满脸担心且一看就是好孩子的女生。   “没事,一会就好了。”嗯,是那个把伞借给黎吧啦的女生。   “是我该问你没事吧,吓到你了吧?”她眼中的探究和隐藏的渴望让我不太喜欢,这种乖乖女我太了解了,如果不是有些什么目的是不会主动接近黎吧啦的。不是张漾,那应该就是因为许弋了吧?   “没有。”她顿了顿,然后问我:“张漾为什么要打你?”   我瞥了她一眼,无所谓的笑了笑:“小丫头,你可不懂男女之间的事,他打我?我追他纠缠他,他不喜欢就把我打了一顿呗。”其实也就是这样,至于黎吧啦和张漾的交易就没必要和旁人说了。   她慢慢扶起我:“那,你为什么要对许弋这样?”   我会心一笑,这种青涩的暗恋呦,真是青春。“谈恋爱不就这样呗,喜欢就追,不喜欢就分,未必要两厢情愿。”我揉了揉这小丫头的头:“别想这么多,你现在好好上学就行了~对了,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李珥。”“哈,李耳?老子,这名字不错~”我们这样聊着她扶着我,亦步亦趋的送我回家,我把她的伞还给了她,避免麻烦没有给她交换手机号码,只是萍水相逢罢了,毕竟我现在可是一个坏孩子,人家怎么看我的我可不知道。   没有在意在客厅打牌的奶奶,我关上房门捋清现在的状况。   先看生计,黎吧啦父母双亡只有个奶奶相依为命,奶奶也是个不靠谱的,所以她一直在“算了”酒吧唱歌挣钱,没什么积蓄,也没有上学。   再看感情,酒吧里有个小混混头目黑人一直照顾着她,看来是真心喜欢黎吧啦的,但是黎吧啦对他没什么感觉。黎吧啦突然就喜欢上张漾,看样子也是一时兴起,求之不得让她的喜欢逐渐加深,甚至不惜勾搭伤害一个无辜的好学生许弋来讨他喜欢,但张漾貌似只是在利用她。而许弋,单纯青涩的男孩,没经历过感情,不懂得拒绝,黎吧啦耍了几个小手段就把他纯纯的少男心骗了过来,明明照片都传到了网上,他最近还是一直打电话过来,不知是求个真相还是依旧一往情深。   我抱着黎吧啦养着的猫咪,脑海中想些事情时不时和它对话,还没决定怎么处理这个烂摊子,就听到窗外传来“咚咚咚”的敲打玻璃的声音,是张漾。   我虽然搞不懂这男人是怎么想的,才打了人还放声威胁,这怎么又若无其事的来爬墙了,但还是让他进来,毕竟我不喜欢这种性格的人,是不可能再和他继续纠缠下去,早些了断也好,结果看看我听到了什么……   “前途对我真的很重要,我不能走错一步。”张漾一脸惶恐的看着天花板,还带着对未来的迷茫,却说出让我觉得可笑的话。渣!真渣!我见过很多的男人,有的天生高高在上,有的地位低于人下却不断奋斗,但很少有这种一直在利用别人却打得一手同情牌的男人!   我推开他向我倚过来的身子,认真郑重地对他说:“张漾,不管你选择怎么样,我想我不能够继续让许弋这样下去了,我觉得他是个很好的男人,我选择了他。”黎吧啦这样对许弋我确实于心不忍,这件事需要解决,至少要让许弋安心的完成学业,但是不是真的选择了他就没必要和张漾说了。   没有在乎张漾的反应,我送他到了楼下,看着他神色痛苦,嘴里不断嘟囔着“妈妈丢弃了我你也这样”“为什么每个人都选择许弋”,好歹是黎吧啦喜欢的男人,我提点道:“张漾,你最好开诚布公的问一下你爸爸,许弋和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至于他听不听我的意见就不关我的事了。这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测和怀疑,毕竟无论是从影视作品一向的狗血程度还是常理的推测来看,张漾所在乎的心结最后一般都会有个神转折。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句话无论在哪里都很通用。毕竟正常情况下,想要得到长远的发展,我势必要把学业完成。就现在这般没有家底的情况,最适合我的还是我比较熟悉的不需要多少资本、很快就可以得到回报的演艺道路,自在了这么久一朝回到解放前,我有些受不了这种环境了。所以我需要报名艺考,然后就去“北漂”。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处理好许弋的事,我倒是无所谓,就看他要不要分手。   我从抽屉里拿出那张被黎吧啦丢弃了的手机卡,和许弋约在“算了”酒吧见面。   最近我赶了不少场子,这种活动其实挺能挣钱的,干了几年主唱的我也颇有名气,多接几个活,一次两三首歌就是五百。我从舞台下来,没来得及卸妆就听吧务说有人找我,许弋来了。   他长的和若白很像,应该是一个人演的吧?我怔怔的看着他,这么乖的孩子,我突然就暂时不想直白的坦诚说出真相,让他自己来决定了。他问我网上的照片是不是我发的,我为什么突然对他那么冷淡,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不过想想即将面临的高考,我决定把事情再拖一阵子。   “对不起,最近我比较忙。照片呀?照片是我发的,我只是想秀秀恩爱罢了,怎么了?”我装作担心地看着他:“没影响你的学习吧?”   “没,没事,最近联系不到你,我很担心你。”许弋原本沉着而有些愤慨的脸上突然就带了点羞涩和忐忑:“我妈生病住院了,她说她想见见你。”   “好呀,不过你可千万别影响学习,不然不知道你妈要怎么看我呢!”我娇瞋了他一眼,正好我也想见见她的妈妈,搞清楚他和张漾之间的真相。   “张漾?哦,他小的时候我也去看过他。”许弋的妈妈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即使她因为担心许弋最近下降的成绩而焦急到住院,她也没有对我这个“带坏”许弋的罪魁祸首表示不满,也没有看不起我。许弋被我命令乖乖的去学校上课,只留下我和许弋妈妈两个人。面对我的试探,她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我更加确定我的推测。   我直截了当的问:“阿姨,张漾是你的儿子吗?”   “怎么会……”她惊讶的看了看我,好像发现了什么,叹息了一声,依旧很和蔼的告诉我当年的真相:“张漾,是他父亲收养的孩子……”   原来,许弋妈妈和张漾爸爸是朋友,她怀着许弋的时候,因为许弋奶奶的反对,她和许弋爸爸分开了,她为了许弋不会成为一个私生子,选择嫁给了张漾的爸爸。后来许弋还没满周岁,许弋妈妈就和张漾爸爸离婚,带走许弋和许弋爸爸复合了,而张漾爸爸没有在娶,而是选择去孤儿院收养了张漾。对此,许弋妈妈一直心怀愧疚,不断地帮助张漾家,到现在也和张漾的爸爸有联系。   许弋妈妈一手攥着我的两只手,一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手背:“阿姨不管你是和许弋怎么样认识,阿姨只希望如果你们确定了对方,就一直走下去,不要去在意其他的什么。”我沉默了许久,最后在许弋妈妈殷切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我真的很忙。我拒绝了阿姨要供应我陪同许弋一起上学的事情被许弋知道了,害我哄了他好久他才没有胡思乱想。我拒绝了黑人再一次的表白,拒绝他要跟随我到北京闯荡的请求,还要安排好固执毒舌的奶奶,我独自去北京要留下她一个人,虽然她显然不需要我的存在,我也要对她负责,我托了黑人帮我照顾她。我把学业挂靠在天一中学,然后我去北京参加了艺考。我通过了三轮考试拿到了等待高考的通知,并在那里呆了几天,靠琉璃厂淘到的古玩赚了一笔,足够我上学几年的生活了,这才回到厦门,等待高考。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许弋是饶雪漫小说《左耳》中的人物。毕业于天一中学。 他最开始是个乖乖男,因为张漾不知道“母亲改嫁"的真相,而利用吧啦来带坏许弋,许弋也爱上了吧啦。 许弋是女主小耳朵暗恋的人,后来也曾喜欢上小耳朵,但没有在一起太久。 黎吧啦,她是个美丽的,坏女孩为爱不惜一切代价,为获取张漾好感追求许弋。 曾于立天高校附近酒吧:“算了”驻唱。眼睛上涂着漂亮的绿色眼影,给人一种十分自信的感觉。典型的女闺蜜类型的女孩子。像向日葵一样明艳的绿色植物,美丽不可方物,不停追逐张漾,像追逐太阳一样。 黎吧啦死之前因为黑人给她看了张样和蒋娇在一起的照片,随后还给她看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张样骂吧啦是□□),所以急着找张漾,因为正好下雨,张漾忙着收摊,没有接到。然后黎吧啦和女主约在一个地方见面,在临近的地方被汽车撞倒,死于车祸。 I' m sorry but i love you~最近真是忙死,所以很多天才更新,对不起…… ☆、Part.11.2 《左耳》   许弋并不是没有察觉到我和黎吧啦的区别,黎吧啦是一个张扬自信、笑容明艳的女孩,而我是个成熟沉稳、冷静淡雅的女人,反差很大,不容他忽视,更何况他本就是个敏感的人。可是高考逐渐逼近,他的妈妈病情又没什么好转,这让他压力倍增,而他试图逃避的心理让他强忍着忽视这件事情。   没办法,也许是出于愧疚吧,我主动的私下帮助许弋妈妈进行治疗,并答应她帮助照顾许弋,让她的心里压力减轻了许多,加上药物的效用和她积极主动的配合治疗,她的身体很快就康复了——本就不是大病,因为心理素质差而引起的,解开了心结就好了。   我也和许弋认真的进行一次谈心。我和他商量好,先不去考虑我的变化,我会陪着他一起复习,等到考试结束以后,我们在对彼此是分是合做一个了断,他沉吟了许久,便答应了。   高考对我来说是久违的。虽说我的记忆力和理解能力都很不错,原本略微迟钝的反应能力也得到了外挂般的增强,参加过几次不同国家的大考,人生阅历也远比一般人丰富的多,但是,我国的高考即使是一些专业的教授去参加也极有可能名落孙山,所以这还是需要我认真的去学习的,毕竟只剩下几个月了。   出于对许弋的承诺,我住在他的家里,许弋妈妈有专门给我收拾出来的房间就在他的隔壁,我每天晚上都会在他的卧室和他一起进行高考复习。我们一起做题,我是文科而他是理科。他不愧是天一中学出了名的学霸,我随手拈来一道题目,向他提问明代官吏制度,他不需要怎么思考,便将答案徐徐道来,而且口齿清楚,条理清晰。一字一句,让人听起来是简单明了,加上那极讨人喜欢的脸上散发着光芒,不时闪现的淡然微笑,淡然自如而极有自信的神态和略带磁性的语音,这便是一个人最富有魅力的时刻。   就这样,高考结束了,我们一起出去到附近的一个旅游景点旅游,放下一切的压力和不开心。而等到成绩出来的当天,我和他守在他的家里,等查到了高考成绩,我向他坦白讲出黎吧啦追求他的目的,对他道歉。   他听到了这一切果不其然的不敢置信,死死的盯着我,怒吼,咆哮,一向淡然自若的神色全然不见,俊美清逸的面庞甚至有些狰狞,他用嘶哑而不见以往清亮的声音质问我:“黎吧啦!你只记得张漾!你想过我的感受吗!”   黎吧啦自然从来没有考虑过他,我垂下眼睑,没有做声。   “滚!你给我滚!”他大声的指着我让我走,然后砸了房间所有的东西。我想等他冷静了在和他谈一谈,于是就离开了,直到填写高考志愿的时候才见了面。   我没有任何意外的报了中戏,许弋填报了上海复旦——这是他爸爸妈妈的殷切期盼,除了和黎吧啦在一起这件事情,他一向是个乖孩子。我想我没有黎吧啦那么火辣热情的魅力能让他改了志愿,他也还没有重要到让我放弃我的计划和目标跟随他前往上海,我也并不想要来一段异地恋,但是我还是想要听一听他的决定。   大半个月没有见面,许弋冷静了,也消瘦了。他原本并不知晓我的志愿,而此时他在老师那里得知我和张漾所填报的大学都在北京以后,似乎误会了什么,并没有冲动,只是轻笑了一声,然后就走到我的面前,俊美非凡的脸上一如曾经的意气风发:“黎吧啦,我想我们应该分手了。”   大学四年,我没有再走旧时的道路,而是一心一意的试图在影视圈得到发展。在聘请的专业经纪人的打理下我接了几部戏,都很红火,现在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戏如人生,我的演技也还算不错,几辈子也不是白活的,丰富的阅历和各种人生经验让我身上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独特韵味愈发的浓厚,在观众的眼中辨识度也足够的高,事业蒸蒸日上。   我和张漾的女朋友富家女蒋皎是同寝室同学,出人意料的相处的还不错,她虽然有些小性子但也不是乱发脾气的人。她到底还是和张漾分手了,张漾是她掌控不住的人,张漾这种人一旦翅膀硬了就会挣脱所有的束缚。她抱着我哭了好久,哭完了就发誓一定要成为一个大明星,高高在上让张漾再也接近不得,我很赞赏她这种想法。   我和许弋的妈妈一直有着联系,许弋选择了计算机系,成了一位IT男,真是人不可貌相,不过他也算是前途光明,作为一个大局观已经塑造的无比深远、眼光极富前瞻性的我当然能看出未来计算机专业的热门程度,我还是挺为他高兴的。只不过,他作为一介校草在众多妹子环绕之下四年居然没有谈过一场恋爱,甚至听说在一位貌美的学妹主动献身的时候他居然条件反射般的把人家推倒在地并且对人家说“我对你没有任何兴趣”?听到阿姨难以启齿的尴尬地向我说出她的推测就是许弋的性向异常时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虽然没有自作多情到怀疑许弋是受伤太深,也清楚许弋对黎吧啦大概也不过是青春期的躁动和对和周围同学性情不同的异性的好奇罢了,但是我不能否认黎吧啦的魅力,也不能确定黎吧啦到底对他的影响有多深,因为他的性子比较敏感,而青春期的孩子人格不够完整,性情也没有定型,万一他是打击太大就出问题了呢?我突然有种自责。   我现在是属于为自己干活。我不缺钱,自然不愿趋于人下受人管辖,也为了避免麻烦,我聘请了一个专业的团队为我一个人服务,所以我只要说服我矜矜业业任劳任怨的经纪人大人李晖放我一马,我还是拥有足够的闲暇时间让我放松的。于是我找了毕业休假的借口,就去了上海,简单的掩饰了一下就和阿姨一起参加许弋的毕业仪式。   许久不见,许弋成熟了许多,面上不见以前的青涩淡漠,取而代之的是淡定肯定的笑容和他令人如沐春风的温暖笑意。   他是毕业生代表,要进行毕业发言。我在拥挤的人群和嘈杂伴随着女孩子尖叫的噪声中在台下看着许弋那俊逸亲美的淡然面容,以及那不时微微上翘,露出一丝自信笑意的性感嘴角,眼中闪过了一丝极度的好奇。   黑色的学士服被许弋穿的气宇轩昂,站在台上演讲时那清美明俊的脸上那种自信和淡然,他变了也没变,不过,他真的喜欢男人了?   真是不敢置信,不过看到他一下台来就变得不苟言笑的面孔和一路上对女生避而远之的动作我的否认态度有了动摇,不会吧?   “许弋,好久不见。”我稍稍摘下眼镜,待认为他看出了我以后就动作轻快地戴上,怕别人认出引来麻烦。   周围的人看着上台发言的毕业生代表许弋在一个虽戴着墨镜仍能从挺拔的鼻梁和红唇白齿中看出精致的容貌,且气度非凡的明俊清美少年,又是哪家子弟?能和一向不与人亲近的许弋这般亲近?他们就看着许弋一脸惊讶,随后笑着抱了上去。   这长得清美之至的少年,到底是是何来头,竟然得许弋如此热情?难不成,许弋真的是个gay?周围的女孩子心碎了一地。   “还真是好久不见。”他过来就是一个拥抱,让我有些招架不住:难道男主分手以后还真的可以做朋友?好歹也是几年未见,这么热情的话真是说不过来,难道他看我一身男装打扮就感觉“亲切”?   阿姨走了过来,邀请我一起去他们家吃饭,我没有推辞,好久没有吃过阿姨的饭了,她的手艺可真是不错,我既然过来了就没必要在拒绝一顿饭。   许弋去换掉学士服,我和阿姨先行坐上许弋家的车,阿姨抢先坐在前座,我只能坐在后座,然后给许弋留一扇车门。   许弋一身休闲打扮走了过来,待得许弋上了车,我笑着对许弋比了比大拇指:“你这身打扮真是帅气。”让向来淡定,习惯穿着随意的许弋不禁地是稍稍地觉得有些羞涩之意。   我们并排而坐,奇怪的是我和许弋很久没有联系,不觉得尴尬。彼此也不觉生疏。我扭过头打量着他,肌肤晶莹如玉,却是自然至极,一身的细腻肌肤,和流畅均匀的肌肉线条,着实迷人。不禁感叹道:“许弋,你这一身到底是怎么弄出来的,我倒是没见个谁有你这般自然又绝好的皮肤。”   他没有再不好意思,清了清嗓子用着调笑的语气:“你可喜欢?”   我没有接他的话茬,但笑不语,许弋也没觉得有什么,也是淡笑着倚在后靠上,休闲自在。阿姨转身探头过来缓和气氛,问我一些在学校的事情,说是平时电话里说的不够详细,我也没有在意许弋突然坐直靠近的身子,和她聊了一路。   阿姨去厨房做饭,以我是客人为由拒绝了我的主动帮忙。许弋邀请我到他的房间坐一坐聊一聊,并且直接有去,像是随便说说并不在乎我的回应,我就随意跟去了。   “坐。”许弋随手一推把书桌前的滑轮椅转向他的床,让我坐,随后拿着一旁的吉他,翘着腿在床脚坐下,轻靠在床边上。他认真的看着我,等我坐在椅子上注视着他以后,低头然后爱不释手地轻抚着琴弦,终于忍不住轻轻地拨动了起来。随着清爽的吉他声,口中也轻轻地跟着哼了起来,是我曾经和他一起复习是经常放着的歌,   随着他右手的拨动,还有左手的压弦,悠长低沉的木吉他声就带着一股清新宁静的味道轻轻响起。   我倚靠在椅背上,看着他的房间一如曾经的布局,熟悉的气息和自在的氛围让我忍不住侧着头悄悄地睡过去,即使有内力的辅助我也着实是累了。让李晖同意我休假,他可是安排了几个活动让我去参加,我赶了几个场后没怎么休息又急忙坐飞机赶过来唯恐错过他的毕业仪式,在等着吃饭这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应该,没事吧……   听到房间里那淡淡几不可闻的平缓鼻息声,许弋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把吉他放在地上,站起身来看着黎吧啦熟睡的侧脸轻笑,然后把她抱起来放在床上。这么大的动作吧啦只是皱一下眉就安然在他的怀中睡着没有醒来,就这么对他放心吗?许弋不知道此时他嘴角的笑容是那样的幸福。   许弋发现自己似乎无事可做之后,却是忍不住在吧啦的身边坐下,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好闻的味道,终于却是忍不住躺了下去,轻躺在她的身侧。他皱着挺直的鼻子深吸了两口气,看着吧啦精致白皙的半张侧脸,却是十分安心地闭了闭眼睛,舒适地侧卧在她的身旁,打算稍稍地休息一下。不过只眯了小会,却是只觉得一股股淡淡的困意袭来,朦朦胧胧中却是睡了过去……   我醒过来,坐起身,看着身边睡着的许弋轻轻地笑了,我大概明白许弋的心思了。实话说我的情商并不高,但我也不是个笨蛋,许弋和他妈妈的行为我现在想想就能察觉到端倪,毕竟作为一个欺骗了感情又分了手的前女友,又怎么能做到联系的如此密切?   我起身的动作虽然不大还是惊醒了许弋,他迅速地坐起:“吧啦!”然后看着身旁站立的我那双充满了温润“怜爱”笑意的清澈双瞳,还有那如春风化雨般的带着低低轻柔从那挺翘的嘴唇中冒出的“怜爱”笑声,许弋心神意会吧啦已经看破自己和妈妈的行动,虽觉得吧啦这么具有“男友力”好像不太对,但重新捉住她的欣喜还是让他有些羞涩。许弋不禁有些艰难地抿了抿干燥的嘴唇,感觉着腹中传来的空荡荡的难受感觉,然后红着脸,轻声道:“我饿了,吧啦我们出去吃饭吧。”我没再逗他和他一起去了餐厅。   显然阿姨已经把饭做好多时,她含笑的看着从许弋房间走出的我们,看着儿子脸上止不住的微笑,她知道儿子终于得偿所愿了,饭桌上不停地给我们两个夹菜,对我嘘寒问暖。   事后我问许弋,既然那么舍不得我到处怎么会主动和我分手?他沉默了很久,说出来原因。   他说,当初知道我是在欺骗他的时候他的情绪确实很崩溃,但这并不只是因为我的欺骗,毕竟我随后的行为已经做出了弥补。而是他敏感的早在之前就已经发现我对他的心不在焉和突然态度的改变,只是他不知道这是因为愧疚。虽然相处了许久以后我对他的态度有些改善,但是他能感觉到我对他并不是他想要的感情,所以他决定放开我。只是后来他发现他放不下,他决定再尝试一把。   他让妈妈和我保持着联系,让我忘不了他这个人,顺便观察着“敌情”。而他在课余时间努力健身,学习吉他,做我曾经在他的试探下随口说的我会欣赏的男人。四年,他还心心念念着她,他决定放手试一下,不惜自己的名声,施了一计,如果我还为了他担心,愿意为了他跑一趟,他就再也不会放开她。   他可真不愧是高材生,我听了他的一番心理剖析,失笑感叹道。是的,倘若仅仅是一个前男友,我大概也真是会忘了个一干二净,好在他有一个不断为他刷着存在感的妈妈,日积月累,曾经的好感演变成了在意,又被他这一击而产生了质变,让他的计谋得逞了。   许弋毕业了和我一同来到北京发展,这些年他的爸爸生意也逐渐移到了首都,这次他们刚好一家都搬了过来。   中国的粉丝到底没有韩国的疯狂,况且影视圈艺人的粉丝要比歌唱圈的理智的多,而我此时也还没什么会寻死觅活的脑残粉,所以我没什么遮掩的和许弋同进同出,不怕狗仔们发现我们的恋情。   多年以后,我在得到影后称号后宣布退休,着手发展许弋爸爸的公司,好好照顾我家那对黏人的龙凤胎。许弋早年也在爸爸的帮助下开了一家电子数码公司,如今在行业内也是赫赫有名。相伴多年幸福美满,我们被粉丝们亲切的称作“总裁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  饿死了……为了码这一章我一天都没吃饭,我能够歇一天了吧拜托拜托~ ☆、Part.12.1 《玛丽外宿中》   今天做成一笔大生意,在手下们的起哄下我请大家吃了一顿。推杯换盏后,我把跑车扔在了烤肉店,直接步行回家,顺便醒醒酒。   清风拂面带来几分凉意,十分舒爽,我悠哉悠哉地从缓坡上小步跑了下来,到家!只不过门前这一坨是个什么东西?   我打量着这个挡住我家大门的人,凌乱的长卷发随意的披散着,两只手臂抱着自己的肩膀,整个人蜷成了一团,旁边放着一把吉他,看起来倒不是个便宜货,头依靠在门栏上,像一只流浪猫,纤细的身材看不出是男是女。   姜武玦感觉有人靠近了,他抬头看了看,嗯,这个美女看起来好像很有钱呢。“喂,你很有钱吧?找个地方让我睡觉吧,我又没地方睡了……”武玦咕哝着,要睡着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有钱买这么贵的吉他却没地方住?真是的,我轻轻的踢了踢他的腿:“喂,起来,要睡进去睡好了,别在这挡着。”   “嘶溜~啊~”姜武诀大口的吸着手中的拉面,我跪坐在桌子对面,趴在桌子上用手撑着头,看着对面这个家伙大口大口的吃着面条,不过是一碗方便面,有那么好吃吗?一点形象都不注意。   “喂,你什么时候走?”我看着眼前这个吃饱喝足直接就闯进我的卧室躺在我的床上鸠占鹊巢的家伙,有些无奈,别以为长得女气就不把自己当男人看好吧?!   他本来慵懒的仰着躺在床上,听到我的话灵活的翻了个身趴在床上看着我,身上的衬衫皱得不成样子,隐约的露出他妖娆的小蛮腰:“努那,你说了我可以在这住下的,你就收养我吧~”   “拜托,我是说了你可以在这儿住但是我可没让你住在我的房间!”臭小子,叫什么努那,我可没看出来他比我小个多少。女人呀,上了年纪以后对年龄的在意程度是男人无法想象的。“来,给我交代交代你的情况!”我和这家伙就可笑的分别坐在床的两头,开始郑重其事的彼此审问了解对方。   这辈子定位是在韩国,原尊莫轻狂是中韩混血,爸爸韩国人,妈妈中国留学生,他们两个都是孤儿。爸爸是个小混混头目,从来都是到处混事惹是生非的主,偶尔一次英雄救美就征服了当时惊慌失措的妈妈的心。妈妈为了爸爸在韩国留下,两个人结了婚准备好好过日子,爸爸也愿意为了妈妈改邪归正,洗头换面,但一时也没什么其他生计,就暂时维持着混混的身份。不久后妈妈怀孕了,小夫妻两个一边努力一边畅想着未来幸福美好的生活,好景不长,妈妈难产去世,留下莫轻狂,爸爸在痛苦之下立志要努力奋斗,好好抚养女儿,并决定不再娶妻。   后来爸爸就把手下那些小混混联系起来,一起办了一个安保公司,也算是走上了正路。只不过一个大男人独养女儿难免会大大咧咧,顾不太仔细,有个措手不及,我就穿过来了。   没几年爸爸去世了,我一边上学,一边经手自家公司,不断地扩展经营业务,现在规模也还不错。由于和一直照顾自己的叔叔伯伯们相处太久,我现在也变得豪放爽朗许多,自我感觉特别有大姐大的风范,尤其是手下那群小子们私底下都叫我“大姐”,还以为我不知道呢呵呵。   姜武玦,据他所说他是个孤苦伶仃的流浪艺人,我看可信度不高,不过也无所谓,看他也不像是个坏心眼的人,况且一般人也伤不了我,收留了也无所谓,看在他那张曾经喜欢的男星的俊脸上我就当找个人来陪好了。   忙完了一天的工作,被大学室友强行邀请到弘大的酒吧里玩玩。我是延世大学金融管理系毕业的,说来毕业也有大半年了,这群磨人的小妖精成功进化成了白骨精,而我却在自家公司蹉跎着岁月,没办法,这家公司是老爸和叔叔伯伯们的心血,抛下这个去别人手底下干活就算了。   说起弘大,啧啧,果然这世界上不仅有“别人家的孩子”,还有“别人家的学校”。作为一个别的大学的学生,大学几年甚至毕业了都是喜欢来弘大聚会,我们可是一点都不心虚,谁让这边这么繁华热闹呢?   酒吧里放着有节奏的音乐,姐妹几个坐着吧台上喝酒聊天,我有些心不在焉:不知道姜武玦回去了没?他可没有钥匙万一一直在门口等呢?也许他又跑到别的地方流浪去了?   “嘣嘣嘣嘣,Like crazy Just Run Run Run Running Go Go ??? My Bus To the Stage……”一阵动感的音乐响起,有乐队上场了。她们几个疯狂的拉着我就往舞台前面冲,嚷嚷着这就是让她们慕名而来的死亡金属乐队!哎,这名字,一听就是非主流。   不过这歌倒是蛮好听的,声音和唱功都不错,声音也,略耳熟?我抬眼望去,姜武玦正在台上投入的歌唱,并且帅气的拨动着吉他,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好像会抓住你的心。看看,舞台下的女生都在肆意的尖叫!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真是没想到她们所说的完美主唱是姜武玦,昨晚上他像在风中瑟瑟发抖的猫咪一样,而舞台上的他全身都发着光,充满了自信,如同王者一般,魅力四射。   表演结束,疯狂的女人们强拉着我向后台挤过去,非要近距离的看一看姜武玦,让他签名,完全没有都市白领的气质了。我也觉得尴尬,本以为是一只可怜的流浪猫,谁料他是个名贵的波斯猫,这都算是个小明星了,何必还要拿没地方住这个理由戏弄我?现在我反而要像粉丝一般等待着他的临幸。   疯狂的人流涌动中,姜武玦和他的乐队成员如同避水珠一般分开了粉丝的海洋,目不斜视的径直离开,果然没有看到我。我笑了笑自己的自作多情,也调侃自己瞎操心白担心了。   把喝醉了的室友们分别送回家以后我才回去,把车停进车库,进家了转身正想关门,突然看到墙角似乎蹲了一个人。   我急忙前去查看,怕是个坏人或者是病人,结果是姜武玦?他似乎是太冷了就没有在大门等候,来躲到了墙角里,就这么睡着了。   我想把他推醒让他回屋,推了几下他却没什么动静,路灯让我看不清他的脸色,但我觉得他应该是生病了,天晚了风这么大,他又有些体寒,还穿得这么单薄,真是不省心!   我把他的吉他往身后一背,直接给他来了个公主抱,把他抱回去先放到沙发上。不得不说,作为一个歌手和男人他可真是不标准,身体这么差,体重这么轻,还不知道保护嗓子,阿一古!   姜武玦是在暖洋洋的被窝里出汗热醒的,他真的有些体虚,怕冷还容易出汗。他从被子里坐起身就找吉他,我端着一碗白粥一只手就把他按了回去,抬着下颚对准一旁:“喏,你的宝贝吉他在那里。来,先喝了这个!”   他用勺子搅了搅白粥,舀了一勺放在嘴边,深吸了一口气,闻起来真的很香,这是家的味道吗?   姜武玦两手捧着这碗白粥傻笑,就跟吃了什么大餐似的,我看不下去伸手揉乱他的头发,他躲闪的飞快:“呀,别动我的头发。”还宝贝的愣是没让粥洒出来一滴。我也忍不住跟着他傻笑:“真是的,以后让你喝个腻!快喝吧,不然就凉了。”   就这样我们同居了。我给他配了钥匙,他也固定的住下来,我的家里有了他的工作室,我无聊的时候也会和他探讨一下音乐。我们一起吃饭,偶尔也会一起出去走走逛逛,他也带我去看了几次他的表演。气氛好时,我和他有了几次关系,我们在有事情的时候也会给彼此说一声避免对方担心,但是我们并没有承诺。   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对我来说,结婚可以,单身也行,从来都不是必要的,结婚只是固定了伴侣然后为了可能会有的孩子不是私生子做一个准备罢了。   但我对姜武玦也不是玩玩,欲望对我来说已经不会再影响我的决断,如果我和谁发生关系那么一定是我对他有了一定的好感,而不是为了纾解冲动。但不知道姜武玦是怎么想的,我也不在乎,只要他不是同时和别人发生关系,他喜欢我我会高兴,他不喜欢我我也无所谓。   想来他也是这么想的吧?看样子他是个极其没有安全感的人,那么久没有提到过父母,估计他的身世也足够的悲惨吧。所以他从来不去做什么回应,也不做什么未来的打算,只是抓紧当前。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玛丽外宿中》改编自韩国纯情漫画,作者元秀妍的前作曾被改编为经典韩剧《浪漫满屋》。剧中的玛丽因父亲事业失败而贫穷,但却一直没有失去希望和勇气。一直与恋爱无缘的她,通过偶然的机会同时与乐队主唱姜武玦和富二代郑仁相识,她为了摆脱与郑仁的契约婚姻选择和姜武玦假扮情侣。最后为了寻求真爱,她决定分别与两人进行100天的模拟婚姻生活。 姜武玦(姜无缺)是韩剧《玛丽外宿中》的男主角,由张根硕饰演。在剧中为乐队主唱,具有超高人气。 姜武玦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他的妈妈 甘素英是一个为爱而生的人,为了每一次的“爱情”,她可以毫不顾忌后果的付出一切:未婚生子,承担巨额债务,一次又一次的将儿子据之门外,甚至不告而别……而这一切的后果,就是让她儿子的人生没有安稳。 也许是从小就缺失了另一半的亲情,单亲家庭的孩子要么就是十分珍惜现有的感情,要么就是特别痛恨自己的父母。很显然,姜无缺是前一种人,所以尽管这一半的亲情是那么的不确定,但他始终都是怀着感恩的心去接受与珍惜。 所以在被妈妈抛弃了那么多次之后,他还能笑着说:没关系,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的。 他一直对妈妈抱有期待。 剧中的姜无缺,有种游戏人间的感觉,因为以为被背叛过,所以不想付出真爱,也从不渴求真爱。可是对于亲情,他从来都是渴望的。 当妈妈给他打电话时,他永远都是非常开心的,不管之前有多么生气,可是看到屏幕上“甘素英”三个字后脸上立刻就会出现阳光般的笑容。他此刻心里想的是妈妈单纯的关心,单纯的问候,而不是闯了祸受了伤找他来做避风港,让他继续为她一次次的“真爱”买单。 姜无缺是一个温柔的男孩,从他在玛丽每每吞了真露之后,总会贴心的摇了匙汤给玛丽润喉,就深刻体会到他的温柔。我相信这时的他真的没喜欢上玛丽,但那细微的小动作造就一个动人的瞬间,其实不一定要强吻才有强烈的视觉感受,有时候这种小细节反而才有细水长流的深刻。 “你不能喜欢上我。”这句看似无情的话,却有姜无缺保护玛丽的心情,他以为他是不会喜欢上她的,所以他怕她会受到伤害,因此他先下但书,你不能喜欢上我!事实上,有趣的地方在,他只考虑到她,并未想到自己,先不说他的自信,从立场上来说,姜无缺其实是一个很温柔与贴心的男孩,因为他先想到的是,日后,她会不会受伤。 这样一个帅气而懒散,爱撒娇,带着忧伤,会弹吉他会唱歌会对你温柔的男人,你又怎么不为他心疼,不去喜爱他? 最后,这是《爱情雨》的剧照,温暖的大硕~ 当当当当~聪明的作者君学会穿插背景音乐啦~这个是《玛丽外宿中》的插曲哦,我怕打扰到你们找的是一个舒缓的~ ☆、Part.12.2 《玛丽外宿中》 作者有话要说:  我感觉这一章写的不太连贯嘤嘤嘤…… 不过我觉得小帅在《玛丽外宿中》真的好美呀,不过就是变得太瘦了,心疼~ 还有这是上一章里面姜武玦唱的歌,还是忍不住发上来了,亲们别吓到了哈哈~   今天的事情比较少,我处理的很快,早早就下班了,这也是安保公司业务的特殊。一般没有特别指定让我出手的业务,我只要解决了文件就能下班了,有急事还能暂交给别人处理,这是我唯一觉得比正常工作优越的事情了。   心情舒畅,我今天就溜溜我家小Y出去兜兜风。这辆Y2K机车是叔伯们代替爸爸送给我的成年礼,特别帅气,我没什么事的时候都会骑着它到出去溜两圈。   “突突突突,呜~呜~”我长腿一迈,就跨坐在小Y上,轻踩油门飞驰而去,留下手下们在公司大门口围观我潇洒的背影,隐约还能听到“大姐可真帅”“是啊是啊”“我什么时候才能买起一辆Y2K”“下辈子吧”的打闹声。   武玦已经把他的东西都搬了进来,前一段时间我请了两天假专门和他一起打造我们的小窝。那套房子还是我和爸爸后来搬进去的老房子,旧的户主装修好的,我和爸爸就没有再做改变,后来我上学,爸爸去世,我干脆就住在学校,直到工作了才搬回来,只是简单的清理一下,都没有重新收拾,这次刚好再重新修整。   他的房间和他的工作室都是他亲手布置的,墙上画满了他的大作。我把我的卧室墙上刷上了硅藻泥,暂时不能入住,就和他挤在一起,反正我们现在这关系也没什么讲究的了。每天早上起来他都直接在我面前换衣服,如果换是个小女生估计就遮着眼睛不好意思了,而我每天都是斜倚在墙上欣赏美人换衣香肩微露的场面。   今天武玦没有演出,这个时候应该在他的工作室忙活,我陪他在工作室分享了他的新作的想法,天色晚了些就把他拉出来一起去汉江转一转,买了一打啤酒,两个人就着汉江的夜景喝的醉熏熏的。   “嘭哒哒嘭……”武玦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手机随意的看了看屏幕,突然眼前一亮,脸上立刻绽放了特别阳光幸福的笑容,我探头瞄了一眼,果然,是他那位妈妈甘素英。明明有麻烦要处理时才会找武玦,听说上次才坑了武玦害得武玦背了巨债不得不卖了房子,之前武玦签了份合同也是因为她来要钱,我说要先借给武玦他又不愿意,这次甘素英又打来电话不知道又出了什么事需要武玦来解决,武玦这傻孩子还那么高兴。   前一段时间甘素英也联系过武玦让他陪她逛逛,当时我恰好开车碰到武玦和一个女人勾肩搭背,我就停车在一旁听听看他们在说些什么,假如武玦真的并不在意和别人在一起同时又和我联系,那么我就主动和他分开。   所以当时听到武玦喊她“妈妈”且我看出这人是甘素英的时候我是有些惊讶的,因为有一群特别爱操心的叔伯,他们早早就把武玦的基本信息帮我调查的一干二净,而且武玦乐队的哥们也给我讲过一些,所以对武玦这么个不靠谱的妈妈还是有所了解的,但是我可没想到凑巧这是我们公司的老熟人。   甘素英是一个为了“真爱”不惜一切的三观不正大龄天真(蠢)女性,能和她在一起的想来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人——有仅仅是想要占便宜搞搞婚外情的男人、有想要骗财骗色然后一走了之的混混,这就是我们安保公司的业务了。由于她的“真爱”相应而来的会有找我们调查丈夫和小三(甘素英)情况的妻子、有找我们公司帮忙追款的借债人,所以我们公司算是和甘素英打了不少次交道,个个对她耳熟能详,这些年每次处理这种业务几乎都能遇见她,她也算是真真的一朵奇葩了,每次她还债什么的资金来源据说都是那个她抛弃了多年的儿子,只是我没想到她的儿子就是姜武玦。   当时我坐在车里,看到武玦听到甘素英提出要一起住的时候他就像一个天真的孩子一样开心,那种笑容充满幸福,我却看得心痛。因为没多久,武玦哄甘素英开心给她买她最爱的冰淇淋的时候,甘素英接到男朋友的电话又一次一声不吭地抛下武玦不告而别……   也许是从小就缺失了另一半的亲情,武玦十分珍惜现有的感情。所以尽管这样的亲情是那么的不确定,但他始终都是怀着感恩的心去接受与珍惜,所以在被母亲抛弃了那么多次之后,他还能笑着说:没关系,人生本来就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的。   甘素英喜欢吃冰激凌,总跟别人说无缺也喜欢冰激凌。可是,武玦是那么怕冷的一个人,怎么会喜欢那么冷冰冰的东西呢?他喜欢的恐怕只是透过凉凉的冰激凌感到的与母亲的关联吧。   那一次我就一直在他身后,看着武玦发现甘素英不见了,恍然若失地就那么走回荒僻的小公园,孤零零的坐在那里,一边瑟瑟发抖一边呆愣愣的吃着冰淇淋的时候,我忍不住出现把他领回家,想给他一些温暖。我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兴奋的抬头,却看到是我,失望一闪而逝,随即就笑着和我回家。   “什么?甘小英,你呆在那里别动,我去找你!”武玦挂了电话,急急忙忙的想要跑开,看到一旁的我又停下来,神情焦急的让我先回家。我看着他这个样子暗叹了一口气:“武玦,去哪儿,我送你!”   我把武玦送到他和妈妈经常见面的小公园以后,就把小Y停在一旁,没在意武玦让我先回去的关心,就在这等候武玦,等他妈妈抛下他以后我再接他一起回家。   果然没什么好事情,甘素英准备和男朋友一起出国,去巴黎,然后再也不回来了。这次找武玦也不是为了和他告别,而是让武玦帮她凑钱,她和男友是为了逃债而准备出国的,她让武玦替她解决出国的费用。武玦很生气又很悲伤,他嚷嚷着他哪有那么多钱,可我看出了他的心软,我怕他又为了甘素英做什么傻事,这个时候就是我该出面了。   我一出现就是扑到武玦身旁,挽住武玦的胳膊娇嗔道:“欧巴,这个女人是谁呀?”我明显的感觉到武玦的身子在听到我矫揉造作的声音以后猛的颤抖了一下,打了个冷颤。   他还没有做出什么回应,甘素英就冲到我面前,从我的鞋子往上,看着我手上戴的名表和身上的衣饰脱口而出:“姜武玦,这是你女朋友吗?她那么有钱,就让她给我钱!还有这个项链,你、”只不过当她把目光看向我的脸的时候,有些呆愣震惊,没说完的话语也戛然而止,然后下意识的想要转身而逃。   “哎,甘小英,你跑什么!”武玦看他妈妈要走有些惊慌,我也双手抱怀,闲闲的说了一句:“听说你和金敏贤要逃出国?”   甘素英吓得不敢动,尴尬心虚的转过身来,向我讨好似的笑了笑,拼命的摆手:“没有没有,大姐头,我们可不敢逃!”   武玦站在一旁吁气翻着白眼,没在乎甘素英在我面前点头哈腰的样子。我也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心中无奈表面上还要装逼:“你可要好好的如何金敏贤找份工作,打工还债,不然你们可是逃不掉的,你想清楚了吗!”   “好的好的,我们一定好好干!”她忙不闲地给武玦使眼色:“那大姐头我先走了。武玦,你好好对待大姐头哈。”我“嗯”了一声,她解放了似的扭身甩着包包飞快地跑走。   武玦趴在我身上看着甘素英的背影,有些担心地问我:“轻狂,她不会有事吧?”我拍了拍他垂在我胸前的手背:“放心吧,她也该长大承担起责任了。”   此后甘素英再也没敢过来找武玦帮她偿还债务,虽然她的感情还是分分合合,但听说她也挺老实的在一个服装店安分工作着,以她还不错的眼光帮客人搭配衣服,也不愁生计。   我和武玦一直就这么在一起,他有时候会调侃的叫我“大姐头”让我哭笑不得,他喜欢撒娇喜欢懒散的卧着,我也就这么宠着他,遇到事情的时候他也会特别靠谱的想要保护我,帮我出面做事,我煲汤他就在旁边和我打闹着胡乱丢进去自己喜欢的菜,我喜欢帮他洗头,用手指缠绕他视如生命的发丝,玩的不亦乐乎。   他和一个叫郑仁的富二代合作发表音乐,后来就火起来了。我们隐婚还有了孩子,因为我的行业所以没有记者敢报道我们的事情,等后来武玦退伍了才公布出来。武玦后来的工作就从台前走向幕后,他希望有更多的时间陪伴照顾我和孩子。后来甘素英也和我们住在一起了,因为她的年纪也大了,疯狂不起来了,开始渴望亲情,不得不说不再追求“真爱”的她很好相处,孩子也很喜欢她,最重要的是武玦很高兴这也就够了。    ☆、Part.13.1 《古剑奇谭》   作者有话说:咳咳,本章后大半段请勿嫌弃,自我感觉是剧情梗概(? ̄? ??  ̄??)希望别掉收藏哈哈~本来嘛,伦家的本命是太子长琴,从初中玩这个游戏就开始了,可惜伦家要先写了欧阳少恭才好写他,所以这一章就水啦,不过我也是写了几个小时的(????ε???)人笨没法……   正文:   如果你穿越到修真界你会想要做什么呢?寻找奇珍异宝?渴望长生?   我前世也曾想过各种情况,其中就有如果穿越到修真界我该怎么做。当时我计划了一二三,想着我该如何求仙问道,如何大展宏图、称霸世界,如今看来我想太多了,因为我成为一个剑灵,名为红玉。   红玉本是庆枫部的一位普通女子,当她远游回乡后发现部族已经覆灭,被夷为平地,而族亲的尸骨曝于野外。她为报灭族之仇,自愿成为剑灵,求于师从龙渊的姒父以她的生魂铸成古剑·红玉,借助拥有绝世剑术的炤夫人之手复仇。作为报答,红玉答应守护炤夫人血脉生生世世,直到血脉断绝或者炤夫人的后人不再需要她。她只为复仇而存在,只求一个痛快,宁可堕入非道,永出轮回。   千年光阴如梦境一瞬,在安陆的黄昏里,红玉被她守护了许久的炤夫人血脉还以自由之身。后来,她守护于紫胤真人,成为昆仑山天墉城紫胤真人的剑灵,即便彼此之间并非红尘情爱,却有超脱世俗的相处之道,只怕就此天荒地老。   而我的穿越,只是因为她的突破。千年磨一剑,这次突破红玉作为剑灵便可以化虚为实,拥有如人类一般真实的身躯,可以更好的陪伴紫胤真人,一解千年的夙愿,红玉有些迫不及待。有了执念,即使准备得妥当,在突破过程中还是被心魔趁虚而入,她走火入魔意识消散。   我刚穿越过来,出了静室,紫胤真人便发现了我的存在。他的瞳孔突然的放大又收缩,然后缓缓而又哀沉的问到:“红玉,不在了吗?”虽是问句却没什么问意,我知道他并不需要我的回答。抿了抿唇,虽然这并不是我的责任我还是有些自责。   “罢了罢了,天道循环,缘结缘散,终将归逝。”紫胤真人转走至窗前,仰头望月,低声叹息。   紫胤真人是个君子,他是非分明,没有把红玉的消逝怪罪在我身上,也没有怕触景生情而安排我离开。他反而极有前辈风范的教导我如何使用身体里的力量,甚至还帮助我改造红玉的剑身以契合我的剑灵,他还安排弟子陵越教导我道法。   也是,即使我经过数次轮回已有数百之龄,在他面前也只是个孩子辈。日渐相处之下,我对他的高尚品行所折服,不禁心生孺慕之情。我帮助陵越师兄带领弟子修习道法,而真人屡屡亲自教导我的行为也让天墉城上下都默认了我们的师徒之份,我在这儿也算有了个家。   我所修炼的内功心法源于道学,而幸运的是天墉城的心法也源于道学,讲究“尊清抑浊”,使我修炼起来得心应手。我发现我的这些轮回的际遇像是被安排好了一样,虽看似凌乱,却隐隐可以看出其中套路,一些端倪也是有迹可循,现在看不出对我有什么不利之处,我也就不去刻意的去追究不断轮回的来龙去脉。   有我数百年修习同源内功的经验,我的道法很快就超越了一般的天墉城弟子,只有少数天墉城嫡传弟子堪堪与我持平,如果再算上红玉千年的功力,在这修真界我也有一席之地。在凌越师兄一次试探性请求下,真人在秉得掌教涵素真人的同意下正式把我作为亲传弟子收入门下,我也成了天墉城门下弟子的二师姐,帮助陵越大师兄教导众师弟,而昆仑山天墉城紫胤真人收下千年剑灵莫云清为徒弟作为美谈声传于各个门派。   我如同红玉曾经所做,在师尊外出之时在一旁随侍,虽然师尊劝我不必如此也改变不了我的心意。在一次外出游历,我和师尊救下了一个浑身充满煞气的孩子韩云溪,师尊帮他封印了煞气并带他到幽都试图解除煞气,所求无果以后在他的请求下把他带回天墉城收入门下,他以“屠绝鬼气,苏醒人魂”之意更名为百里屠苏,成为我的小师弟。   由于屠苏体内煞气之故,师尊不让他与其他弟子有过多接触。而我作为剑灵之身,不受其影响,师尊便让大师兄和我轮流教导屠苏。我从未见过屠苏这么乖的孩子,总是软软的叫我“云清师姐”。他特别的听话懂事,又特别的刻苦,他在剑术方面极具天赋,也许是幼年的遭遇使他内心谴责自己无法保护族人,自师尊教他习剑之后,他执剑在手视为一种安定内心的力量,练剑刻苦到近于苛刻,让我母爱泛滥很是心疼。但是我明白屠苏内心的苦痛,不插手他的练习,只能在他的衣食上对他多多照顾。   在我一次闭关修炼后,我发现我错过了许多事。屠苏那位在幽都认识的小青梅幽都圣女风晴雪居然时隔多年不远千里来找他,大师兄被煞气爆发的屠苏打伤,屠苏被罚在禁地闭关三年。我在为大师兄送了我所制伤药后就偷偷去寻找屠苏问清事情原由,屠苏还是很乖的给我汇报了所有的事情。   听完了以后我觉得大师兄这顿伤还是挺值得的,因为我发现屠苏在与风晴雪以及欧阳少恭相处了以后变得青春了许多,不再死气沉沉的了。不过那个欧阳少恭有些可惜了,听说医术也还不错,我甚至想和他好好探讨探讨,可他大概修真无望了,毕竟他居然在早就起死回生药这种虚无缥缈的药,不知是该说他痴情还是说他太过执着?我没有在意欧阳少恭这个人,开始经常前往禁地去陪屠苏练习剑法,开导他对于伤了大师兄的自责,毕竟一个人呆在那里太过寂寞,我怕这孩子又变回沉默寡言的样子了。   禁闭结束,屠苏要私下离开天墉城寻找灭族仇人和消除煞气之法,我早知道会有如此一天。我向师尊禀告此事,并申请陪同他一起离开,师傅稍加斟酌后便同意了,只是要我不要轻易插手屠苏的决断,以免影响他的心志。我便轻而易举的跟随屠苏下山,这小子见到我以后一向沉着冷静的脸上浮现出的惊慌失措让我抿嘴而笑,他可不知师尊已经默许了他下山。他在甩开我的计策纷纷失败以后,只能无奈的带着我在我的引导下前行。   不得不说,一路上我们遇到了很多。不知是不是我们看起来较弱,我们所遇到的麻烦远比我和师尊一同出门时所遇到的多的多。我用我的经验和对人心的把握帮他解决了不少事情,他所表现出的坚韧勇敢也不辜负我的厚望,而一路上的遭遇更是让我大开眼界。我们在游历的过程中遇到了他的小青梅风晴雪,还结识了方兰生、襄铃等人,我很欣慰的看到屠苏在大家的关心下渐渐敞开了封闭的心扉,而且与晴雪之间也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   不过,我还注意到了一个人,那个突然出现,始终深藏不露的欧阳少恭。屠苏为求起死回生药选择与欧阳少恭同行,我对起死回生药是否存在抱有怀疑,想必屠苏也有些怀疑,但他不会放过这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希望。   欧阳少恭,他让我有少许的熟悉感,他的和明日很像,却不只是他的长相和表露出的气质。我隐约感觉出一丝不和谐,我能感觉到他在掩饰些什么,我不确定他是否对屠苏不利,只能暗自观察。在长时间的相处以后,我越发觉得他和明日在某些方面真的一模一样,而且我和他竟有相伴多年的默契,这让我不能接受,我按耐住自己的震惊和带着怀念的心悸,先不管他是否是我们的敌人,他有了深爱的人并执意不可忘怀这一点就让我必须要克制我的感情。   有心算无心,我在对少恭有所防范,看破了许多事情,也在早知情况之下轻易解决了少恭所布置下来的麻烦,少恭对此应有察觉,消失不见,我们也得知了少恭的来历。   少恭曾是天界第一乐师太子长琴,因触犯天条被贬为凡人,永世不得为仙,落凡后寡亲缘情缘,不管哪一世皆为孤独之命。在投胎途中,长琴的魂魄在榣山眷恋不去,被龙渊族工匠角离夺去命魂四魄,铸成如今在屠苏手中的焚寂。而长琴留下的二魂三魄不甘散去,不能再入轮回,以渡魂之术存活人间并找寻失去的魂魄,在漫长时光中经历太多悲欢离合,受尽人间苦难的长琴半魂,渐渐变得残忍无情,迷失自我。他千百年来一直在寻找取回自己魂魄缺失的部分也就是焚寂,这个愿望随着如今已有魂魄的力量日渐消亡,而变得越来越急迫。   他曾经有一次渡魂遇到了他的挚爱,蓬莱国公主巽芳,由于一场意外,以为巽芳已死的欧阳少恭便不再压抑内心的疯狂与憎恨,为逆天改命不惜一切,便接近屠苏,设计了这一场抢焚寂、夺魂魄的局。   得知了这些的我们心中难过又有些心酸,我的心里虽没什么意外,但我确实为他这个人所惋惜,主要是屠苏,他一直当做亦父亦兄的少恭居然就是他灭族的仇人,这让他不能接受。   少恭执意要取回屠苏灵魂内属于他的仙灵,而屠苏的煞气也越来越难以克制,两者必有一死。我不舍一直视若亲弟的屠苏身死,我也不忍少恭就这样消逝。在这种情况下,屠苏为了亲手断绝与太子长琴、欧阳少恭之间的宿命因缘,为了给族人报仇,也为了挽救苍生性命,他选择解开体内煞气的封印,暂得获得焚寂之力,不惜三日后魂魄会消散的代价,与少恭一战。   不行,我觉得我应该做些什么。我相信既然我能够穿越到这个世界,那么我一定具有我的特殊性。我不是一个圣母,但是没什么执念的我还是愿意为我所在意的人付出的,毕竟我身边的人都是一些大爱无私的人呀。   我先是去忘川寻找屠苏所遗失的命魄四魂,在后土娘娘慈悲的帮助下,我从衡州一个流浪痴呆儿身上获取到屠苏的魂魄,他的魂魄早已投胎,但因为灵魂不完整,所以只是个痴呆儿,被父母遗弃,以乞讨为生。   后来我拉着晴雪不顾她的反对执意到幽都见到了的女娲娘娘。避开晴雪,我向娘娘询问我的来历,娘娘笑而不答:“你乃世间的变数,万物皆融。”   我,也许有些明白了。我祈求女娲娘娘的帮助,把屠苏的魂魄归位,利用了我的特殊性,代替焚寂的剑灵,终于换回了少恭的仙灵。只是女娲娘娘素手一挥,将太子长琴的命魂四魄收去:“太子长琴自有磨难,需历劫方可重生。”   屠苏虽因魂魄归位而功力大降,但我的帮助和焚寂的可以控制,让他拥有与少恭一搏的能力。   终于,他们交战了。少恭以自己的琴拼死一搏,屠苏也催动我和他的全部功力,以焚寂相抗。死战之际,焚寂断裂,少恭灯尽油枯,巽芳终于出现。少恭这才知道,原来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寂桐,就是他心心念念的巽芳。巽芳为了以真面目来见少恭,不得不服下剧毒的雪颜丹,此刻已经到毒发之际,两人相拥而逝。我想,这是个很美的结局。   屠苏与晴雪成亲了,并且担任了天墉城第十二任执剑长老。   束缚我的焚寂已经断裂,但我只能无实体的游荡,且一身功力已经成为一身煞气难以消除。   屠苏和晴雪很是愧疚,晴雪更是后悔她没有发现我是付出了这种代价。因此晴雪以一身灵力为代价向女娲娘娘换取我的重生之机。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古剑奇谭:琴心剑魄今何在》是由上海烛龙研发的《古剑奇谭》系列游戏的初代作品,游戏设定源自于《山海经》,故事则以武侠和仙侠为创作题材,以中国神话时代为背景,讲述了中国古代侠骨柔情的仙侠文化。 《古剑奇谭》电视剧改编自上海烛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仙侠类单机游戏《古剑奇谭:琴心剑魄今何在》,剧情简介是乌蒙灵谷的少年韩云溪背负着灭族惨祸,以及一把与他相生相伴的上古凶剑“焚寂”,后被天墉城执剑长老紫胤真人所救并收养,失去记忆后的韩云溪以“屠绝鬼气,苏醒人魂”之意以改名为百里屠苏。多年后,屠苏因一场莫名而来的冤屈被迫离开师门,游历世间。在寻找破解焚寂煞气侵扰的旅途中,屠苏先后认识了挚友欧阳少恭,来自幽都的少女风晴雪,方家二公子方兰生,半人半妖的襄铃等一众热心善良的伙伴,琴川寻玉衡,铁柱观除狼妖,榣山求仙药……一路上,屠苏历经千辛万苦,斩妖除恶,虽几次险被焚寂煞气迷失本性,幸而凭借纯善之心与坚强的意志,并在晴雪兰生等朋友们的帮助下,一次次战胜危难抵住剑灵侵蚀。然而重重坎坷之后,屠苏赫然发现最为感激信任的知己欧阳少恭,竟是推动着一切的幕后黑手,为阻止少恭的惊天阴谋,屠苏舍身解封凶剑,以无畏的牺牲精神与少恭决一死战,最终将一切悲欢化为灰烬。而希望与未来,就在这烈火中涅槃重生。 欧阳少恭是上海烛龙研发的单机游戏《古剑奇谭:琴心剑魄今何在》的最终Boss,也是故事的两大灵魂角色之一 ,“琴心剑魄”之“琴心”。今生的身份是青玉坛丹芷长老,温文尔雅,精通音律,精于炼丹制药之术。 少恭外表是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内心则十分坚定执着。曾是天界第一乐师太子长琴,因触犯天条被贬,投胎途中被角离夺去命魂四魄铸成凶剑焚寂,余下二魂三魄不能再入轮回,以渡魂之术存活人间并找寻失去的魂魄,在漫长时光中经历太多悲欢离合,渐渐迷失自我。 开端: 欧阳少恭的前身是太子长琴,太古时的三界第一乐师。榣山奏乐怡情时,结识水虺悭臾并成为好友。悭臾修成应龙后因触犯天条逃入不周山,求得烛龙之子钟鼓的庇护。天帝派共工、祝融与太子长琴前往捉拿。太子长琴弹奏让钟鼓入睡,却因突然看见黑龙金色眼瞳,认出昔日好友,惊异之下忘记奏乐,钟鼓醒来,与水火之神战斗而致天柱倾塌。 太子长琴被贬为凡人,永世不得为仙,落凡后寡亲缘情缘,不管哪一世皆为孤独之命。在投胎途中,长琴的魂魄在榣山眷恋不去,被龙渊族工匠角离用玉衡以“血涂之阵”夺去命魂四魄,铸成七把凶剑之一的“焚寂”。而留下的二魂三魄不甘散去,巧合之下,意外渡入角离之子角越体内,角越出世后常呆望焚寂。 随着七把凶剑被女娲封印,角越(即游戏所指的少恭)因失去焚寂,投入铸剑炉中自尽。 结缘: 太子长琴以承载记忆的二魂三魄流落人间,经过“血涂之阵”亦不能再入轮回,几千年里受尽人间苦难的长琴半魂,渐渐变得残忍无情。 百年前,蓬莱公主巽芳十五岁时偷到中原游玩,在衡山林间遇到妖怪。一个看起来四五岁的男孩(即少恭的某次渡魂)出现把妖怪都杀死。救下她后,一言不发地离开,这个孩子有双困兽般的眼睛,看起来既凶狠又空无。巽芳不敢一个人待在原处,只好跟着来到他住的地方,一个漆黑阴冷的山洞。巽芳不敢入睡,借着月光发现山洞的石壁上刻了很多字,诉说着他累世的孤独与痛苦。 天亮以后,巽芳问那个孩子,要不要跟她一起回蓬莱,虽然他极度的吃惊与不信,但最后,还是同巽芳一起回到蓬莱。孩子渐渐长大,再也不曾流露出昔日那种可怕的眼神,两人也走到了一起,在蓬莱国过了一段神仙眷侣的生活,青年孝敬爹娘,爱护弟妹,所有人都喜欢他。随着身体渐渐老去,他再次返回中原渡魂,却遇到极大的麻烦,耽误很久回到蓬莱,眼前已是满目疮痍,蓬莱国遭遇天灾,巽芳也不见终影,原本趋于平和的心变得更加极端。 终局: 琴川欧阳家的少爷 ,自小离家修仙,成为青玉坛的后起之秀,年纪轻轻已位居长老,门派遭逢变故,而入世寻找门中被盗的仙器玉横。精于炼丹制药之术,在丹道上有很深的研究,甚至能够炼制传说中的起死回生药。 其实仍是太子长琴的渡魂,千百年来一直在寻找取回自己魂魄缺失的部分,这个愿望随着已有魂魄的力量日渐消亡,而变得越来越急迫。 以为巽芳已死的欧阳少恭更不再压抑内心的疯狂与憎恨,为逆天改命不惜一切。设计了一场抢焚寂、夺魂魄等等的局。最后,与巽芳、尹千觞同归于焚寂火海。 ☆、Part.13.2 《古剑奇谭》   因种种原因,女娲娘娘亲自为我塑造了一具身躯,我挺满意的。虽说这对我来说无所谓,因为我不渴望在这里永久的存活下去,所以身体资质的好坏对我没什么影响,但师兄和屠苏晴雪他们为我高兴的样子让我也情不自禁的和他们一同开心,有人为我担心的滋味很好。   为了不辜负晴雪的付出,也为了满足我想见一面太子长琴的愿望,我不到百年就成功飞升。   太子长琴是游戏《古剑奇谭》里面的人物。前世中二期的我叛逆心重,不顾爸妈严苛的管束,不怕爸爸一旦发现后的暴打,偷偷的存钱买手机。那时候我用的是诺基亚手机,屏幕虽小但是五脏俱全。Java的游戏很多,我也下载了不少,《古剑奇谭》就在其中。说实话我玩了数百个这种剧情流的游戏,在我心中古剑并没有什么特殊,但风华绝代的太子长琴却在我的记忆中长存。我骨子里嗜好一些古典韵味的东西,琴棋书画不外如是,我最喜爱魏晋风骨,我很崇拜那些博学多才的风雅士人。在我的心中,我所知的那些存在或者并未存在的称得上完美的人有花满楼、太子长琴、黄药师以及无崖子,当然后两位如今在我心中的印象已成渣渣。   我飞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前往女娲宫拜访女娲娘娘,寻觅太子长琴的踪迹。娘娘没有怎么为难我,欧阳少恭逝去后太子长琴魂魄归位,在七七四十九日阳火锻炼后洗去凡尘中沾染的杂质,重塑仙身,重获仙籍。他仍为天界乐神,如今在九重天极东之处清修。   我寻觅到太子长琴的时候,他正面对苍山瀑布,席地而坐,手抚凤来琴弹奏乐曲。他依旧是那么亲近自然,温和沉静,仿佛重生以后曾经的那些遭遇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初心依旧。   我未去打扰他,而是在不远处欣赏这九重天的景色。   太子长琴一曲奏罢,收琴身于体内,用手拂开衣袍下摆,继而起身——他早已感觉到陌生而又熟悉的气息。   秋风瑟瑟的山顶上,一身白衣的莫云清伫立眺望远处,疾风吹起她绣工精致的衣袍,全身的白融入这苍山景色丝毫不觉突兀。   我发觉曲罢转身与长琴对视,彼此不觉得疏离。他长袖一挥,桌椅茶盏便放置在草地上,他轻轻微笑一如我心中的他:“请。”   我们面对面的坐着,我轻吮茶盏,感慨他的手艺精湛,怀念当初的茶香:“长琴,或许我该叫你明日?”   他唇角带笑温润如玉,轻轻摇头:“斯人已逝,吾只是长琴。”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便不再多说。是或不是又如何,经历了那么多,我们都已经不再是那个人了,对他,对我,欧阳明日都只是漫长人生的一小段罢了。   我与长琴结伴而行,共同探讨乐曲琴意,共同寻觅失传技艺。不得不说,长琴教会我许多,一如明日。   那么完美的人在你的身边和你谈笑风生,陪你静看庭前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你真的不会为他动心吗?   我悄悄地动心,却只是一点点,随后这就转变成了其他的感情,我和长琴,如今只是亦师亦友的关系。   长琴是惊艳了我的青春时光的那朵昙花,但不会成为温柔了我漫长岁月的那抹丁香,因为这不断前进的道路上,我只能短暂的停驻,做不到永恒的驻留。   时光总是可以改变什么,哪怕我们两人的心中都曾经装有过彼此,现在依旧是属于自己的,最后陪伴自己的只有自己。   时间飞逝,当我得知师尊寿元将至之时已过百年。   我下凡听师尊教诲。师尊依旧淡然,并没有为自己即将坐化而产生一些情绪。我忍不住问师尊法力高深为何没有飞升,师尊回我:“神,仙,都太过孤单,太过绝情,我只愿做个凡人。”   师尊坐化了,我想我也该走了,我不想再看着屠苏他们离开而自己孤零零的。即使经历过再多,我也和曾经一样,见不得任何人的离世,而人总是要有个伴的,我也做不到与长琴长久的相处,我总觉得寂寞。这也许就是我修行不够的体现吧……   我的身躯和普通人不同,我的身躯是女娲娘娘用纯粹的鸿蒙之气构筑,我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大方,但这显然给了我方便。只要我把这鸿蒙之气的能量吸收进我的灵魂,我想我就会开始我新的旅程了。   我告别了长琴屠苏他们,选择在天墉城下方坐化,我的身躯消散的过程中会溢出些许的灵气,可以滋养万物,我自私的选择这个陪伴我多年的地方。   在我的身躯消散,意识开始沉睡的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我不断穿越的原因。   我生而不同,这是对的。鸿蒙紫气五十道,存四十九遁一,我便是那遁去的一道。因为不断的穿梭被万物窥探而成功的躲过,我被鸿蒙宇宙承认,转世为人,这也就意味着世间再无新的圣人。我独有一线生机,我的成圣之基便是体悟万象,获取力量。   因为本是一道无意识的灵气,我天生不懂人情世故,又过于想要得到感情而重视感情,这就是我的特征。而转世以后我和正常人一样,拥有各种优点和缺点,不正常的是我可以不断的穿梭,不断的体悟各种人生,优化自己,补充我缺失的情感,当我成为一个完整的完美之人,我便可以成圣也成为永恒。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太子长琴,国产单机RPG游戏《古剑奇谭:琴心剑魄今何在》引起整个剧情故事的重要人物。 太子长琴性情温和,喜欢亲近自然,比起其他仙神高高在上,他却是个多情之仙。 作为一个仙人,太子长琴是过于多情了。何以飘零去,何以少团栾,何以别离久,何以不得安?这些本是俗世的愁苦,与他并没有太多关系。但是他偶尔看到世间种种,却记在心里,做出这样的感慨。与其说是太子长琴向往人的感情,不如说他就在这样的感情之中,否则他也不会以仙人之身与还是水虺的悭臾做朋友,否则他的半魂欧阳少恭也不会贪情至此。 角色经历: 凤来化灵 众神居于人间洪涯境,火神祝融取榣山之木制琴,共成三把,名凰来、鸾来、凤来。祝融对三琴爱惜不已,尤以凤来为甚,时时弹奏。 凤来化灵,具人之形态 能说人语。祝融心悦,托请地皇女娲,用牵引命魂之术,使此灵成为完整生命。 名为太子长琴,以父子情谊相待。 太古之约 太子长琴温和沉静。平日除去清修,便喜爱去榣山旷野奏乐怡情。 于此结识好友悭臾,一只榣山水湄边的水虺。悭臾虽弱小,却坚信自己与别不同,终有一日将修炼成通天彻地之应龙。 它与太子长琴相约,若成应龙,定要太子长琴坐于龙角旁,带其上天入地 乘奔御风 往来山川之间。 登天成仙 之后过去数百年,天皇伏羲不满人间种种,率众离开人界登天而去。 太子长琴眷恋榣山风物,却也只得依依不舍与悭臾别过。登天后伏羲将其追随者渡为仙身,太子长琴亦然。众神仙忙于建造天宫,三百日后诸事底定,太子长琴往下界榣山,方才忆起天上一日 地下一年。 人间三百年匆匆而逝,榣山已无悭臾踪迹,无缘相见 意外天灾 如此时光飞逝,数千年后 ,一条黑龙于人界南方的戏水之举引来民怨。黑龙打伤伏羲派遣惩戒它的仙将 逃入不周山中。 火神祝融、水神共工与太子长琴,前往不周山捉拿黑龙。黑龙也请来应龙钟鼓助战,因钟鼓战力非同寻常,太子长琴受命奏乐,令钟鼓安神睡去。 未曾料到,此孽龙竟是昔日水虺悭臾,太子长琴因黑龙的金色眼瞳,认出昔日挚友,吃惊之下忘了弹奏,沉睡中的钟鼓醒来,和水火二神争斗不休,三方强大之力引发不周山天柱倾塌,天地几近覆灭之灾。 永去仙籍 众神旷日持久奔走辛劳,灾劫终平。悭臾被女神赤水女子献收为坐骑再无自由,共工祝融往渤海之东的深渊归墟,思过千年。 太子长琴被贬为凡人,永去仙籍,落凡后寡亲缘情缘,轮回往生,皆为孤独之命。 从此天界得一女神的黑龙坐骑,少去一位擅弹琴曲的仙人。 分魂渡魂 太子长琴原身凤来既毁,三魂七魄于投胎途中在榣山眷恋不去,被人界龙渊部族之工匠角离所得,角离以禁法“血涂之阵”取其命魂四魄,铸焚寂之剑,魂魄分离之苦难以细说。 所余二魂三魄不甘散去,无所归处,逢角离之妻临盆,二魂三魄附于角离之子命魂,不日出生。 角越自小时常呆望焚寂,似心有所感,后龙渊部族所铸七柄凶剑,遭女娲封印。角越因失去焚寂之剑,投入铸剑炉中自焚而亡。 前尘后续 时如逝水永不回头,龙渊崛起与消亡,太古凶剑 ,甚至天柱倾塌的灾劫,万事万物,仅是天地循环之一二,太子长琴的命运,已然湮没于历史洪流之中…… 太子长琴几千年来使用渡魂之术跳脱轮回,期间曾化名东方先生等。今世名为欧阳少恭,但少恭只剩太子长琴二魂三魄,失去的命魂及四魄被封印于焚寂(后为百里屠苏体内)之中。 ——岁月如长河无尽 沧海也变成桑田 或许只有我 独自遗落在时间的罅隙 永无归途…… 本来想在中间扯一大段子你如今不爱我我爱你我也爱他等等等的感情琐事的,后来想想写了就没有如今高大上的境界了,就删掉了。 恢复更新,下一章目测9号晚上。最最最后说,因为本文比较冷清,我的文笔也不好,然后一个世界也就一两章,所以我大纲搞了三十个小世界会写,不能临时加世界除非特殊情况~ 我可能会不定期断更,但是本文不会坑,我会慢慢慢慢写下去…… ☆、Part.14.1 《陆小凤传奇》   我正在赶赴中原的路上,推掉了教中侍从和奢华的马车,我披星戴月单枪匹马的出行,不顾寒风暴雪,就是想去看看我的儿子。   以前觉得自己虽然不想承认,可是年纪已经大了,只能服老,修了仙以后才明白时间只是虚妄,修行本就无岁月。时间转瞬即逝,生命还在继续,决定一个人的只有他的心态,心态年轻人就年轻。几辈子下来,我看破了很多,在得知了我的来历和不断穿越的原因以后,我确定了我的目标,不是追求力量,而是享受生活,顺应自然,一切事情时间会给我一个答案。   我和长琴终究是不适合,我是享受着无止境漫长而短暂的穿越,而他只愿重复着闲看云卷云舒的日子——也许是遭遇不同吧,毕竟我是个对未知抱有好奇心的人,虽然可以忍受千篇一律的生活,却耐不住寂寞,没有像他一样在不断的人生中受了那么多的苦,所以也不能像他一样享受不变的生活可以自得其乐。   我穿越成了一个隐藏的大BOSS,《陆小凤传奇》里的西方罗刹教教主玉罗刹,武功盖世,他不知为何被人算计致死还需要我来调查,不过玉罗刹这人可真了不得。   玉罗刹一手建立罗刹教,身世武功皆不被外界所知。作为西方魔教教主,离经叛道,恃才傲物,狂傲不羁,向来不在乎别人所见所想,即使是唯一的儿子也不见得如何在乎。他没有亲自教养过儿子,几年才去瞧瞧看望一次,甚至摆了个挡箭牌玉天宝做西方魔教的少主,显然没有顾及过孩子成长会产生的心理问题,还好他的血统足够优秀,儿子也成了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欲带皇冠,必承其重。现在的我懂得这个道理,我欲享受别人的人生,就理所应当承担起一些责任。而作为一代魔头玉罗刹,我注定要在意的就是西方魔教,和我优秀的儿子,西门吹雪。所以当我处理好教中事务,安排教众看好那个不只是真的蠢笨还是内藏奸诈的纨绔玉天宝,就迫不及待的摆脱这麻烦的烂摊子,去看望我的便宜儿子。   虽然已经经历了那么多世,但我本身的特质和拥有的一些力量让我的记忆不会褪色,我仍然能记得原本的我,和一些不会忘却的事。剑神西门吹雪,一叶孤城叶孤城,神偷司空摘星,四条眉毛陆小凤,还有,翩翩公子花满楼……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你能不能活得愉快,问题并不在于你是不是个瞎子,而在于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你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这段话是不是很美?不可否认我不是个文艺青年,但是我嗜好那些美的东西,文字或人。   花满楼,那是位生性善良、温润如玉的公子,七岁失明却毫无对生活的怨怼,二十多岁初次喜欢上的女子是另有所图,他却选择去原谅,真的让人为他心疼。他热爱一切生命,他最喜欢养花,他最重朋友。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是对他最好的形容。   呵呵,虽然我经历过许多,但现在还把他当作偶像来看待,不知道你们会不会觉得好笑。人总是向往着美好的,像飞蛾扑火一样,想要靠近。   我到了万梅山庄就和吹雪打了一场,原因无他,吹雪的比武欲比较强,总想和人过招。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吹雪后来和叶孤城比武以后会抛妻弃子,断情绝念,完全是他迟来的中二期作祟。   论起剑术我也许比不上他,武功我可是要比他高深许多,何况天墉城的剑术乃仙家剑术,我的眼光和见解在其数百年的熏陶下还是足以教导吹雪的。吹雪一心向剑这样也好,在我们比武他输了以后,他明显对我态度缓和很多,言语也不那么冷漠,有了这一突破口,在比武以及剑术指点的诱惑之下,我刷了不少他的好感度,虽不及正常父子之情,也远比之前好的太多。   “徐伯,续茶。”我和吹雪对弈,我斜倚在石桌上,面带笑意的看着吹雪先是对我的坐姿微皱眉头,随后眼不见心为净地思考着棋局,心中计划着如何让儿子不那么老成,再让有眼色自动退下的徐伯再续一壶茶水。   徐伯是看着玉罗刹长大的,玉罗刹对他十分信任。狡兔三窟,所以在吹雪出生以后,玉罗刹命徐伯带十万两黄金和吹雪一同前去中原置办产业。徐伯也不辜负他的厚望,把吹雪当自家孙子看待,不仅把吹雪教育得很优秀,也成功的把万梅山庄的产业和情报系统发展遍布各地,使得万梅山庄在江湖甚至平民百姓中都赫赫有名,且没被发现与罗刹教的联系。   不得不说,玉罗刹的基因还是挺好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欣赏着吹雪难得的苦思,俊美依旧,顺便轻描淡写的在他下了一子后,手持棋子随即把疏漏的局势堵上。   “不如,我们去藏书阁?我这次带来了几本失传医术。”喝足了茶水,我把茶盏放在一边侍候的徐伯手上,抢先起身向藏书阁走去,隐约察觉吹雪的身体舒缓了下来,像是松了一口气。孩子嘛,不能逼迫的太急,一松一弛才好教育。   父子情深,孩子总是向往父母的关怀,即使是一向淡漠的吹雪也不例外,虽然玉罗刹从未和他长久的相处,吹雪他还是愿意和我处好关系的,在一定情况下,他愿意尽可能的适应我的存在。   吹雪除了剑道最为嗜好医术,就是实践能力差了点,毕竟他只是看了万梅山庄珍藏的医术,并没有怎么应用,所以我选择的针对点就是医术。自我来到万梅山庄以后,先是不经意的和吹雪探讨医学知识透露了我的医术,然后徐伯神助攻的夸赞我“当年”的丰功伟绩,待关系渐进,吹雪也会习惯性的问我医书上不懂的思路,最后我开始带他系统的学习医术,向庄中仆人甚至附近耕农诊脉,调、教他的实践能力。我也曾尾随他陪他一同出门杀人,本想在他杀人前亲自帮他洗澡,满足我作为一位父亲的乐趣,但被拒绝了,我顺着吹雪的内力飘出门外,吹雪没了几位名妓的侍奉狼狈的自行沐浴。啧啧,吹雪这次破例是为了爹爹我呢~   短短三个月,这种亦师亦父的关系足以将我和吹雪的关系距离拉近,吹雪的表情也不再完全冷凝,有时剑法得到一丝小的突破、处理好一个困难的疾病或者和我对弈少输个一目半目,他也能绽放出冰山化解般罕见的笑容。   我正在查点万梅山庄的产业及账簿,虽然这些产业对我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自己的东西总要做到心里有数,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行为准则。   此时徐伯叩门通报:“老庄主,庄主的友人前来拜访,他已至待客厅,庄主已经前去招待,让老奴前来,询问您要不要见上一见?”   “哦?陆小凤吗?”我玩味的抬头轻笑,四条眉毛的陆小鸡,风流浪子,堪比柯南一样死神附体,去哪儿死到哪儿,这次又要祸害我家吹雪了吗?   “若有人要放火烧你的房子呢?”听到这句话我一个迈步从亭外进入屋里,在陆小凤所坐软椅旁的藤桌上坐下,一下子把斜倚在软椅上的陆小凤挤了个踉跄:“哦,就你个小鸡崽要烧大爷的房子?”   陆小鸡猛的从软椅上跳下去,在地上跳脚:“谁是小鸡崽!你是谁大爷!”忽的冷静下来:“敢问阁下是谁?”看来,陆小鸡果如其然的聪明,他思考我的话语中的意思,看到吹雪仍是淡然品茗,心中就有了猜想。   我是吹雪的父亲不正是他的大爷(伯父),听到陆小鸡乖乖的喊我一声“大爷”,我心中觉得好笑,也看到吹雪嘴角转瞬即逝的笑意。   陆小鸡称赞我容貌保养得如此之好,我不理他的阿尔奉承,直截了当的开玩笑般询问他为何要烧了我家房子,并声称若是言之有据,作为吹雪寥寥的好友,烧了也罢。   陆小鸡苦笑汗颜的解释了他这次前来的目的,而作为报酬,吹雪刮了他的一双胡子,而我不请自来的随同前去,为了不掉身价,陆小鸡主动地向我献上了他的一对眉毛,这次看戏值了。   我同吹雪和陆小鸡一同出庄,然后在山坡上我看到了一个浑然天成般融入花海的人,他浑身散发着安详宁静而甜蜜温馨的气息,如同初恋般让人微醺,花满楼,君子也。   花满楼与吹雪交谈,观点虽然不同却没有冲突,他敏锐的感官更是让吹雪略为自负的心态有了些许触动,周身的杀气也不再那么张扬,这也正是我想要他自己领悟的。不过儿子貌似抛弃我自己走了,而我也见色忘子留在了此处。   吹雪随我这几月的修习医术已经把他的杀气淡化了许多,然而花满楼还是能察觉到从而发现他的存在,可是他没有察觉出我的气息。这也是正常,在修炼的过程中,我早已练就了一身轻易融入自然的本事,再加上我本身被万物所包容的特质,只要我想,没有人能察觉到我的存在。   我主动体贴的泄露我的气息让花满楼察觉,而我的气息也第一时间被崇尚自然的花满楼所接纳并产生了喜爱,让他情不自禁的接近,短短几刻我便与他熟悉亲切起来,称呼他为“七童”。   此时七童突然神色僵硬,仿佛听到了什么,我倾身细听,转身将七童揽入怀中向出声处飞掠去,将一直听我俩交谈插不上话自怨自艾中的陆小鸡远远遗弃在身后。   此后的事情不必细说,我和七童在山庙逮住了一只正在洗头发的燕子,据说是七童她相好,可是浑身的血腥味不容直视,山神像后面还挂了具尸体,她惊讶的神色显然是在质疑我们的速度为何没有按照她的计划行事,虽转瞬即逝而做了及时的掩饰,但周围的一些蛛丝马迹和掩饰不住的气味在七童灵敏的感官下一览无遗,加上陆小鸡这方面独到的机智,我们立刻就确定了她有阴谋,控制她的时候柳余恨的英雄救美和她的反抗更是让七童明白了他的感情只是来源于上官飞燕的主动算计。   上官飞燕看到事情已经败露,安静下来,静静的看着七童:“你,不生气吗?”七童淡淡的回道:“每个人都难免做错事的,何况,你并没有要我喜欢你。”我为七童的胸襟所叹服,也不禁为七童感到心疼。   抓住了祸祸头子,发现上官飞燕与上官丹凤乃是同一人,与上官丹凤有了一段感情让陆小鸡面对七童有了尴尬。七童善解人意的主动回到他的小楼,不再掺和这件事情,只是请求陆小鸡饶上官飞燕一命,向来怜香惜玉的陆小鸡当然答应,而我在七童的邀请下同他一起到江南。   听说此后的一些遭遇让陆小鸡很快就破解了金鹏王朝和青衣楼的真相,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暂且不说,上官飞燕死了,幕后黑手也是陆小鸡的朋友霍休死了,青衣楼散了,金鹏王朝的财富都被朝廷收走,吹雪完成了对陆小鸡的帮助后回了山庄。   那些都与我和七童无关,在我的陪伴下七童渐渐摆脱了对于上官飞燕离世的黯然,我与七童享受着小楼平和舒服的小憩生活。七童的小楼真是给了我一个惊喜,鲜花满楼,无数种植物被七童侍候的充满了勃勃生机,珍奇的异植更是不少,可供入药的更是许多。   最近我在七童的帮助下一直研究这些植物的习性,而我没有告诉七童,我在寻找一个最为适当也能被他接受的方法,治好他的眼,目前已经有了计划。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花满楼,古龙笔下《陆小凤传奇》人物,江南花家第七子,别名花七童。这个人是古龙小说中的另类,是武侠小说中的另一种境界。没有杀戮,没有血腥,有的只是宽容与博大,对美的感恩,对生活的热爱。却始终没有放弃对生命的信任。 花满楼乃江南花家七公子,家世极富,自少因病失明(原著里花满楼是小时候因病失明的,电影《陆小凤传奇》里花满楼的眼睛是小时候被铁鞋大盗刺瞎的),但对人生依然充满感激,对人充满爱。他乃陆小凤生死之交,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从不怨天尤人,热爱大自然,俊秀而温文儒雅,但武功亦甚高强,“流云飞袖”与“闻声辨位”的武功乃江湖一绝。花满楼与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女主人公如红玉和辛十四娘一样,都是作者心中真善美的发现与张扬。这种优美型人物容貌极美、心灵性格更为醇美,花满楼的雍容宽厚、与人为善、襟怀旷达和不慕名利乃读者所追求的美好人格。他的用情专一、谦谦君子之风便是陆小凤所欠缺的。而他的平易近人、谦虚有礼,乃补西门吹雪这个崇高型人物之不足。因为优美型人物不像崇高型作品中的人物那样高出于常人之上,而是带有日常生活的平易、亲切的特点;审美对象不是使主体仰视、敬畏,而是主体心神向往的移情对象。 花满楼是一个扁平人物,他与圆形人物陆小凤加在一起,产生和谐协调的作用。陆小凤是小说中的主体,而花满楼乃是补陆小凤的不足,因此花满楼不会高于、大于主体,而是和谐、平衡和均等的,这同时也是优美型人格的特点。优美型人格不同于崇高型人格,不会令人敬畏,而是令人倾心喜爱。花满楼这种优美型的性情与世俗亲近,和西门吹雪远离凡尘的孤高成强烈对比。他不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剑神”,而是乐于助人的“花仙”。 古龙写花满楼是为了补陆小凤之不足,因为陆小凤是一个有优点但同时又有不少缺点的人,虽然读者喜爱这个风流英雄,但读者往往亦有爱慕完美人物的愿望,为了同时满足读者这两个愿望,古龙便写了花满楼。而花满楼同时亦与西门吹雪成一极端的对比,表现古龙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理想。 花满楼是一个性格完美的人物,他甚至比起《绝代双骄》中的花无缺更加完美,因为花无缺的缺点是没有人应有的感情,但花满楼却连这个唯一的缺憾都没有。他心灵明澄、热心助人、感激生命、热爱大自然,从他身上体现了多种中国人所推崇的美德。 他的乐天知命令他自己活得比谁都轻松自在,他知足常乐的性情亦是中国人一向赞扬的。花满楼虽生于大富之家,但他在幼年时便因病双目失明,至此永远活在黑暗之中。别人看来他是一个不幸的瞎子,但他偏偏活得比任何人都快乐。 《古龙传奇》中亦评花满楼“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个瞎子而怨天尤人,更不会嫉妒别人比他幸运。因为他对他自己所拥有的已经满足,因为他一直都在享受著这美好的人生。”他面上总是带著幸福而满足的光辉,他并不觉得瞎子一定要活得垂头丧气。从他的说话可见他反而对生命充满热爱:其实做瞎子也没有不好,我虽然已看不见,却还是能听得到,感觉得到,有时甚至比别人还能享受更多乐趣。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著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这些话根本难以想象是由一个瞎子口中说出来的。 花满楼不但乐天知命,而且乐善好施,表现出中国人爱好和平的国民性。他是个目盲心亮的英雄,自身的残疾使他更具有同情心,他对生命的热爱和伟大的胸怀使他赢得了江湖众人的尊敬。他时常无私的帮助人,他所住的小楼大门永远开著,等有需要的人进来。他更热心相助好友陆小凤行侠仗义。但他绝少杀人,更讨厌血腥,所以他并不喜欢西门吹雪。正因为他热心助人,因此堕入了上官飞燕的圈套。他的初恋是阴险毒辣的上官飞燕,他尽心尽意的爱她助她,可惜飞燕只是利用他。初恋被骗理应伤心欲绝,羞愤交加。但他竟毫不怪责飞燕,更为她说好话向陆小凤求情,叫陆小凤放她一马。可见花满楼是何等宽大为怀、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因为他渴望享受已有的一切,万一得不到也不感到遗憾。他对别人的宽容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以退为进、借力打力的法则。 古龙评价花满楼乃“心如皎月”,他写这个完美人物是为了表示世人人情的浅薄和自私,同时寄托了自己的人生理想。更填补了陆小凤与西门吹雪之间的空隙,成为二人之间的一条平衡的中间线。 鲜花满楼,拥有这个好听名字的人儿却看不到这种美景,因为他是一个目盲之人。在纯粹黑暗的世界里,他注定要过一辈子。然而当你看见他的时候,你绝对不会想到——他是一个应该不快乐,应该很忧郁的盲人。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怨恨的神情,只有笑意,浅浅淡淡的笑意。浅到好处,淡到好处。他的眸子没有光,没有焦距,但是却比任何一双正常人的眸子都代表了对于生命的热爱,对于生活的感激。 他经常站在风中,感受远山木叶传来的清香;他懂得在春天聆听玫瑰绽放的声音;他欣赏,并为自然的美好而欣喜,始终携一份感恩心情。 他白衣如雪,轻功高绝,他家财产多到,在江南的任何一处纵马飞驰,从日出到日落,尚未跑出他家的范围。他本来是可以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的。何况,他是一个盲人,注定只能被人照顾。 可是他没有,一间陋房,一壶清茶,一架古琴,就算没有光——他一个人就可以把日子过得饶有情趣,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微笑着出现在人们的面前。那种浅浅淡淡的笑意。 明知自己天生就是一个瞎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花满楼就想办法把缺点变成优点。他把自己的听力发挥到了极至,就连《陆小凤传奇》中风光八面的主人公陆小凤也这样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我相信的东西只有七样,其中就有一样是花满楼的耳朵。这样的努力,这样的用心良苦,这样对自身残缺的不屈服,对既定命运的抗争,对比我们这些耳聪目明的正常人,该是多么惭愧啊。 对于花满楼而言,生命的过程本就要比常人艰辛百倍,又因身处江湖,面对的环境又要比常人残酷百倍。换作其他人,早就躲得远远的了,即使成了名,也因太多的不公而变得乖僻难以接近。然而花满楼不退——不退则进。在风浪险恶的江湖上,活得悠闲已属不易,更何况,“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在武林中,早已成为了友无挚友,敌无死敌。可是,花满楼却能作到“胜似闲庭信步”。为什么?当然少不了他的智慧,他的武功。他有知识,有积累,才有惊鸿一现的绝妙主意;有汗水,有付出,才有惊艳一世的绝妙出手。然而,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如果仅仅只有这些的话,那么,花满楼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的武林才俊。可是,花满楼之所以成为花满楼,独一无二的花满楼,正由于他身上那在武林中罕见的特质——爱。接近他的人——无论朋友或敌人——都不得不承认,像花满楼这样怀着一颗诗意的赤子之心的人已经不多了。 花满楼爱这个世界,是因为他认为这个世界值得他去爱。“寻常一样窗前月,因有梅花便不同”,同样的一片天空,同样的一个江湖,在不同的人看来,就有完全不同的格调。别人眼中的花满楼之所以那样悠闲,是因为花满楼用悠闲的心来面对江湖;而他之所以那么诗意,是因为他以诗意的态度去面对人生;他之所以被那么多人所敬佩,是因为他对别人怀着敬佩。正所谓“敬人者,人恒敬之。”当然,这样一种心境的养成,决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只有永远对生命怀着不懈的追求,对人生怀着赤诚的热情,而对人世抱着一种贴切亲切的势态的人,才有可能。我常常可以感受到他站在木屋前,把真诚的笑容带给绚丽的朝日或是壮美的落霞。看不见的他,“看见”了一切。或许,失明对他而言,只是促使心更加明亮而已。勇于把忍受黑暗变为享受黑暗的人,从来是不会惧怕任何的苦难和折磨的。因为,“看不见”——这个旁人无法理解无法体验因而无法承担的绝境,他都能够甘之如饴,那么,还有什么能将他击倒?更可贵的是,花满楼不仅拥有“爱”的心,还具有守护这份爱和这个世界的力量和勇气。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是侠义的代表,路见不平,拔刀襄助,又在古龙的笔下侦破离奇的血案,然而,当然,花满楼的身上有极为人性的一面。他会因为对别人的相信而上当,会因为爱情而举棋不定,失去冷静,可是,正是这样的他,才成为了读者心中的亲近朋友,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完美者。 么么哒各位亲,目测12~13号下一章。不好意思的是修改了几次bug,更新时间就变成10号了哈哈……伦家爱七童~ 哎,老爸老妈不知道我成天呆在房间干嘛,还不起身走动,坐在那里几个小时,所以他们老是骂我。可我又不敢给他们说我在写小说,一是我写的不是他们认为的“正统”小说,二是我妈爱炫耀,我文笔那么差,被她夸给别人听我就见不得人了,三是我爸大男子主义,觉得写小说“不正经”。哎,每次的抗争都好艰难……然后我发现,写文不是最难的,最难的是要耐得住寂寞,一写几个小时的寂寞。 晚安么么哒~ ☆、Part.14.2 《陆小凤传奇》   从外观看来,七童的眼睛是没有问题的,根据他口中幼年目盲的原因,我可以判定他是□□受损。作为一个后世之人,关于治疗七童眼睛的方法有许多,最为方便的便是更换□□,可这对七童是行不通的。   七童是一个生性温柔的人,他爱护花花草草,爱护一切生命,他是不会想要伤及别人一丝一毫的。用死囚的眼睛我觉得是对他的玷污,而将死之人的眼睛七童更不会接受,毕竟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讲究入土为安。我没想过偷偷的采用这种方法,因为我不愿隐瞒七童什么,而且毕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在目前这种医学条件下,能够用的就只有非常手段了。我的医术虽然高明,但毕竟只是凡人手段,达不到生死人肉白骨的地步,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小小的“辅助”。   七童的眼睛治疗起来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简单地说起来就是活血化瘀,疏通经络,然后明目生肌,可难的就是一般的药物药效不够,所以有史以来这种眼睛外力受损的人鲜少有人康复,还好我有金手指。   虽然身体有所改变,但是我的仙魂仍然能保证我使用仙术。我施展袖里乾坤,从空间中取出一株生肌草,这种草很普通,修真界一抓一大把,是修真者家中常备的活血生肌膏的必备材料,对修真者尚且有用,对付七童这种“小毛病”更是手到擒来,更何况能让我收藏的最基本的都是千年之龄的仙植了。   虽然天道对我的包容允许我使用不属于这里的力量,但为了不破坏平衡我的使用还是要付出一些代价,付出了什么代价没什么好说的,反正我觉得很值得。   我把细节准备先行做好,当我告知七童的时候我能感受到七童内心的抗拒,他是不太愿意再尝试治疗那么多年都没有治愈希望的眼睛的,他也并没有觉得目盲有什么不好。只不过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他向来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这也是他的温柔所在。   我还是当做没有发现七童微弱的抗拒,我是想要治好七童的眼睛的。   有人说缺憾也是一种美,但没有一个人会甘愿自己的残缺,七童曾经也是想要自己的眼睛恢复视力的,七岁就失明的他,那么热爱自然热爱花草的他又怎么会不想要亲自去看一看呢?只不过他失望了太多次,不忍心为难替他担心的家人朋友才佯装看开的吧,后来他乐天知命的性格也让他对生活充满了感激罢了。   有人说,没有眼睛七童也能过得很好,他的闻声辩位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武功绝学,被江湖中人叹服,而我只心疼七童练就这一门功夫受了多少苦。七童作为江南首富花家最小的孩子,从小备受宠爱,在家里一时失察让铁鞋大盗为了家中宝物伤害到七童导致他目盲之后,可想而知家里对他的愧疚和溺爱,可他却没有张扬跋扈,而是乐观宽容、平易近人,还克服了种种困难,练就一身本事,这是多么不容易!想到还小的七童从跌跌撞撞到可以分辨周围一切气息,虽从不说他一路的辛苦,但我们都能猜到他所有的努力,我又怎么忍心让他再做闻声辩位这种耗费心力的事情。   我主动的让七童参与了进来炮制药材,再让徐伯以及罗刹教帮众收集药材,一向最为关注七童的江南花家六个哥哥和伯父伯母也纷纷出动,亲自送来送与我的珍藏的奇珍异宝和可供使用的珍稀药材,他们这么大方并非是对我的医术有信心,只是他们愿意相信七童,相信七童的好友,也愿意让七童尝试。   我没有让下人插手,和七童一起亲手研磨药材,别人肯定是不如自己仔细认真的,而且只有我最清楚该用怎么处理的药材入药,至于所耗时间长短倒无所谓,做完一副用一副。   七童就像是在陪我玩,他只是特别宠溺的“看”着我,什么都随着我来。他虽然知道我并不是信口开河的人,但是这件事情确实可信度不高,可他还是一副任我摆布的样子,让我心尖都软了,他这个样子似乎就算我是拿他做实验也无所谓。我也没有在乎他的不信任,毕竟在这个年代把损伤的眼睛治愈堪称天方夜谭,我也不需要一个对我说的所有认真或开玩笑的话不加分辨便全然相信的人,而且不相信还愿意让你来动手不更是代表了他对我的一片赤诚吗。   最后一副药是在花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的陪同下进行的,陆小鸡这个大忙人也在最后一刻赶来。昏暗拥挤的屋里,我为七童拆下眼睛的纱布。   七童缓缓的睁眼,不需要刻意的寻找,不需要刻意的分辨,他就能认定眼前这个霸气俊美又带着一股神秘气息的男子就是玉罗刹。想象中的长相比不上他的一丝一毫,而他坦荡荡而明亮的眼睛全心全意的和自己对视,仿佛全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   我和七童对视,本以为我早已经习惯了面对他的时候从心底涌上来的温暖与感触,没想到他带有神采的眼眸流转,瞬间抓住了我的心神,我沉迷在他带着浅浅笑意的眼神中,只能专注的看着他,仿佛感受不到任何外界的事情。   “咳咳……咳咳!”不知道陆小鸡咳了几声才把我唤回神来,我不禁有些尴尬,但看到七童脸颊浮现的一片红晕,我感觉全身血液都沸腾了,我按捺不动,脸上也略微的像孩子一般发红。   “哈哈,怎么一个二个像小媳妇一样!”陆小鸡不经意的一句话引得花老爷子心中一动,他没来及思考是怎么一回事,就被七童不再涣散的眼神所吸引住,激动地老泪纵横:“好!好!我儿十多年的苦痛如今总算结束!我此生无憾了啊!”   看着被一家人围着的淡淡的笑着还时不时回头看我的七童,我也笑了。我揪着不断上蹦下跳的陆小鸡,不让他进去插上一脚破坏气氛。   小楼的人陆续离开,最后还是只剩下我和七童两个人。气氛变得不一样了,像是不会腻味一样,我和七童结伴而行,同榻而睡,浇花种草,我带着他习惯眼中这和小时候不太一样的世界。   我自信自己的魅力,七童对我抱有好感真真切切的表现了出来,我也相信我在七童眼中拥有如同他对我一样的感染力。 人与人之间是要看眼缘的,我坚信喜欢不一定要占有,但如果那个人主动的靠近,被我确认为所有物,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吞吃入腹!最难承消美人恩,我是一个受不住别人对我好的人,七童心如皎月引人靠近,他对我的好让我渐渐想要占据他的生活和感情。   痴情的人对异性总是特别有吸引力,曾经平凡的我是不知多么羡慕上官飞燕也谴责她多少次。现在,我心知肚明七童对上官飞燕应该已经没了感情,而现在我也贪婪地得到了我曾经最渴望得到的那份感情。   我和七童依偎在一起,拥着他入睡。这是我曾经为猫的习惯,喜欢粘着自己亲近的人,喜欢和他接触。我喜欢他睡意朦胧时独属于江南人士的呢喃软语,我喜欢和他一起度过的恬静时光,我欣赏他在琴艺上的造诣,我爱看他笑起来如沐春风。我和他的感情在这相伴的日子里发酵,我相信我们可以经得起时间的推敲。   七童对人是平等的,像是他的花草一样,路边的小花和珍奇的花卉一样的对待。但他对我是特殊的,他不是圣人,他也有亲疏之分,我想,我应该已经和花家人并列了,或许还有个陆小鸡?不过排序他一定在我之后!   我们每天会在小楼外的集市上转悠,七童看到新奇的玩意那眼中的璀璨让我为之动心,我们大多在酒楼用餐,偶尔我也会为七童下厨,七童为我做糕点。我吃过的好吃的太多,除非是特别惊艳的,否则好吃与否对我已经没什么区别,而我爱吃七童做的糕点,他专门为我调了味道,十分美味。或许美味的不是糕点,而是七童的心意。   在七童的几个哥哥不断的前来探望的过程中,我和七童之间相处的气氛让他们渐渐察觉到了我们如今关系的改变,于是花老爷子亲自前来向我问个究竟。他审问了我他所调查到的我的来历,我一一说明并坦诚我对七童的感情。他私下问了七童几个问题以后便有些颓废的离开了,让我好好照顾七童。   我私下干了一件事,我调查到当初造成七童失明的铁鞋大盗并未死亡,而且就潜伏在花家!我带着七童前往花家提供了一些证据,很快就把真正的铁鞋大盗绳之以法,亲自为七童报仇,这也是花家同意我和七童在一起的催化剂。   花家人还是同意了我和七童的关系,并且送上了七童一直期待的祝福。他们都明白,七童太不容易了,他们也不愿七童再找个女子,他们一样七童的伴侣能像他们一样关怀爱护他,而不是需要七童去照顾她,替她处理麻烦。他们也知道,虽然大家极力想要关心七童,可是花家家大业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到底不能像伴侣一样对七童无时无刻的陪伴。七童也不愿意给他们添麻烦,坚持的要求搬出花家,无奈之下他们只能给七童按照他的喜好建了一个小楼,努力满足他的需求,给他收集不常见的花草,可七童拒绝仆人前去服侍这让他们很是担心,只能常常去看望唯恐七童有个什么事。   他们也是知道外界对七童的看法,江湖中人暂且还好,相交的权贵家族其实是看不上七童的,花家六子个个出类拔萃,唯独七童目盲,说可以闻声辩位辨位,但他们揣测七童不能自理,况且七童还没有一番事业,除了攀权富贵之人,鲜少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而他们也不愿意将就让七童娶一个他不喜欢且娇娇弱弱需要照顾的女子。   所以,七童喜欢就好,花家一向亲近江湖人士,做生意的人什么没见识过,看得很开。玉罗刹也是个优秀的人,自己闯下那么多家业,让他们都自叹不如,也很是欣赏,只要对七童好,亦正亦邪又算得了什么呢?男子他们也是可以接受的,就当是娶了个不能生育的媳妇,花家兄弟那么多,大不了给他们过继一个孩子,不愿意的话有他们哥几个还在,有他们和他们的孩子替七童养老,再说了,玉罗刹不是还有个儿子吗。   我与七童算是得到了家人朋友的认可,陆小鸡不知调侃了我和七童的多少次,在我威胁他以后别想再找我和七童帮忙才制止了他的神经。我和七童没准备成亲,成亲只是一种形式,男人们在一起总是会引起非议,我和七童本就不是在意这些的人,又何必徒增麻烦呢?我也没拒绝花家送来的东西,只不过此后就不用他们掏钱了,自己媳妇自己养,七童只要貌美如花就好了,我的家底还是足以养得起我们两人的。   吹雪对我和七童突然在一起也没什么过激的反应,他也是个素来不在乎世俗之见、唯念在意之人、凡事随心的孤傲之人,更何况他也是个要成亲的人了。他老婆叫孙秀清,峨眉的一个挺出色的弟子,性格人品怎样我无法断定,对我和七童倒是挺尊敬的,这也就不错了,毕竟无论怎样我都不好插手吹雪的婚事的,我只是个半路的父亲。   他们成亲那天,我和七童坐在前面看着新人叩首。我对七童承诺,我会带他游遍风景,赏遍群花,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罗刹牌丢了,我轻身起床怕扰醒熟睡的七童,他一向浅眠。我冷笑将纸条放入燃烧的灯台中,果然是玉天宝在作祟,想来是翅膀长硬了想要反抗,玉罗刹的暴毙也是他下的毒手吧,玉罗刹轻视了他,果然他并不简单。   我没有管这档子事,我还要和七童游山玩水呢。不过我命人将大部分罗刹教帮众转移洗白,把那点子不安分的家伙和玉天宝丢出去,留点线索挑拨陆小鸡去插上一脚。这档子事就让陆小鸡帮我忙活吧,省得他再闲着没事成天和我抢七童!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亲,作者君说到做到哈哈~不过下一章要16~17才行,因为各种事 [ 心虚 ] …… 话说俺们教练说以后练习科目三要下午五点到凌晨两点去练车……天惹噜,我觉得我要死了,大北方大冬天(ㄒoㄒ) 嘤嘤嘤…… ☆、Part.15.1 《傲慢与偏见》   很久都没有过这么娇弱了,久违的感觉。我从未想过我会成为这个人,会以这个方式成为彭伯利的女主人。   安妮·德包尔小姐,《傲慢与偏见》里的炮灰女配,存在感很低。她是达西先生的表妹,他们从小便有着默认的婚约。   《傲慢与偏见》是一个类似灰姑娘的爱情故事,这也是前世的我特别喜爱的一本外国名著。男主角达西先生的品行和稳重的气质是我曾经为之喜爱的,我也曾来过德比郡查德沃斯庄园欣赏电影版取景的地方,只不过游客不能轻易触碰里面的摆设,这让我失望了许久。   我没有起身,待在安妮的房间里,览阅安妮的记忆。虽然我一直不是很喜欢伊丽莎白·班内特,不相信她对达西先生的感情,也对她和达西先生的未来抱有怀疑,但我万万没想到他们会是以这种原因分开,让安妮小姐取代了她的位置。   达西先生拥有了半个德比郡,财富才华都是毫不疑问的,但这并不是伊丽莎白喜爱他的原因,伊丽莎白欣赏的是嘴甜浪漫的男人,追求的是“爱情”,而达西先生是沉默寡言、成熟稳重的男人。   婚后,她受不了上流社会尔虞我诈、八面圆滑的生活,她也受不了和一群贵妇们言语机锋、攀比珠宝,她拒绝陪同达西一同出差并且参加舞会。她对达西面对不同身份的人抱有的态度抱有不满,而她屡屡与达西的针锋相对让达西更是沉默以对。婚前地位的不平等让她敏感多疑,婚后达西长久的出差办事、英国传统的夫妻分房的生活让他们沟通渐少,而达西婚前曾有固定的情妇这无疑是一个□□让他们的婚姻彻底破解——伊丽莎白选择和达西离婚,跟着一向待她热情的费茨威廉上校一起前往印度。   达西自从经历了这件事以后虽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亲近的人却能轻易发现他情绪上的不对。达西小姐不知道如何劝说,也不敢靠近更加威严的哥哥,只能给他们最亲近也是仅剩的几个长辈之一凯瑟琳夫人写信,让凯瑟琳夫人想办法疏解哥哥的情绪——她知道虽然姨妈的性格强硬,一直想要安妮表姐嫁给哥哥,而且因哥哥娶了伊丽莎白后禁止哥哥带着伊丽莎白前往罗新斯,但她还是很关心哥哥和她的。果不其然,凯瑟琳夫人很快写信过来命令哥哥停下手头的工作前往罗新斯花园散心。   在亲人的开导与陪伴下,达西的状态好转,凯瑟琳夫人的身体状况却没见日下,她的年纪毕竟大了,而且她本就是个女强人性格,自从刘威斯爵士去世以后,她撑起了整个家。现在,她似乎撑不住了,她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的女儿,安妮·德包尔小姐。她临终前还是选择把女儿托付给了她的理想女婿,费茨威廉·达西,她让他履行她与他的母亲安妮·达西夫人订下的婚约,达西答应了。   母亲的去世让安妮伤心欲绝,她一向是唯唯诺诺没什么主见的,她的一切都被母亲安排好了,她唯有按照母亲所吩咐的,嫁给达西表哥,依靠着他。   安妮本就娇小而瘦弱,她虽然足够的端庄美丽,却面容苍白、一脸病样,五官不普通,却因为她不够的自信,被母亲教育的过于死板且总是低着头而显得没什么特点,总是轻声、很少说话。这一切都不是达西所喜欢的类型——他喜爱的是伊丽莎白那种伶俐的女孩,所以他对安妮只有对表妹的疼爱和严肃,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而安妮不一样,她深深地爱着达西,但是如果可以,她情愿没有嫁给达西表哥。   母亲从她小时候就教导她,她在襁褓里就和达西表哥订下婚约,这是彼此长辈都默认的婚姻。达西表哥年长她几岁,从小便是如此优秀、可靠,年少慕艾,他就是她在母亲严苛的教育下唯一的那抹阳光。他们的母亲出身高贵,父亲没有受封但都是有身份地位的名门世家,他们都将拥有数不清的财富和田产,他们是最相配的。母亲这么说,她也信了,她万万没想到表哥就这么娶了伊丽莎白,表嫂。她也万万没有想到为什么她会在绝望以后绝处逢生,嫁给了原以为永远都无法拥有的达西表哥?   也许女人总是在乎男人的“过去”吧。安妮是娇弱的,她的身体限制了她的出行,而唯一能聊上几句的乔治安娜也在伦敦的女校读书。陌生的彭伯利庄园,生疏的仆人,房间和走廊空荡荡的令人发慌,在这种寂静下,安妮总是在意着伊丽莎白美丽大方,浑身散发着灵气,这是她所没有的。伊丽莎白天资聪颖,说话很快才思敏捷,这是她所没有的。伊丽莎白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这也是她所没有的。   所以达西表哥对她比婚前更加疏远和冷淡,他们彼此之间没有爱的痕迹,他对她的威严完全不像是她的丈夫。她开始想念她的罗新斯花园,想念她和母亲一起布置的家具,想念父亲在世时给她购置的钢琴。她郁郁寡欢,身体的虚弱让她轻而易举的跟随父母的脚步消散在这世上。   我摸了摸肚子,这里有一个孩子,这是安妮留下来的宝贝。前世的我和安妮是多么像呀,可惜她不曾有我这样的奇遇,也不会有我如今的改变。为母则强,也许安妮得知孩子的存在便不会这么就离开了吧?但她的忧郁也许是因为怀孕所带来的情绪低沉吧,没想到这样居然能让她丢了性命。   十八世纪末的英国无疑是美丽的,这个时候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污染还没有波及开来,温带海洋性气候使得英格兰的植被茂盛。我从阳台放眼望去,彭伯利庄园和德比郡的美丽尽收眼底。   我对达西先生还是很欣赏的,甚至对于他结了婚便干脆利索地和情妇断绝了来往这一点我很是赞赏,毕竟我不是个小孩子了,怎么可能像伊丽莎白一样还坚信着绅士的贞操。在上流社会,为了在伦敦打开圈子,一位二十八岁的单身汉拥有一位固定的交际花情妇本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好吗?我反倒觉得这是一位很有理智的男人。   我不会舍弃这个孩子,而作为孩子的妈妈,除非触及我的底线,让我无法接受容忍达西的存在,否则我不会轻易和他离婚,毕竟达西怎么说也是安妮的表哥,虽然对安妮没有爱情但对她也很是照顾,一旦离了婚,这门亲戚恐怕也是断了。我怎么对待达西就要看他的态度了,如果他努力的关心我照顾我,那么我就既来之则安之,和他凑合着做一对结伴夫妻,如果他选择和我相敬如宾,那么我也只能把他置之身外,和孩子相依为命喽~   不过事实证明,我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当达西先生远途归来,第一件事就是向管家雷诺兹太太询问我的身体状况,并且快步走到我的面前驻足向我表示了慰问:“亲爱的安妮,请原谅我漫长的出行,没有遵守我对凯瑟琳姨妈的承诺。好在你的脸色变得红润许多,免去我一路上无谓的担心。”言语虽不够亲切,但足以听出真诚和关心,由此可见,达西先生对安妮还是很有感情的,即便并不是爱情,亲情也可以让他愿意守着她安心履行一个丈夫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傲慢与偏见》简介: 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嫁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宾利(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达西(Darcy)对宾利说,她(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达西由此而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心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男性继承的(注:当时英国女儿可以继承财产,但班纳特家的财产较特殊,详见:“限定继承权”)而班纳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其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Lydia)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他日后对伊丽莎白表白:You are too generous to trifle with me,你为人太真诚大方,不会以此来愚弄我),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达西先生 达西先生是一个富有、殷实、潘伯雷庄园地主家的儿子,也是伊丽莎白的男伴。他的出身高贵、物质财富财富丰富,但过于的骄傲和过于的看重自己的社会地位。他的傲慢使得他在开始的时候给伊丽莎白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伊丽莎白的拒绝使得他谦逊了起来。尽管伊丽莎白对他很冷漠,但是达西还是表达了他对伊丽莎白不懈的倾慕,证明了他对伊丽莎白的爱。 伊丽莎白 班内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是这个家中最富智慧和最机智的人。伊丽莎白是本部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是英国文学中最著名的女性角色之一。她有许多值得钦佩的地方,正如小说中说的她可爱、聪颖、能和任何人优雅的交谈。她的诚实、优雅、富有智慧让她能够从她所属的社会阶层的低俗、无聊中脱颖而出。然而,她犀利的语言和过早的对别人定论也导致了她的迷茫。伊丽莎白不是一个低俗的母亲和一个冷漠的父亲的复制体,也不是几个行为荒诞姐妹的结合体,更不是势力的女性的缩影,当她渐渐的看到达西先生高贵的品质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对达西先生的错误认识。 简和宾格利 简是伊丽莎白的姐姐,宾格利是达西最好的朋友,而简和宾格利的订婚处在小说的中心位置。简和宾格利第一次见面是在麦里屯的舞会上,并且两个人立即被对方吸引。他们的婚姻要比达西和伊丽莎白的靠前很多。他们的性格和天性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都很受人欢迎、都很友善、外形都很俊美,而且他们彼此已经把对方当做是自己一生的归属。 班内特夫妇   班内特太太是一个愚蠢而且轻率的女人。对她来说毫无礼节与美德可言,而且她根本不关心女儿们的道德和思想文化的教育。她唯一的一个困扰就是如何把她的女儿全部嫁出去。她对女儿琳达的婚姻非常的满意,却丝毫不责难琳达的可耻的行为,也不为琳达给家庭造成的坏影响而担忧。班内特太太的无修养也直接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屈辱,口无遮拦的行为也导致了简和宾格利先生结婚之后搬离的发生。   班内特先生是个睿智的中年男人,他经常用讽刺、愤世嫉俗但是又很冷漠的口吻和其他人说话。班内特先生此生最大的错误就是在年轻的时候娶了年轻貌美但又毫无见识、心胸狭隘的这个妻子。他将自己沉浸在书籍当中,想让自己心里上离开这个家,忽视了对女儿们教育的。 关于达西先生的权贵背景,则很可能取材于当时英国政坛上举足轻重的菲茨威廉家族。第四位菲茨威廉伯爵(William Wentworth-Fitzwilliam, 4th Earl Fitzwilliam)在继承了其叔父罗金汉侯爵的家产后,一跃成为英国最富有的贵族之一(同时,菲茨威廉这个头衔也是爱尔兰爵位,在爱尔兰也拥有大量地产)。菲茨威廉还是辉格党的代表人物之一,虽然与叔父罗金汉一样,本人才能平庸,却能礼贤下士,选贤任能,因此赢得了许多人的爱戴。著名政治家、哲学家埃德蒙?伯克(同时也是罗金汉的私人秘书),在罗金汉逝世后给菲茨威廉写信说,“您是罗金汉侯爵当之无愧的继承人……包括我在内的他的老友们都是因为诚挚的情谊和深刻的原则认同而与他走到了一起。承蒙您的恩泽,我相信您会很乐意接受我们对您在政坛上的帮助,而不是将其看成鲁莽草率的行为。”菲茨威廉伯爵还懂得体恤下层人,收成不好的年份就减免对自己庄园上佃农的税收。同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虽然表面傲慢,但在关键时刻却也充满同情宽容之心;在伊丽莎白的小妹妹莉迪亚与自己昔日的仇人威克汉姆私奔后,为了拯救本尼特一家的名誉,他不计前嫌,亲自出钱促成威克汉姆与莉迪亚结婚;当伊丽莎白跟随舅父舅母参观达西的庄园时,其管家更是对这位年轻主人的美德赞不绝口。可以说,达西这个形象是当时英国开明贵族的代表,而他的教名菲茨威廉折射着现实中同样开明的菲茨威廉伯爵。奥斯汀最后一部作品《劝导》中的男主人公姓温特沃斯, 正好取的是菲茨威廉伯爵姓氏的另一半;这或许仅仅是巧合,但不能排除奥斯汀仰慕菲茨威廉家族的可能性。   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傲慢有意思多了,出于天性的不同,有的人在陌生人面前,性格比较外向的人可以利用不长的时间就和他们混熟,溶入其中;但有的人性格偏内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达西就属于后一种人,不幸的再加上他又出身豪门,拥有巨额财富,权倾四野,尤其是他明明舞跳得好,但是在男客少,女客多的情况下,他宁可自己闲坐也不跳舞,不是他傲慢还有别的理由可言吗? 等到爱上伊丽莎白,他不按正常的逻辑去表白,相反他听伊丽莎白和别人的谈话,明明是自己想请她跳舞非得说成“难道你不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场瑞乐舞吗?”这样给人的感觉是请他赏脸,而不是他请她了,其结果可想而知。 爱了人家,就应该创造机会表白。但是达西拥有这样的机会是怎样做的呢?他俩单独呆了半个小时,他却聚精会神看书,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在夏洛蒂(伊丽莎白的好友)家,他可以看地就是不看她,在第一次求婚时,他把自己的爱,把和她缔结良缘的反对思想和她说了,还满心认为她一定也在盼望他向她求婚,而且还带有她不会拒绝的神情,如果不是傲慢还有别的理由可以吗? 在对威克汉姆的态度上,他明明知道威克汉姆的种种不好,但是他不说出来,他认为时间长了人们发现的。在伊丽莎白对威克汉姆怀有好感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不是面对伊丽莎白的无理指责 他还是不会说出来,高贵的傲慢呀,差点葬送了一生的幸福。 也许要说他对伊丽莎白的误会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她是因为爱情使然的话,那么对佣人慷慨对佃农的大方,只能说明他有一颗爱心。 伦家一直觉得达西先生就是个傲娇攻? ?(?ˉ???ˉ???)?” 另外文中的费茨威廉上校是达西先生的表哥,凯瑟琳夫人的哥哥费茨威廉伯爵的次子,需要靠军功取得地位的人,是一个幽默风趣而英俊的人,曾对伊丽莎白抱有好感……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说话咄咄逼人的伊丽莎白?(?`^′?)? 今天奇迹暖暖有新活动啦~话不多说,我去玩了~下一章目测21号~么么哒~ ☆、Part.15.2 《傲慢与偏见》   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在意,不是每一个人的生活都要靠爱情支撑下去的,毕竟我们不是生活在琼瑶奶奶的小说里。只要对方能够只有我一个伴侣,婚后身心都不会出轨,如果有孩子的话他能做一位好的父亲,那么我会和他组成一个旁人眼中完美的家庭。   我打开达西带回的礼物,是一本琴谱,是安妮一向喜欢的莫扎特的琴谱,能在这样的时代获得他的琴谱可以想象出达西的用心。显然虽然达西这么正直严肃的人因这位音乐才子种种荒谬行径而对他并不欣赏,但他并不否认莫扎特的才华,他也愿意在繁忙的工作闲暇去伦敦的各大书店为了安妮去寻找。他从未在安妮面前讥讽傲慢过,这也许就是门当户对的好处吧。   达西先生在得知我怀孕以后非常高兴,一向沉着冷静的他也不禁有些慌张。管家雷诺兹太太也很开心,更加贴心地给我张罗着我的伙食。   可是我的孕期反应很大,我不愿意用灵力去刻意压制这些反应,只能略为舒缓。安妮的身体毕竟从根子上就很虚弱,她本就食量很小,再加上我吃不惯这里的饭菜,大家都很为我担心。虽然我也在英国呆过一辈子,但是当时已经是现代,交通发达,各国文化交流密切,无论哪个地方的美食都可以随意的吃到,而现在英国的仰望星辰派的做法,我实在是难以接受。   达西命人专门去罗新斯请来留在那里没有跟随安妮嫁过来的詹金森太太和安妮所熟悉的厨师,可这并不管用,无奈之下,我只能借孕期口味的差异来指导雷诺兹太太学习了一些中国的料理,达西也专门为我派人搜集那些从神秘的东方运来的特殊的调味料。   乔治安娜得知我怀孕的消息特意因此回家,她很期待她的这个侄子或者侄女。她没想到伊丽莎白嫂子嫁给哥哥那么久都没有怀孕,而安妮表姐身子这么差,居然这么短的时间就怀孕了,她对自己期盼已久的侄子(女)终于到来表现出非常的兴奋。   处于担心考虑,本就因为身体状况很少出门的我被禁足,只能在乔治安娜和达西的陪同下在美丽的德比郡和高雅的彭伯利庄园逛一逛。散步的过程中,佃农们纷纷向达西鞠躬问候,看起来他很受人尊敬,他们听说我是达西夫人已有了身孕,接下来的一些日子陆续的给庄园送来自家认为有营养的东西,让我切实的感受到了英国乡村的质朴。   我和达西还属于分房状态,我很享受着这种和自己的孩子单独相处的日子。现在交通不便,所以即使是亲友也联系较少,再加上男女有别,安妮和达西虽然是表兄妹但也不是很熟悉对方,所以在彼此都没有熟悉到可以同塌而眠的情况下,分居而住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就这样达西一直在彭伯利庄园呆到了小乔治安娜的出生,期间都没有再前往伦敦出差办事,只是远程处理公务——他也是知道自己表妹身体的瘦弱和怀孕的不易,并为之担心。小乔治安娜出生前,当我告知达西我的羊水破了,达西那张面瘫脸上上的惊恐表情让我不禁发笑,于是身下阵阵的疼痛,我突然对达西先生突然有兴趣了呢,打破一个人固有的姿态是一件极有挑战的事情。   孩子的出生很顺利,在出于对孩子的期盼和对妹妹的疼爱下,达西给孩子其名为乔治安娜·德包尔·达西(请无视起名规则),和孩子的姑姑同名。在灵力的滋养和哺育下,即使小乔治安娜早产了一个月,她也仅仅是有些瘦小,身体状况很不错,而且她的精神头……超乎常人的活跃。即使我已经很熟悉如何教养孩子,但是一个婴儿不应该大半时间都处于睡眠状态吗?她显然不同,特别的闹腾,只喝母乳,不让父亲母亲以外的人接触她,必须一直让人抱着摇晃,不然就会嚎啕大哭,特别重要的是她的睡眠时间极少,隔大半个钟头就要闹腾一次,让别人陪她玩,这无疑增加了我和达西的负担,更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不得不和达西进入婚后第一次的同居生活。   我和小乔治安娜入住在达西的房间,我和达西同塌而眠,小乔治安娜放置在床边的摇篮里方便照料。我并没有取消我原本的房间,而把它装点成我的书房,可以处理事务、放置我的物品和一些杂物,保留了床铺,闲暇时可以休憩,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搬回来住。   原本达西的睡姿是非常标准的仰身而睡,双手交叉而握放置在小腹上,随着小乔治安娜几次哭闹,我情急下在他面前袒胸露乳的给小乔治安娜哺乳,他也几次帮我照料搭手,我们之间亲近了许多,他的睡姿也渐渐变成了侧卧,习惯把手臂搭在我的腰上和我相拥入眠,彼此醒来相视一笑,我们的气氛变得微妙。   渐渐的,我们早晨刚起来的时候会彼此拥抱,然后给他搭配一天的服饰,在他沐浴的时候我会为他揉背,在他出浴时欣赏他健壮的身躯和美色,为他擦干头发,在他出行时我会为他整理衣物。我和达西养了一只黄金猎犬,它会随着我们一同跑马狩猎,也会和年幼的小乔治安娜在草坪上打滚撒欢,这个时候我就会和我亲爱的达西先生站在树荫下含笑看着她跌跌撞撞,达西在细碎光斑一身骑马装真是英姿飒爽,让人心醉。   我想达西逐渐发现了我和安妮的不同,或许他把这当作他对我的深入了解?生育以后,我的身体可以和正常人比拟,每年春暖花开的四月,我也会带着乔治安娜参加伦敦的社交季,此时小乔治安娜已经不那么粘人,而乔治安娜的婚事开始让达西操心。他会和我带着乔治安娜一同参加他所任可而有联系的舞会,我们默契的舞步和达西体贴的动作被熟悉的夫人们纷纷打趣,那些小姐们羡慕的眼神也让我心中涌现出一股甜蜜。   在某次舞会上一位英俊帅气的伯爵先生向我献殷勤后,那天晚上在缠绵时刻,寡言的达西亲口对我说他最动听的情话——我每天的晚安是他前进的动力。那时候,我才真正的意识到我们之间不一样了。   乔治安娜嫁给了一位我和达西都很认可的绅士以后,我们的生活算是放松了一阵子,可是愈发顽皮的小乔治安娜让达西忙的焦头烂额。小乔治安娜整天的胡闹,活力十足,甚至和德比郡的佃农的孩子们玩在了一起,丝毫没有达西先生所盼望的淑女形象,不过我看达西那副紧张担忧的样子倒觉得挺不错的,反正他们父女俩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看达西先生也是乐在其中,所以就没有狠狠地出手整治。   我在前世还是个小姑娘时也曾经想过,如果我有一个孩子,我想要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她一定要听话聪明,单纯却机灵。   可是生出一个孩子,让她来迁就我的一切想象,满足我的一切希望,怎么可能?如果我努力把她教养成我想要的样子,这是泯灭她的人格。   试想象,如果我的孩子贪玩任性性子张扬放肆,我就要放弃她吗?如果有一个符合我一切想象的人穿越到我的孩子身上导致她消失,难道我会特别高兴的接受她替代我的孩子的事情吗?   所以我乐于放纵我的孩子让她肆意的发展,不泯灭她的人格和心性,我相信一个自信而有主见的孩子不会过得太坏,而我和她的父亲也会在一旁辅助她,直到她能够真正的自立。   因为这个时代对女性的限制相比此时的中国较为宽松,为了不使小乔治安娜面临班内特一家的遭遇(关于限定继承限制了班内特先生的财产不能交给女儿而是交给远方侄子继承),我在达西的帮助下申请了伦敦大学的实验室,制作出目前第一支青霉素试剂(1928年英国细菌学家弗莱明首先发现了世界上第一种抗生素—青霉素)。   在伦敦大学几位医学教授的见证下,青霉素在此诞生,它对英国此时频繁的对外战争起了很大的作用。在我和达西的操作下,我被安妮女王亲自接见并授予了世袭伯爵爵位(请忽视它的真实性)。   后来,女儿不负众望,优秀出色的继承了我的爵位、达西先生的事业和我们的地产,在英国议会有了一席之地,并在我的潜移默化下对遥远神秘的东方巨龙中国抱有很大的好感,这也对当时的中国帮助很大。   班内特家除了伊丽莎白以外的四姐妹始终没有再来找过达西,或许她们也在为伊丽莎白的行为感到心虚。达西也和宾利先生的联系淡了下去,毕竟宾利先生的妻子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而宾利先生的妹妹钟爱着达西并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们彼此都有了尴尬,我只听说宾利先生后来又有了真爱,只不过心软的他并没有和简·班内特离婚罢了。   而我和达西就悠闲自在的抛开家族的事务,在美丽的德比郡躺在摇椅上晒着太阳养老喽。   虽然我和达西最初并不是相爱的,但事实证明,爱情不是婚姻绝对的支撑,我和他之间有一个孩子在联系着我们。倘若爱情里一个人早早地逝去,留下另一个人独留在这个世上,那么再深的感情也会被别人所取代的,正如我取代了伊丽莎白,和达西相依相伴的人只会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德玛西亚万岁~目测下一章25号~ ☆、Part.16.1 《盗墓笔记》   “卟叽卟叽~”兜里的橡皮鸭叫了起来,我无视周围人投来的怪异视线,心里暗自发愁:该死,张起灵那家伙又离家出走了!   最近我上班很忙,昨天他步行来接我,结果还是需要我来开车带着他回去。半路上等红绿灯时我正犯困,那家伙突然来了句“告白”,当时红灯刚好变成绿灯,我还没来得及考虑就被车身后面的鸣笛声催促的赶紧开车,就把他好不容易挤出来的那句话给无视了,回到家也没想起来收拾收拾就睡了,结果这闷骚幼稚的家伙憋气在心里,居然又不老实离家出走了!果然从小到大只会用这招来赌气!好吧,都是我惯的……   真是的,他一句“我到年龄了”这真的算是告白么,虽然这辈子我能看懂他的眼神“娶我吧娶我吧”,但也不至于到求婚就这么被这家伙应付过去吧?这让我怎么回答。结果我还没生气他就这么跑了?又去和一群盗墓的鬼混,又要我去找他,又要我请假?我最近之所以工作这么忙不还是为了补之前请假的工作么!得得,这折磨人的家伙吃定了我会去找他。   认命的回家打包东西,那家伙一定又只穿一身带兜帽的衣服背了他那把古刀就出去了,此时他应该发现了没带他最爱的小黄鸡,然后整个人都处于不萌萌哒的状态。   我这次穿越穿成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父母看是个女娃就不要了,直接遗弃在孤山上。当时大雪封山,婴儿已经被冻得嘴唇发紫,眼看就要喘不过气来,我就穿进去了。我急于修复这快被冻僵的身体,没控制好力量,导致气息外泄,被一向神出鬼没的大叔也就是张家族长感应到领了回去和同是婴儿的小哥(张起灵)作伴。   十余年后,大叔临逝,我向大叔坦诚我的生而知之和一身的灵力,大叔也向我透露了张家千年的辛密,让我照顾小哥,并且确认小哥张家继承人的身份,同时交给他象征族长身份的黑金古刀(修bug:设定大叔和小哥一起找回的黑金古刀,并在此时授予给小哥,而小哥从三叔那买的只是装古刀的剑盒),给他纹上麒麟纹身即张家古楼的路线图。大叔之所以如此信任于我也是迫不得已,张家现在人丁稀少,而小哥的力量很强,这也就意味着失忆随时可能会在起灵身上发生,所以他不得不把和小哥一起长大的我当做可信任的对象。   张起灵这家伙从小就闷骚,明明是个小屁孩却始终一副什么在他眼中都留不了痕迹的淡然。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我们根本就分不出谁大谁小,他却在让我叫他“小哥”上特别坚持,而他明明是被我照顾着长大,却意外的能让我安心依靠。   前些年身份信息核查的还不是特别严格,那时候我就一直陪同小哥修炼,偶尔会陪他探索古墓以寻找张家以往曾遗漏的秘宝和一些资料。张家的长寿之秘和我的灵力虽然不能使我和小哥长生不老,但二百岁的寿命和不变的容颜还是能保证的。当科技日益发达、信息传播的速度变快,我和小哥不得不每隔十几年就更换一次身份,也要保证经济来源合法可靠有依据。所以最近的一次也就是我和小哥正在使用的身份分别是,我(莫轻狂),二十五岁,某公司总经理,未婚,事业型女强人,张起灵,昨天刚满二十二岁(可以领证了),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枚,无业游民。   我在公司勤勤恳恳的上班,陪小哥的时间少了,也不能常陪他“游览”古墓,公司还有一大堆英气勃发年轻帅气的追求者各种表白占用我的时间,他来接我还被人家认为是我弟弟,同事朋友看他姿色过人还要给他介绍对象,结果这家伙就闹小别扭了,不仅爱好离家出走让我去找他,还会佯装失忆!这个腹黑,明明来自张家血脉的失忆症在我的灵力的辅助下早就转化成了嗜睡好不好!居然还因为懒得给表情所以装面瘫……   打包好盗墓设备,我和他的换洗衣物两身,小黄鸡抱枕一只,我的标配橡皮鸭,和一些杂物,准备出发。   我跟着橡皮鸭的叫声来到山东,没急着找他先在当地游玩了一番,等小哥坐标移动了以后才跟着在某墓洞找到了小哥,他跑的倒是挺远,还好刻意放慢了脚步,只是没想到我故意晾了他两天。   我神出鬼没的出现在岩洞船只上的小哥身后,他下意识的转身,看到我时平静沉寂的黑眸闪过一抹亮光,转瞬即逝又消失怡尽,看不出任何波澜。   他没什么反应倒把其他人吓了一跳,只见这群高矮胖瘦的人特别不淡定的死死地盯着我,眼睛里都充满了警惕和畏惧,持刀持枪的对准我:“粽子?”旁边还有一个身披白色羽衣跪在水里的真·女粽子也跟着他们“看”着我。   我不禁对这些没见过市面的孩子发愁,向前迈了一步跨上船板,特大力士地直接把已经扭头默默带上帽子不去看我的小哥的身子掰过来:“小哥?”   本来准备开枪的那几个人有眼色的放下枪支,肌肉男大大咧咧的凑近,一巴掌拍在小哥肩上:“哎,小哥,这……人(?)你认识的呀!”这一巴掌把小哥拍的瘫软在我的怀里。   我把沉默着却靠在我身上的小哥揽好,顺手一股灵力缠绕住蠢蠢欲动的粽子,扔到一旁与尸蹩作伴。转头向对面这群人微笑:“大家好,我是小哥他未婚妻,莫轻狂,同样也是一名女道士,来找小哥和他一起探墓。”毕竟我学习的也是道家典籍,称作道士总是没错的,之前和小哥多次探墓也是以这个身份掩饰我的法术。   领头的一位其实也不比我和小哥年龄大的大叔上前一步自我介绍:“哈哈,我是吴三省,是旁边这小子的三叔,刚刚多亏了小哥的帮忙,之后也多指教。”   他身后的两人也纷纷报上自己的姓名:“你好,我叫吴邪,请多指教。”“叫我潘子就可以了,欢迎加入我们啊轻狂妹子,哦,这个躺着的家伙叫做大奎。”   床上躺着的那家伙一看就是吓晕过去了,我也没在意他,只是从背包里(其实是从袖子里)掏出一条毛毯裹在在外面一向沉默寡言的小哥身上,让他躺在船尾抱着我给他带来的小黄鸡睡上一觉。他这几天没了小黄鸡没了我估计休息的也不是很好,本来就嗜睡,刚刚又犯懒直接用精血治住尸蹩和粽子,现在有些吃不消。   我们没在这里多耽搁,毕竟也不安全,我坐在小哥旁边给他输送灵力蕴养他的身体,吴三省和潘子拼了命的划船,可没见船动的有多快,我掏出一把自己炒来当零食的怪味豆往水里一撒,豆子变成了二三十个豆芽人推着船只前行的飞快,没一会便看到了盗洞出口,这么神奇的一幕让他们瞠目结舌。   吴三省的侄子人如其名般的天真无邪,都说了不能回头,他还是不知畏惧充满好奇的观看水中倒影晕了过去,颇有我当年的风范。我没把他唤醒只是简单的为他驱邪,搬运到小哥旁边让他们三人并排躺着休息,反正醒了也没啥用,不如让他一解那女粽子千年的寂寞,也满足他的好奇心。   出了盗洞,前面不远就是一个村子,我们去找宾馆时,躺尸的三人纷纷转醒。我看小哥失血过多精神头不足,身子也还没恢复,直接把他公主抱抱了起来,他自知理亏没有反抗,软绵绵的靠在我胸前,吴邪看了调侃道:“轻狂其实你是他的未婚夫吧!”被小哥明明没什么情绪波动却让人无言以对的死亡视线一扫,马上打哈哈去给他三叔帮忙去了。   我们在村子里的招待所住了下来,吴邪他们几个小子挤眉弄眼地只给我和小哥开了一间房。我没在意,本来在家也是住在一起的,拉着小哥洗刷了一遍以后,趁着独处我可要和这家伙好好聊聊。   “张起灵,你——”   “叫小哥。”这是他几天给我说的第一句话(??????)。   “别打岔,我说你离家出走就算了,就不能和我打声招呼‘吱’一声么!”   “吱——”   “噗哈哈!”门外传来一阵阵爆笑,吴邪推门探头进来,憋笑憋得脸红:“我是来叫你和闷油瓶一起吃饭的。” 作者有话要说:  引自百度,有修改整理(了解剧情的亲可以华丽丽的忽视掉,按→)。 张起灵,南派三叔作品《盗墓笔记》里面的灵魂人物。患有失忆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遗忘之前的记忆,为此一直穿梭于各大古墓之中寻找被遗忘的记忆。 《藏海花》中重点探索其身世,以回忆形式出现,主要描写张起灵在西藏的故事。 张起灵只是一个特定称号,指倒斗世家张家的指定继承人(即张家族长),凡是命定的继承人都叫张起灵。吴邪推测张起灵同时也是族内专司将张家死者入殓张家古楼的人。 起灵,古代有撤除亡者灵位,运送灵柩入土的意思。 2005年在长白山独守青铜门,与世隔绝。十年之后(即2015年8月17日)回归。 角色设定 容貌 容貌俊逸潇洒,气质淡出红尘。身材匀称,外貌俊逸,体型瘦高精壮。(网友评论) 几十年都不曾变老的容颜,是张家人和汪家人共同的特点。 有一双淡然如水的眼睛,好像他的心,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双指奇长,体温升高上身会出现麒麟纹身。 “要不咱干脆替他征婚,把他包给一富婆,以小哥的姿色,估计咱还有得赚。”(王胖子在《盗墓笔记6》中形容) 张起灵是人间看不见的绝色。(作者南派三叔在贴吧访谈原话) 身高180,白净,缄默,黑发黑瞳幽深淡漠,头发半遮眼睛。(作者南派三叔访谈原话) “闷油瓶身材匀称,面无表情,穿着西装倒是非常潇洒,惹眼得要命。”(吴邪在《盗墓笔记7》中形容) “小哥的脸其实相当有特点,他不是一个会淹没在人群中的人。”(吴邪在《藏海花》中形容) “霍仙姑有一米七高,喜欢穿旗袍,皮肤很白,短发。她的气质来自于她的眼神,那是一种出世的眼神,清澈的要命,好像从来没有被世俗污染过,看着她的眼睛,她让你做什么事情你都愿意。”想想,这有点像闷油瓶啊!难道霍仙姑就是变了性的闷油瓶?脑海里对她的印象就成了闷油瓶穿着旗袍的样子。(吴邪的私家笔记) 有些人,不能见,见一次,负一生。(梁湾在《沙海》中形容) 闷油瓶平时看上去有些睡不醒的样子,他要发起狠来,就是直接去拧别人的脖子,那说起来是最快的杀人方法。(吴邪在《盗墓笔记4》中形容) 这人也真是的,身子软的像个女人似的,好像没什么骨头一样。(因练缩骨;吴邪在《盗墓笔记1》中形容) 肌肉密度含量惊人。(盗墓笔记) 小哥的体重其实适中,他身体的肌肉含量特别大,所以虽然他的身材看上去很精壮均匀,但是他实际的体重比我上次扶他,感觉上要重得多。(吴邪在《盗墓笔记8》中形容) 性格 性格沉默寡言,似乎难以相处。但是为人只是不善于表达感情。 惜字若金,对待其他人很冷淡,眼神淡然,但是发怒时和认真时让人发怵。 目光清冷,淡然,是一种与世界无关的令人震撼的眼神。吴邪曾暗地里称他称为“闷油瓶”(但解密时话会多起来)。 在众人身处险境之时,他常常出手相助,即使曾被别人伤害过。吴邪曾说过,跟着张起灵很有安全感,胖子说过跟着小哥有肉吃。 责任心强,在墓中常给人断后,救人于水火之中。 神秘内敛,经常失踪(被吴邪戏称为“失踪专业户”和“职业失踪人员”),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 执着,总是锲而不舍找寻自己遗忘的记忆。 心思细腻,熟知各种墓穴机关(自称为世界上对古墓机关最了解的人),喜欢观察细节,常常比别人更快注意到危险。 有自我奉献精神与自我牺牲精神。经常为了解救别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在藏海花2引子中,为解救曾带给自己巨大伤痛的张家家族,淡然接受张家族长张起灵一职,舍弃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只救不想死的人。 特征 职业:盗墓者(夹喇嘛的价位高得吓死人,出场费比周杰伦还高,虽然他一首歌都不会唱。——吴邪) 中指与食指极长(那一双手,稳如泰山,且力量极大——盗墓笔记·七星鲁王宫),他的血有特殊的能力,能驱虫威慑粽子等,“准备妥当之后,血可避邪,一般毒虫邪物都不敢近身。“可以让斗里的各类尸蹩避开,曾令千年女粽子下跪,被吴邪,胖子等人戏称为“老闷宝血”。力气很大,跳跃能力惊人。会缩骨功(从小练习,其间痛楚非常人可以想象),身材高瘦精壮,但全身肌肉含量很高(吴邪在第八部背他时描述)。擅长易容术,在《盗墓笔记之怒海潜沙》中易容成”张秃子“毫无破绽。 肩部有麒麟纹身,呈青黑色,鹿角凤麟,焚风浴火,平时隐没,但在体温升高到一定程度时会逐渐显现。不同部位的纹身对于温度的敏感度不同,在极端剧烈的搏斗后,纹身可蔓延至整个上半身,图案无比复杂,由麒麟和其脚下的烈火构成。 对于各种古墓机关了若指掌。在《盗墓笔记·阴山古楼》里吴邪和胖子领他前往巴乃继续寻找丢失的记忆,后入张家古楼,回忆起并结束了自己未知的一切。回到长白山云顶天宫,代替本应守门的吴邪进入青铜门守护“终极”的秘密,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 身手极好,只有沙海中的蓝袍藏人的身手能与其匹敌。 会多门语言,熟知大部分民族的历史民俗。 佩刀 黑金古刀(来自张家古楼前任张起灵棺中,在蛇沼鬼城中丢失,后被黑眼镜所得声称物归原主),后来解雨臣(即解语花)又给了他一把类似的刀,刀刃是一种特殊的颜色,但比黑金古刀的重量要轻很多。 相关绰号 闷油瓶(吴邪称呼) 小哥(胖子、吴邪、三叔等人的称呼); 哑巴张(道上人的称呼); 哑巴(黑瞎子称呼); 阿坤(越南人称呼); 小张/起灵(陈文锦称呼); 黑面神(解雨臣称呼); 影帝张(为胖子吴邪吐槽其演技的称呼); 大张哥(《幻境》里其他盗墓人的称呼); 粽王、老张、(门卫)张小哥,起灵(粉丝称呼); 族长(番外篇《幻境》里小张哥称呼) 主要剧情 为人神秘莫测,身手不凡,为张家现任的族长。 《藏海花》中说小哥是一个身世如谜题般的人物,其父(非生父)在某年从尼泊尔归来,带回了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这个婴儿就是小时候的小哥,也是张家现任族长的指定继承人。[1] 张起灵原是四阿公(陈皮阿四)的人,被三叔(后证实该三叔是假的,实际身份为解连环)从四阿公那里借来的。曾经失忆后被越南人当做阿坤钓尸,被陈皮阿四所救,成为他的得力伙计。之后一直在寻找自己遗忘的记忆,后来在蛇沼鬼城里进入了陨玉出来之后再度失忆。 在《盗墓笔记之阴山古楼》里吴邪和胖子领他前往巴乃继续寻找遗失的记忆,他的身世之谜似乎变得明朗起来。后入张家古楼,回忆起并结束了自己未知的一切。 在盗墓笔记八中告诉吴邪他才是这一任守护青铜门的守门人(张家跟老九门约定,大家轮流守护青铜门,但是老九门没一个守约守护青铜门的,全都是张家人守的,这一次轮到吴邪),在击晕吴邪后带着鬼玉玺进入“终极”(青铜门内)代替吴邪守门十年。交给吴邪另一个鬼玉玺,告诉吴邪如果十年后还记得他,就带着鬼玉玺到长白山来,也许还有可能在门里看到他,然后接替他。 没有存稿还有拖延症的渣渣真是要死……我因为查资料翻阅太多《盗墓》的总结分析成功把自己绕晕了…… 更新时间有变化当然是因为修错字bug喽~ PS:盗墓会写的细一点,毕竟剧情太复杂了,起码要写个大概…… ☆、Part.16.2 《盗墓笔记》   吴三省他们给小哥点了份猪肝,我亲自下厨给小哥熬了份香菇瘦肉粥,又拿出珍藏几百年的红糖(开个玩笑,这种食品类的当然要放在时间停滞的空间保存了(? ̄? ??  ̄??))泡了一大罐红糖水,盯着小哥解决掉。   体质好也不带这么作,我教他的一些仙术愣是扔着发霉,让他有血任性,喝,给我全喝下去!   其实这般食补见效不大,但我不能给他吃我搓的药丸子,不然他肯定鼻血泗流,想想小哥这几天在这旁人眼中塑造的神秘强大的形象加上鼻血……   吴邪捂着腮帮一脸震惊的瞪着眼睛看着小哥淡定的喝下浓稠的糖稀一般的红糖水,只觉得牙齿酸痛:这样,真的不会喝出糖尿病吗?闷油瓶果然是个让人琢磨不透的神秘面瘫……   饭桌上,吴邪他们打听出了不少关于墓葬的信息,我和小哥都没有插话。小哥是懒劲儿又上来了,况且他向来少言,在外面一般交际都是让我来出面,而我是看得出吴三省对我和小哥的怀疑和避讳,礼貌的没有开口。   盗墓这行计我活了那么多年也就这辈子才有的经历,每次都感觉新奇又兴奋,至于害怕倒是只有第一次下墓的开始才有。那是我第一次在小哥面前漏怯,那次小哥主动的拉着我的手把我护在身后,为我挡去前方未知的危险和旁人质疑的眼光,他的陪伴让我无比安心,那次也是我和小哥感情萌生的催化剂,在那之前我都是把他当做弟弟照顾。   而后参与见识了墓葬机关、灵异现象以后,我松了一口气,里面那最有威胁的粽子对我来说也不过是个小玩意,再加上只有下墓时一向懒散的小哥能主动起来,我也就又变的兴致冲冲的了。毕竟妖魔鬼怪我也都见识过,仙帝魔尊甚至阎王我也曾打过交道,鬼怪并不像前世的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怕,而我也有了异于常人的力量,仙气庇体妖邪只有主动避让的份,之前的害怕只不过因为日本的恐怖片让前世胆小的我心里有那么丢丢的阴影罢了。   盗墓本就是个风险极大利润极高的行业,即使是身边最亲近的人也是没办法相信的,因为他随时可能因为对高昂的利益垂涎而背叛你,所以吴三省对我和小哥的警惕我没感觉意外,习惯了,况且这也是彰显我和小哥力量强大的标志不是么,他现在还不敢和我们撕破脸皮。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本就是为了利益组合在一起,有所防备也是正常,还指望人家掏心掏肺不成?   听完吴三省对明天行动的计划和安排,我拉着小哥回房休息,心疼小哥这无力的样子,没多说话就让他歇息。毕竟我是小哥的媳妇又不是他妈,要注意夫妻和谐,没必要总是板着脸对他教育。其实就“离家出走”这件事,也算是是我和小哥相处多年默契的情趣。   清晨起床,我给小哥拿出我带来的衣物,小哥嘴唇微微勾起,慢条斯理的穿在身上在我面前毫无表演痕迹地凹造型,我看出他心中高兴表面却不动声色,不禁吐槽他个闷骚。   每个人都分配有工具要背,我把分配给我和小哥的工具都主动揽过来背在身上,拉着小哥。虽然小哥的身体已恢复大半,但之后还不知会发生什么意外,让小哥多节省点体力也好,小哥很了解我的能力,没有推搡。   吴邪他们体谅小哥昨天才放了血的身体情况,潘子主动上前想要帮我背我的背包:“轻狂妹子,来我帮你背!”,我微微一笑轻声拒绝了,手臂轻甩便将背包背在身上,并不是瞎客气,我本就有这个能力,又何必让别人帮忙。   吴邪看着轻狂妹子把背包背在身上轻松的样子,想起她昨天公主抱小哥,感慨这真是个怪力女,又见她正扭头和小哥谈话,看样子也只是她说小哥听,却显得特别和谐。她手臂微抬帮小哥整理碎发的动作令她被衣袖遮挡的皓腕和被长发遮掩的脸颊都漏了出来,阳光下显得特别白皙软腻,不知是不是和小哥在一起的缘故,她的眉眼和动作都显得格外温柔婉约。他暗自心想,不知闷油瓶怎么能交到个这样既厉害又贤惠的女朋友,我那么阳光优秀现在却还是单身狗一只,不公平!   我和小哥一路无话的跟着他们,小哥一向是惜字如金,而我也不想和他们客套。我们走了两个多小时的山路,翻过了一个塌坡。我们遇上了他们所说的昨天下午领他们进洞却逃跑的船工老头,在胁迫下他交代了这儿的一些情况,被吴三省要求带领我们向墓葬走去。   路上这老头不停地劝说这里危险让我们离开,大奎对他吹牛皮,说:“告诉你,我们这位小爷爷,连千年的僵尸都要给他磕头,有他在,什么妖魔鬼怪,都不在话下,对不?”小哥有我在旁边时一般都在神游,没有听到他说的话,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根本当他是空气一样,我看着大奎那一副不爽暗恨的样子,虽不把他当回事,但还是心生警惕。   我们到了老头所说的驻营的地方,我们在那儿生了火,吃了饭。小哥研究地图,说现在是在祭祀的地方。于是吴三省带着我们下场开挖盗洞,在盗洞下面挖的很大,并清理出一大面砖墙。小哥伸出他的那纤长的手指放在墙上,沿着砖缝摸了起来,忽得两根手指像钢叉一样插、入了砖缝中,一发力便把砖头从墙壁里拉了出来,让吴邪他们目瞪口呆。我咬唇含笑,心生自豪,他这两根手指可不知经历了多少的锻炼才练就出来,我平常最爱拿他的手把玩,他手掌宽大,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洁白如玉,他的指甲也是圆润整齐,泛着健康的粉色,自从和他在一起以后,我才发现我是个手控。   待挖出一个五米的直井,小哥向我伸手,无需言语我便默契的从包里拿出一只注射针头和一条塑料管子,他把管子连上针头,然后把另一端放进那深坑里。我打起火折子,把那针头烧红,小哥小心翼翼地插、进了蜡墙里,马上,红色的礬酸便从管子的那一头流进直井里去。不得不说,虽然我的功夫不错,但这种灵巧细致的活还是小哥拿手,他那细长坚韧的手指天生就是干这种手艺活的。   很快,暗红色的蜡墙就变成了白色,我们在墙面上打穿了一个洞,从墓的北边进来,看见这地上全是整块的石板,上面刻满了古文字,墓穴中间是一只四足方鼎,后面是一口石棺。我逍遥派门徒向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我一看便知,这是一个祭祀的地方,想必这石棺里的粽子有着不同寻常的能力。   我和小哥都在研究这里刻画的文字和石板排列的形式,他们几个小伙子(?)爬到鼎上,我面带笑意的看着他们玩闹,感慨年轻真好,顺便欣赏鼎上寥寥几笔便刻画的朴实形象的日月星辰。小哥突然身形一动挡在了我的前面,我感觉他握着我的手微微抓紧,手心似有汗意,这才发觉不对。   我以为在这种低武界面我的能力足以御敌,便疏忽大意,忘记了虽说灵力可以克制妖邪,但灵气的存在同时也吸引那些妖邪。先机已失,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小哥和石棺里的粽子沟通,嘴里不停发出“咯咯”的声音。他们几个也看出小哥表情不对,特别有眼色的乖乖从鼎中跳出来。我从小哥面色苍白神情恐怖而严肃,可以看出石棺里是个大家伙,估计不好对付,有我们两人的能力可以为之抗衡,可偏偏带了一串的拖油瓶,现在只能看小哥沟通的情况,能和平的通过最好。   石棺的棺材板突然向上翻了一下,开始剧烈的抖动起来,然后从石棺材里发出了阴森的让人不寒而栗的声音。我眼睛发红地看着小哥护着我跪在地上,然后朝石棺材重重的磕了一个头,我心中压抑着爆发灵力的冲动,暗暗发誓这次吃亏迟早我要给小哥报回来!心中也对吴三省一行人多了份不喜。   在小哥的劝说下石棺材终于稳定下来不抖动了。女人总是小气的,尤其是关乎她的爱人的事情上,我拉着小哥压抑着怒气没和他们多解释放轻脚步赶快离开下到了棺材后的墓道里去。   我们顺着墓道向前打探,路过一处盗洞仔细观察后没有定论便继续前行,待推开了一扇玉门后便到达了主墓室。主墓室里面摆了七口石棺,按照北斗七星的位置摆放,上面雕满了铭文,逐字辨析铭文才知道原来这个墓葬是战国鲁国公为其大将鲁殇王建造的地宫。   这些年随着大叔小哥下墓,盗墓贼的规矩信息什么的我也都有所了解,这七星疑棺一般除了一个真正的主棺之外,其他六个都是虚棺,无论哪个被误开,都是九死一生,里面不是暗弩就是设了邪术。   这没什么稀奇,盗墓贼做贼多了心虚这也正常,就像曹操,早年也曾干过盗墓的勾当,甚至首创了军中“盗墓办公室”,设立“发丘中郎将”与“摸金校尉” 。他亲眼目睹了许多坟墓被盗后尸骨纵横、什物狼藉的场面,为防止自己死后出现这种惨状,他一再要求“薄葬”。为了防止盗墓,在力主和实践“薄葬”的同时,他还采取了“疑冢”的措施。布置疑冢,当然也和他生性多疑有关。生前,他因多疑,错杀了许多人;死后,他的多疑也不例外。传说,在安葬他的那一天,72具棺木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从各个城门抬出。这72座疑冢,谁也不知哪座是真的,曹操之墓的千古之谜随之悬设,所以这七星疑棺在曹操疑冢面前也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在我们检查棺木时忽然听到吴邪一声大叫,随着声音望去,看到了一个头戴瓦罐的胖子,场面一时间非常尴尬,我们也搞不清这人是敌是友,同时也是被这家伙吓蒙掉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最后还是潘子骂了一句就去掏枪。那胖子一看把我们惹毛了,叫了一声:“我的妈呀!”也闪得极快,直接就往我们来时候的那过道里跑了过去,潘子不客气地直接举枪喀嚓上膛,然后就是一枪把那人头上的瓦罐打碎,就剩下个圈套在他脖子。那人边跑边大骂:“你他妈的找死,看你爷爷我回来怎么收拾你。”说着脚下像抹了油一样,一下子就不见了。   小哥一看,说了一句不好:“不能让他到我们盗洞那边去,他要是碰到那个棺材就完蛋了!”说完,从背后刷地抽出那把黑金古刀,也不提一个矿灯,就这么几步就追到黑暗里去了,我不放心随后跟了过去。   我和小哥追着那个胖子跑到那祭祀的地方,只见之前引路的那个老头偷偷地跟着我们钻了进来,而且他已经把那石棺里的血尸引出来了,此时正被那血尸撕咬在腹!小哥低声叫了声“糟糕”,转身拉着我就跑,那胖子倒也乖觉,看我们如此也转头就跑。   我们跑回墓道,在那个盗洞附近小哥发现了墙壁上有一块四方的衔接石板有一丝异样,来不及仔细端详考虑,情急之下小哥让那个胖子在前面停下来站在那里,随后一脚踢了一下石板,只见那胖子脚下地板突然一空,他整个人就掉了下去,地板随即复原。   我和小哥不知下面是怎么个场景,是几把锉骨钢刀也说不定,犹豫之际血尸跟了上来,我和小哥对视一眼,小哥上前与之搏斗,我趁机一股灵力将其束缚,打开机关拉着小哥一起跳了下去,最后看到那股灵力在血尸的挣扎下愈发脆弱,而血尸像是吸收了灵力一般更加亢奋了。这也让我坚定了之前的决定,我们和血尸搏斗也是伯仲之间,毕竟我的灵力有所限制,而小哥因为带着我未免有些束手束脚,况且我们不知道之后还会遇到什么,此时受了伤耗费了体力万一之后又遇到什么该怎么办?所以能把那血尸甩开最好。   我和小哥一同落地,小哥落地的时候还是很稳,但是落地的分量非常重,我是站着落地的,而他需要躬身缓冲,单手撑地,我明显感觉他的呼吸沉重了许多。   小哥才站起身来,瞥见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的潘子,又忙上前去一把把他背了起来,他一向是这么善心而负有责任感。吴邪和胖子在墙上的墓道里,看我们前来急忙让开,我轻身一跃跳了上去,伸手把小哥他们拉了上来。我简单的解释一下目前的状况,没有多说胖子积极地从小哥身上接过手把潘子背起来,吴邪捡起潘子的矿灯在前面开路,一行五个人就直接往石道的深处跑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又转了几个弯,我们停了下来,此时大家都已经汗流浃背。趁这个时候我让把潘子平放在地上,看看潘子的伤势如何,又到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中医宗师和优秀的外科医生,我早在第一眼就看出他体内有异物,从背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简易手术钳、肠线、酒精和医用棉,现场小手术分分钟就把他腹中已经憋死的青色尸蹩夹了出来并把他的伤口消毒缝合。   吴邪他们看着这神奇的一面瞠目结舌,好一会才找回舌头。胖子回过神来张口就是滔滔不绝的夸赞我的话,分明是明白一个优秀的医生对于他们这行当的重要性。小哥打断他的话,做了个嘘声的手势,接着不远处的墓道便传来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咯咯声。小哥让吴邪他们学他的样子,捂住鼻子,他自己一手捂住潘子的鼻子,一手关掉矿灯。我们陷入了绝对黑暗之中,四周除了那恐怖的咯咯声,就是自己急促的心跳。   黑暗中,人的嗅觉和听觉无比灵敏,吴邪可以分明的感觉到那个声音越来越近,空气中也出现一股非常奇特的腥臭。气氛凝固得几乎要窒息,听着声音越来越清晰,就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在等死的死刑犯一样,突然,在他一个恍惚间,那个声音突然听不见了!他心里一抖,难道它发现我们了?过了足足有五六分钟,一声极其阴森但是清晰的咯咯声突然出现在他的身边,那么的真切,我的老天,几乎就在他的耳朵边上!吴邪顿时头皮发炸,死命按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叫出来,冷汗几乎把他的衣服都湿透了。后来他跟我们开玩笑说这几分钟真是极度的煎熬啊,当时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最后等待他的是死还是活。   过了又大概三十秒,那声音终于开始向远处移动了,我心里一叹,终于逃过一劫,可以开灯了,即使明知有小哥陪伴,身处黑暗总觉得特别的不自在。突然,“扑哧”一声,不知道哪个家伙竟然在这个时候放了个屁,我明知不好还是忍不住在心里狂笑,太逗了。   那个声音突然就消失了,与此同时,小哥把矿灯打开,我看到了血肉模糊仿佛所有的皮都被剥掉的血尸站在吴邪面前,一张巨大的怪脸几乎就贴在他鼻子上,两只没有瞳孔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看到吴邪被吓得一个趔趄,倒退出去好几步,此刻我想求吴邪的心理阴影面积2333……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过很水的哈哈~不过分量还是挺可观哒~等盗墓更完就要正月十五才会恢复更新哦~么么哒~ 七星鲁王墓格局详解(不清楚也不妨碍理解哒,反正作者君懂了): ☆、Part.16.3 《盗墓笔记》 作者有话要说:  别看我胖,我是虚壮= ̄ω ̄= 作者君的意思是……这章看着灰常粗长,一万字!但是……一般都是原文摘抄 [ 嘿嘿 ] ,但是作者君是一句一句认真的组合的,毕竟有些描写什么的肯定要照办原文了是啊是吧~ 同样,下章更新时间未定(?????)   看着吴邪和那血尸直勾勾的对视,似乎是吓呆住了,我赶紧出声提示:“跑呀!”   只见吴邪脚下一个趔趄,倒退出去好几步,稳住身形的同时手忙脚乱的转身向身后逃窜,那胖子看似笨拙,其实也是个灵活的胖子,一个就地打滚把潘子背起来,撒腿就跑。   小哥抽出我重新加以锻造的黑金古刀挡住被巨大的动静和浓烈的血腥刺激到的血尸,血尸“吼”了一声带着锋利指尖的手掌向他袭去,别看他看似笨重动作可并无僵硬,因仍有些许灵智身手了得,小哥和他打斗起来不分伯仲,武器的优势在血尸的皮糙肉厚下消失殆尽。   我警惕而灵活地跳跃在小哥身后给他做法术加持,用内力与血尸周旋,并时不时从衣袖中掏出血食丢出分散血尸的注意力。持续了数个小时,我和小哥将其制服在地,合力之下将其头颅砍掉。   我累得想要瘫坐在地上,女性的体力还是没办法和男性相比。小哥有些脱力,身子虚晃,我运转一下灵力,身体的疲劳顿时缓解,我用衣袖挥一挥地面的石砖,将浮土拂去,然后扶着小哥坐下。   小哥看着我,嘴角勾出一个浅浅的不易察觉的笑,像一树梨花齐齐绽放,又转瞬即逝,我也跟着笑起来:“终于不生气啦?”   “我没生气。”他盘膝而坐,没什么表情直勾勾的看着我:“我是面瘫。”   我抿嘴偷乐,心里微甜,知道他在逗我开心。我把他的伤口稍作清理后简易的包扎一下,毕竟这儿空气混浊细菌繁生容易感染,随后头靠在他肩上。他身上清清淡淡的味道,像极了小时候在太阳下闻到的无名小花一样,那么让人心醉,让人想起阳光,完全抑住了他身上沾染的血腥味。   他的眼睛是幽深的黑色,却剔透如琉璃。小哥一向是一个冷淡的人,但他的情绪会为我而动,他会让我开心。他在看我的时候特别的专注认真,会让我情不自禁地忽视了他清隽无双的脸庞,透过他的眼睛,沉浸在他的内心。   有些人,他不言不语的在那里,也会让人多了几分心疼,从一开始我就发现小哥他是这样的人,而我,能为他付出的,也是他最需要的,就是陪伴。   爱一个人的多少是不取决于你爱过几个人的,就像我,每一次和他们相爱,都会爱得投入和认真,不然我宁可不去爱。我每一次爱上下一个人,并不是我把我曾经爱过的人都抛弃了,不爱了,而是我把他们藏在了心底,我熟知我们相伴的已经足够,而我这辈子会与他们相离。   有时候,我宁愿自己爱的不要那么深,因为他们不像我一直的轮回,他们总会离去,被留下的我总是最可怜的,念念不忘。可我却舍不得忍不住不去爱他,情不自禁想要爱他多一点,甘愿付出我所有的感情去换取对我来说短暂的陪伴,只为了不留遗憾,能在日后永恒的时光里独舔伤口怀念,这就是只有痴情人才有的痛苦吧。   这一刻忙中偷闲,紧张过后的宁静短暂而又温馨,与昏暗狭窄的墓道和地上散落的血尸遗骸仿佛是两处空间。此刻我万分感激我的能力不是万能的,我也不需要万能,一旦破坏了平衡,就难以再享受平淡,人总要受点制约,才能感受到生活的可贵,就像现在。   “小心!”小哥“呼”的跳起来一刀挥过来,我冷静地保持不动,果然刀锋擦耳而过,在我的肩头停下。我转身站起扭头看去,一只绿色的小手被斩落在地,而我的衣衫丝毫未破,可见小哥刀工了得。   那小手五只手指齐长,手臂极细,像一条蛇一样不断的在地上扭动,而墙壁上钻出来的手臂又分化出了五根手指,搜的一下缠上了小哥的刀,直接就往后拉去。小哥用力拔刀却很难□□,我甩出银针想将其钉在墙上,却才坎坎穿透,显然这小手力道极大且柔韧十足。   它吃痛一般极快的松开向墙壁中逃窜,一下子就没了痕迹,我一脸可惜的看着地面仍在扭动的小手,发觉手被拉起轻拽了一下,小哥一刀劈开石壁上手臂消失的位置,劈开了一个通道,转头对我无奈的道了句“走吧”,显然他看出了我对这小手的垂涎三尺,我总觉得这小手一定比那章鱼足还要美味呢~   我在前面开路,小哥带着他的战利品(血尸头)在后面跟着,之所以这也安排是因为我想研究下血尸的营养成分(并不),而我对这玩意略有嫌弃,不仅不愿意把它收纳在衣袖里让小哥这个淡定鬼拎着,还不愿小哥拎着它爬在我前面让我爬那头里血水撒过的路,是不是太任性了(有小哥就辣么任性)……   我们很快就爬出这个通道,毕竟有小哥在不用担心尸蹩什么鬼东西,洞口外面只有一小块突起的地方可以让我和小哥贴着站立,再往外就是悬崖。往下最起码有二十米左右的高度,而且风非常大,这是一个巨大的天然岩洞,粗略估计有一个足球场的大小,洞顶上有一道大裂缝,月光从这个裂缝里照进来,正好可以勾勒出整个洞穴的轮廓。   我们位于西边的洞壁上,上下都没有可以攀爬的东西,我们周围的洞壁上,也密密麻麻的全是洞,足有成千上万个,那密集的程度,就好像这个洞壁被不同口径的超级机关炮扫过十几遍一样。而最让人感觉到震撼的是,这个洞穴的中间,有一棵几乎十层楼高、十人环抱也不一定能抱起来的大树。而那棵大树上,还盘绕着无数条电线杆一样粗的藤蔓,这些藤蔓纵横交错,几乎缠绕了所有可以缠绕的东西,它们的分支如柳条一样从树上垂下来,有些挂在半空中,有些已经垂到了地上,甚至还有些藤蔓干脆从洞壁的孔洞里伸了进去,举目可以看到的地方,几乎都有蔓延过来的藤蔓,就连我们这个洞口的边上,也爬着一两根。如果仔细去看,还可以看到靠里面的树枝上还挂着很多东西,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果实,但是看着这些东西的轮廓又似乎不是,这些东西藏在浓密的藤蔓后面,不时还给风吹得抖动几下,十分的诡异,小哥定睛一看,告诉我那都是人和动物的尸体,这是一棵九头蛇柏,而这石壁都是天心岩,专克九头蛇柏。   而这个天然洞穴的底部,有一条石头的围廊,从一个祭祀台一样的小型建筑开始,一直通到树冠下面,我依稀可以看到,那围廊的终点,是一处有十几级台阶的石台,上面放置有一张玉床,上面还有几个人,好像是吴邪他们!   小哥肯定也看到了,他右手手臂揽住我的腰,纵身一跃,利用黑金古刀插入石壁减速,踩着不断甩动的树藤轻松着地。   落地后我一下子推开他,果然看到他眼中笑意,他坏心眼地右手手臂揽着我跳下来,还提着血尸头!我去那血肉模糊的脸就在我胸前你不吃醋么!我明明可以自己跳下来的!恶趣味!(其实我也很恶趣味,明明这辈子比小哥还算小几个月,却不服气叫他小哥,每次登记户籍时都把自己安排比他大上几岁(???????? ))   看来我们来的还挺巧,石台后的那棵巨树身上,竟然已经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在裂口里,出现了一只用铁链固定的巨大青铜棺椁。那些铁链已经和树身合在一起,而且还绕了好几圈在青铜棺材的上面,而吴邪他们正围着那个棺材,旁边一只晕倒的胖子,石台下还有一具女干尸和一具爆头的男尸(从服饰上看出来)。   吴邪看到我们显然很高兴,其他人的表情就值得品味了。吴三省让吴邪研究棺材上的铭文,小哥上前把手里的血尸头抛在石台上,说:“这具血尸就是这座西周墓的主人,而这具棺椁应该就是我们要找的鲁殇王。”张家的古籍中有记载着这些资料,而我们小时也听大叔讲过鲁殇王的故事,到了这以后见到这双层墓和血尸才发现这故事应该是真的。   吴邪忙点头赞同小哥的推测,显然是不想再研究那繁琐的铭文了,潘子捂着伤口不耐烦的说:“嘿,我说三爷,咱直接打开算了!”   话音刚落,那个棺椁突然自己抖动了一下,从里面发出一声闷响。过了一会,突然又是一震,吓得吴邪他们全身一凉,心说坏了!他娘的这里面果然有问题!   大奎脸色发白,发抖说:“好像里面有个什么活的东西?三爷,这棺材,我看我们还是别开了。”   吴三省显然不甘心放弃,摇头道:“不可能,这个棺椁密封得很好,空气根本不能流通,不管里面有什么活物,就算他寿命有三千年,也早被闷死了。况且这只是个棺椁,里面还有好几层棺材呢,我们先撬掉一两层再听个清楚。”我和小哥静静地不插话,毕竟这是吴三省组织的,可以提什么意见,可做决定还是他来。   那棺材上的青铜板往外推,这一块板最起码有八百多斤重,推了老半天才挪出去半个边,他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作为女性和医师被安置在一旁观看这体力活动的我看不下去,单手一推就把板翻到一边,终于露出了里面的棺材。   【那是一具精致的镶玉漆棺,上面镶满了玉石,这些玉石排列得十分工整,分菱形和圆形两种方式排列,概括了天圆地方这么个说法,那玉嵌套棺里,是一只彩绘漆木棺,因为外面被玉石贴住了,也看不出上面画的是什么,不过这玉只是新疆玛纳斯玉,战国时很稀奇,在现在可不怎么值钱。   吴三省敲了敲那彩绘漆木棺,说:“一般战国诸侯王都是二重椁,三层棺,如果把那树算第一层椁的话,现在我们已经去掉二椁二棺了,那下面那一层,应该是最贵重的。”说完,他小心翼翼地用小刀将所有的金线从那漆棺上拨下来,为了不弄坏那玉嵌套棺,他拨很小心,花了半个小时,终于把整套的套棺取了出来,把玉嵌套棺叠好,放到自己背包里。   有了这个东西鼓舞,大奎一下子就来劲了,二话不说,继续开那里面的彩绘漆木棺,三叔一把把他拉住,骂道:“你他妈的看见鬼就晕,看到钱就不要命,这下面只有一层了,别毛手毛脚的,悠着点。”说着蹲下去,耳朵贴在棺材板上,做了一个让我们不要说话的手势。   我们屏住呼吸,生怕干扰了他,他听了很久,转过身来,脸色惨白地说:“他娘的里面好像有呼吸声。”我们全部都一愣,要是听见里面有鬼叫,我们兴许还能接受,但是现在里面有东西在喘气,这也太离奇了,大奎吓得结巴了,说:“该不是个活死人吧!”   三叔说:“放……屁!别他妈的在这里给我胡扯,都已经到这个地步了,难道把那棺材板给他盖回去?”说着摸出黑驴蹄子夹到掖窝里,对我做了个手势,我端起枪,大奎轮起手里的撬杆,守在那棺材边上,准备不管什么东西跳出来,先给它来一黑的。   三叔呸呸往手里吐了两口口水,先活动活动膀子给自己壮壮胆,然后就要把撬杆往里面插,就在这个时候,身后有一个声音喊道:“住手!”   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那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摸着头,一边对我们摆手:“不行不行,这样开会出事情的。你们他妈的就这点阅历还想来倒他的斗。真他妈的是茅坑里打电筒,找屎(死)。”三叔哼了一声,“那你说这么开?”   胖子甩甩手让三叔走开,自己把手伸进那漆棺和青铜棺椁的缝隙里,闭上眼睛摸索了很久,突然他手一发力,我们听到啪一声,棺材从中间整齐地裂了开来。那一刹那,我们都似乎听到了一声极端凄惨的叫声,从棺材里传了出来,我吓得手一软,枪差点脱手。   胖子马上跳了回来,双手展开,说道:“退后!”我不自觉地端起枪,对准棺材,迅速退后了好几步,那漆棺像一朵莲花一样从棺椁中升起,然后左右裂开的棺盖翻了下来,这种巧夺天工的设计真是叹为观止,我们不禁看呆了。   同时,我们看到一个浑身黑色盔甲的人,从棺材里坐了起来,我肩膀一抬,几乎就要开枪了,那胖子一把抓住我的手,说:“别动,他身上穿的是宝贝,别弄坏了!”   我这时候终于看到,那神秘的鲁殇王是什么模样,那是一具罕见的湿尸,全身的皮肤已经白到有透明的感觉,两只眼睛闭着,看样子似乎死的时候非常痛苦,五官几乎都扭曲了,我非常奇怪,他既然有办法可以让那具少女的尸体千年不腐,为什么反而不能保存好自己的尸体。   三叔走到旁边一看,说:“我他妈的还以为又是个粽子,你看,后面有根木头撑着他。难怪他能坐起来。”   我们都走过去,果然,那是一个十分精巧的机关,只要棺材一开,里面的尸体就会被一根木棍撑着坐起来,要是普通的盗墓贼,恐怕会吓死。这下子我们都松了口气,心说这鲁殇王真是处心积虑,可惜他也应该想到,怕鬼的不倒斗,倒斗的不怕鬼,敢在这晚上开别人棺材的,都是些亡命之徒,这样吓唬人的伎俩,也未免太小看我们了。   我们都围过去,我已经看到他身上穿的那件盔甲,其实就是最后一只棺材,学名叫金缕玉甲,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上面的玉片都变成黑色的了,我走近一看,不禁一呆,只见那尸体的胸口竟然还在不停地起伏,好像还有呼吸一样。那呼吸声现在听来非常明显,我几乎能看到有湿气从他鼻子里喷出来。   大奎惊讶地张大了嘴:“这……这……这东西他妈好像是活的!”   我非常震惊,往后退了好几步,全身的肌肉绷紧,生怕这尸体会突然间站起来扑过来,轻声问:“这尸体怎么会喘气?你们以前碰到过这种事没?”   大奎发抖着说:“当然没有,要是经常碰到这种事情,我宁愿去扫厕所也不来倒斗。”我看了看潘子,他捂着他的伤口,一头是汗,说:“别管是什么,快给他一梭子,不死也死了!等一下他要站起来就麻烦了。”   我一听有道理,在这地下,多想不如多做,什么事情你快一步肯定没错,忙端起枪,三叔和那胖子忙挥手,同时大叫:“等……等等!”   说着,三叔已经凑到那尸体跟前去了,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身上的盔甲,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指着那黑色的盔甲说:“这……这不是玉俑吗?我的天,原来这个东西真的存在!”   我一头雾水,忙问那是什么,三叔激动得几乎眼泪都要流出来,结巴道:“造……造化啊,我吴老三倒了这久的斗,终于……终于让我找到了一件神器,那是玉俑啊。”他抓住我的肩膀,“只要穿了这个东西,人就会返老还童,你看到了没有,这是真的!这具尸体就是证据!”   那个时代,四五十岁已经算很老的年纪了,这一具虽然肌肉瘪了下去,但是这个人的面貌真的非常年轻。我不由暗暗吃惊,心说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返老还童这种事情?   那胖子也看得眼睛都直了,说:“真没想到,秦始皇都找不到这东西,原来在他身上。那个什么三爷,你知道这东西怎么脱吗?”】   这时小哥开口了:“那个血尸原本就在这玉俑里面,鲁殇王倒斗的时候发现他,把玉俑脱了下来,他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进这个玉俑,每五百年脱一次皮,脱皮的时候才能够将玉俑脱下,不然,就会变成血尸。我们面前这具活尸已经三千多年了,你若一拉线头,里面的马上起尸,我们全部要死在这里。”   潘子本来已经难受地靠在一边,一直没说话,这个时候突然说道:“小哥,我潘子嘴巴直,你不要见怪,你知道的也太多了,如果方便,不妨说个明白,您到底是哪路神仙,你救了我一命,如果我有命出去,也好登门去拜个谢。”   潘子这话说的很巧,但是小哥一声不吭地走到鲁殇王的尸体面前,厌恶地打量了他一眼,眼里突然寒光一闪,旁人还没看见他的动作,他的手已经卡住那尸体的脖子,将他提出了棺材,那尸体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尖叫,竟然不停地抖动起来。   小哥对着那尸体冷冷地说了一句:“你活的够久了,可以死了。”手上青筋一爆,一声骨头的爆裂,那尸体四肢不停地颤抖,最后一蹬腿,皮肤迅速变成了黑色。我在旁边欣赏着找个这么干脆利落又极富有男子力量美的动作,对他这么不怕脏的行为不置一否。   吴邪他们全部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一时间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有我知道小哥对于这种追求长生罔顾亲情的败类的厌恶,这从大叔当年给我们说了张大佛爷叛族一事他便深恶痛绝。   小哥将尸体往地上一扔,好像那玉俑根本是个垃圾,不值一提。   吴邪一把抓住他:“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和这鲁殇王有什么深仇大恨?”   小哥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说:“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我知道他心中的茫然,什么鬼?显然他和我一样完全没有想到吴邪他的脑洞有==========这么大……   胖子不服气地说道:“这是什么道理,我们辛辛苦苦下到这个墓里来,好不容易开了这个棺材,你二话不说就把尸体掐死,你他妈的至少也应该给我们交代一声!”   我知道小哥这时候心里难受不想说话,便出声指了指那彩绘漆棺后部的一只紫玉匣子,说:“喏,你们要知道的一切,都在那匣子里。”   吴邪他们打开匣子,里面是一卷镶金黄丝帛,这东西的纤维里镶嵌着金丝,保存得非常好,左起一行写了“冥公殇王地书”,然后边上密密麻麻都是小字。   我和他们一起研究这块丝帛,看看上面的内容和大叔说的故事一样不,胖子比起这帛书来,对那玉俑比较感兴趣,看着看不懂,就嘟囔了几声跑去研究那玉俑去了,小哥抱着他那把大刀,躺到一边的玉石床边上,默默地盯着那具鲁殇王的尸体,眼神迷离了起来(好吧,其实是发呆)。   丝帛上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鲁殇王性格暴戾,杀人无度,年长后一次梦到冤魂索命,【他醒来后,想起梦里的内容,十分害怕,就去向他的军师求教。他的军事是一个铁面先生,精通命里风水,他微微一想,对鲁殇王说,上古有一种玉俑,穿在身上可以使人返老还童,长生不老,可惜早已经绝迹,要找,只能去古墓里找。   鲁殇王那个时候已经穷途末路了,这铁面先生的话不管是不是真的,都给了他一线希望,而且倒斗是他的强项。于是他彻夜研究古籍,那个时候的文献资料还是比较丰富,很多东西都没有失传,终于他在一处简书中发现了一个可能有玉俑的大墓。接着,他动用三千多人,花了半年时间,开凿山体,在他估计的区域找到了一个规模巨大的西周皇陵,那个时候各国的国力都不怎么样,所以这个皇陵的规模在当时已经算是叹为观止了。   它开山而建,利用天然的洞穴,里面的墓道利用周易八卦的原理,极端复杂,如果不是鲁殇王精通奇门遁甲,根本没有办法走进去,最奇特的是,在作为主墓的那个岩洞里,还有一棵被他称为九头蛇楠的巨树,而一具几乎皮包骨头的青年男尸,穿着一件黑色的金缕玉衣,打坐在那巨树之下的玉床上。   铁面先生看后,断然道,这就是玉俑,这青年男尸似死非死,每隔一段时间,他身上的死皮就会脱落,从里面长出新皮来,他估计这个青年男子,死的时候必然是一个枯朽的老人。   这个铁面先生,十分的了得,竟然知道如何克制血尸,他用特殊的方法,将人俑里的男尸取出,封入副墓室的石棺中,鲁殇王按照铁面先生定下的全部计划,吃了假死药,在皇帝面前假死。   皇帝以为他真的可以在阴阳两界来去自如,非常害怕,为了安抚他,皇帝给了他高出一般诸侯王的墓葬待遇,他的亲信就以开凿坟墓为理由,暗地里在这座西周皇陵之上,修了一个扇子一样的古墓,因为他熟知盗墓的各种技巧,所以他四处布下疑阵,留下七个假棺,而把自己藏在西周墓的千年古树里。   在他自己进棺材之前,他将参与工程的所有人全部都杀死,推入河中,然后又毒死他的所有随从,只留下一男一女两个忠心的亲信,将他入殓,那两人也在完成全部事情之后,服毒而死。】   这个时候,吴邪疑惑的问他三叔:“那个铁面先生最后到底是什么结局,这里好像并没有提到,难道他也殉葬死了?”吴三省摇摇头,说:“这种人非常聪明,应该早就料到鲁殇王会杀人灭口,应该不会愚忠地为他陪葬。”   我微笑的看着小哥淡淡地插话(吐槽):“他当然不会,因为到最后,躺在玉俑里的,早就不是鲁殇王,而是他自己。”   这句话一出,吴邪惊讶道:“难道最后关头,两个人竟然掉包了?”   小哥点了点头,看着那具尸体:“这个人处心积虑,只不过是想借鲁殇王的势力,实现自己长生不老的目的而已。”   “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好像亲身经历过一样。”   “我不是经历过,”小哥摇摇头,“我前几年倒斗的时候,在一个宋墓里,找到一套完整的战国帛书,这份东西,其实就是那铁面先生的自传,他在教授鲁殇王所有计划之后,就放火烧死了自己一家老小,将一具乞丐的尸体丢入火中,冒充他自己,然后自己装成乞丐,逃过了一死,那鲁殇王虽然知道有蹊跷,但也没有办法。最后,他等鲁殇王入葬后,轻易地潜入了墓穴,将已经毫无抵抗能力的鲁殇王拖出玉俑,自己躺了进去,这鲁殇王苦心经营,结果却为他们做嫁衣裳,恐怕他自己怎么也料不到。”   我也摇摇头,啧啧,这么多年了一个谎话都编不好,还那么单(口)纯(拙),虽说张家的事情不能泄露出去,但这么说反而让他们更怀疑了好吧……   果然吴邪奇怪追问道:“那具鲁殇王的尸体被拖出来,岂不又是一具血尸?那这里岂不是有两具?”   “这个他书里也没有写——”“噗——”我喷笑出声,忙摆手让小哥继续(编)。小哥眼神游移不定:“可能是因为鲁殇王入俑的时间太短,还不能变成血尸。”他说着说着对自己的谎话自信起来:“一本自传,这些他只是略微提了一下,不可能会有详细的记载。”   我憋笑到肚子疼,看看吴邪他们果然每一个信的,不过他们也没拆穿他。小哥说完以后,就好像完成任务了一样,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站了起来说:“天快亮了,我们差不多该出去了。”   “等等。”我拉住小哥,让他别急,随后转身拉过吴邪的手:“吴天真,我看你脸色不对,让我给你把把脉!”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不信我,我们也不信他,萍水相逢,以后估计见不了几面了,突然就对这唯一对小哥心思单纯的大孩子有点不舍,帮他看看吧。   我让吴邪屏气凝神,给他把脉:“你刚刚是不是吃了什么东西?”   他一脸天真,眼睛眨得blingbling的:“好像是那青眼狐狸的脑浆?”   我板着脸用死鱼眼盯着他,他挠头打哈哈的笑着:“哈哈,开个玩笑啦,刚刚那青眼狐狸腰带上的一块东西掉我肚子里了~”说罢脸色一正:“啊,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我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如此幸运,难不成这个家伙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修真种马文(并不)?看到吴邪被我这眼神看的冷汗直冒面色铁青,我才开口解释:“你小子挺幸运,你吃下去的应该是那麒麟竭,一般的虫蛇不侵,你赚了!”   麒麟竭,传说是麒麟血凝结成的血块,是一味非常名贵的中药,不过它却不是真正的麒麟的血,而是一种植物的汁液,这种植物叫做麒麟血藤,又名血蛇藤,一般在比较南边的地方才有。麒麟竭放置的年代越久,功效越好,初期它只有一些普通的功用,一般用来入药,但是中医里面还有一种罕见的用法,就是用来熏尸。古时候有些少数民族和一些山村里的习俗,会将一块麒麟竭压在尸体的肚脐之上一起入敛,可以剔除尸体的阴气,尸体会腐烂,但是不会招来蛆虫。麒麟竭随着年代的逐渐长远,会逐渐由暗红变黑。年代越久黑的越沉,到了一定地时候,性质就会改变,变的入口即化,人吃了以后。血液邪虫不近,夏天连蚊子都不敢找你,这墓里面的麒麟竭起码也要上千年了吧。   吴邪开心地都蹦了起来,他其实是很怕那些虫子的,所以超级羡慕小哥血液的功能,没想到他现在也有些能力了(并不一样好么)~大奎潘子那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也让他更加嘚瑟。   吴三省清了清嗓子让我们赶紧出发以防事情有变,我和小哥站在一起准备脱身。此时血尸的头颅,竟然还在玉床上滚动,这个时候竟然滚落到了地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一样,随后一只非常小的红色尸蹩咬破了血尸的头皮爬了出来,展翅向我们飞过来,这是蹩王!   蹩王有毒,碰者即死,小哥的血液对这蹩王没有作用,而大奎吓得有点浑浑噩噩,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竟然条件反射的一把就捏住了那虫子,他呆了一呆,突然一声惨叫,那只手瞬间就变成了血红色,不仅如此,那血红的部分非常迅速地从他胳臂蔓延了上去,我眼疾手快抽出小哥的刀将大奎的胳膊砍掉,可是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   大奎痛苦得整个人都扭曲起来,几秒的工夫,他全身几乎都变成了血红色,好像所有的皮肤突然融化了一样,他看着自己的手,非常恐惧,想大叫却叫不出声来。吴邪想要想上去帮大奎,小哥拉住他咬着牙说:“不能碰他,碰到就死!”   大奎看到我们都像看到怪物一样退开,非常惊恐,他向吴邪冲了过去,张大着嘴巴,好像在喊:“救救我!”吴邪看到这副情景,吓得一步都走不动,吴三省冲过来,一把把他拉开,那大奎扑了个空,像疯了一样,又扑向潘子,潘子情况本来已经很不妙,根本反应不及,胖子大叫不好,一下子抢过吴邪的枪,吴邪忙和他夺起来,混乱间,枪突然走火,一声枪响,大奎头部中弹,整个人一震,翻倒在地上。   吴邪一下子跪倒在地上,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刚才还好好的一个人,突然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不知道该怎么办。而那只红色的小尸蹩吱了一声,从大奎的手里爬了出来,抖抖翅膀,那胖子骂了一声,小哥大叫:“不要!”已经来不及了,胖子跑过去操起紫玉匣子,一下把那只虫子打烂。   一时间那洞穴死一般的寂静,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我猛地抓了一把地上的石尘撒在我们这群人身上(趁机收入血尸头,我可要用它研究药物呢,虽然估计没人敢吃),大叫:“快走,不然就来不及了!”只见顷刻间原本比较寂静的洞穴,突然就嘈杂起来,无数的吱吱声从四面八方响了起来,然后,我们就看到,那岩洞上大大小小的洞穴里,无数青色的尸蹩潮水一样冲了出来,那规模,根本不能用人的语言来形容。只见一浪接一浪,前面的踩后面的,铺天盖地地爬过来。   吴三省一把背起潘子,踹了吴邪屁股一脚:“快跑!”胖子一把抓住那镶金丝帛就塞进兜里。我们全部上树,这树上乱七八糟的藤蔓和突起很多,非常好攀爬,我们爬得很快,可尸蹩爬的比我们更快,情急之下我们决定点炸药。   小哥从他口袋里掏出几只火折子,点着往玉床上一扔,尸蹩虽然已经不怕他的血,但是仍旧怕火,一看到有火下来,“刷”一声,让开了一个大圈子,一下子就露出了那只背包,我默契的再扔出一个火折子准确的投掷在炸药包上面,“砰”的一声火焰炸开了。   那爆炸太快了,下面的尸蹩已经被气浪冲飞掉不少,我看吴邪他们都没什么大事,尸蹩显然也威胁不到他们了,便顺着这爆炸的能量,带着小哥撕开空间瞬移到家。   这次事情结束,我和小哥很随意的就领了结婚证,只请我的同事们搓了一顿,顺便做最后的聚会。是的,我决定辞职了,我做那一行都无所谓,但不要忘记初衷,在这世上我所在乎的只有小哥,这次盗墓我也真真是发觉了小哥“爱好”的危险性,夫唱妇随嘛,我就陪他一起干好了,不然我也不放心不是,总是请假找他也不是个事。   到底是不放心我和小哥的新朋友吴天真,我时刻用水镜观察他那边的情况,顺便邀请他来参加婚宴。他是平安回来了,可是吴三省又搞出什么幺蛾子,以假换真还污蔑在我和小哥身上,他自己都不是什么真的还好意思说什么真假,嘁。好在吴邪面对他最信任的三叔的话也只是抱有半信半疑的态度,才不让我们失望,不过婚宴邀请就算了,现在要他过来只会给他添麻烦。   婚宴听到同事闺蜜们“夸”我“老牛吃嫩草”的调笑,我痛不欲生地后悔我那自作聪明自以为占了便宜的改年龄行为,哎。   后来我和小哥一起“拜访”名山大川(中的古墓),我还在北京琉璃厂开了家古玩店,是真是假,只凭眼力。我们偶尔也会和吴邪一起去倒个斗什么的,不过也没太深的接触下去(在吴邪眼中而已,好歹他是世界主角,我和小哥没事关注关注他也能当娱乐休闲的电视剧看一看啦),毕竟同行是冤家嘛~   再后来我和小哥把张家古楼给毁了,也都是些封建迷信(?)肮污纳垢的地方,没什么意思,还是别祸害子孙后代了吧~也帮了吴邪一个忙,毕竟是老友,我帮他和西王母沟通了一下,青铜门守门这件事情就另寻他人吧,没事让人家年轻人寡居十年这太残忍了啧啧~   我真的很爱很爱小哥,当我的能力愈加高强,当我经历的世事越多,我很难再全心的依靠哪一个人,小哥给我意外的安心,他虽然经常闷声不吭偶尔赌气撒娇,虽然嗜睡表情淡定无波跟不上节奏,但他无疑是对我最好的那个人了。   小哥他将窗户拉下一边,微风从缝隙钻进,吹乱了他黑色的柔软发丝也吹皱了我心里的一池春水。   “天气真好。”他眯眼,幽深的黑曜石一般的双眸是一派慵懒。   “是呀”我一身休闲衣服站在他身边,帮他整理衣领:“真希望能一直这么好。”   没有狂风,没有暴雨,一直十里春风,阳光温暖。   情到浓时浅亦深,谁又能说看似淡然的相处,看似淡然的人,感情就不浓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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